屏東地方法院家庭暴力事件服務處20週年

(相片提供/勵馨基金會屏東分事務所)

【林婉婷整理報導】屏東地方法院「家暴事件服務處」至今成立滿20週年,屏東縣政府、屏東地方法院與勵馨基金會屏東分事務所,於6月26日辦理記者會。屏東縣縣長周春米、屏東地方法院院長李淑惠、屏東地方檢察署檢察長陳盈錦親自與會;當中也邀請慈濟大學社工系副教授賴月蜜與會說明家暴服務處設置的時空背景。

《家庭暴力防治法》於1998年施行,為亞洲首部家暴法;2007年將家暴服務處納入法定服務項目。而屏東縣政府早在2003年起就委託勵馨基金會在屏東地方法院成立家暴服務處,開啟在地民眾的司法救助服務。賴月蜜指出,家暴服務處代表司法、社政與民間單位通力合作,推動能在訴訟歷程中協助民眾的立即性服務;2014年,家暴服務處結合家事服務中心,提供家暴或家事案件相關法律諮詢、協助聲請保護令、陪同出庭或陪同調解、心理諮商等服務。

20年來,家暴服務處每年平均服務超過600人、1200人次以上,加上家事服務中心總計服務超過3萬5300人次。另根據相關數據統計,去年屏東縣內離婚總數共計1820對,其中84.73%為協議離婚、15.27%為判決離婚;看見實況需要,家暴服務處除原有服務,未來將更進一步推廣「社區家事商談」計畫,期望能夠透過專業人士協助,使離婚家長成為「合作式父母」,共同促進未成年子女的身心健康發展,降低離婚對孩子負面影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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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眾若有社區家事商談需求,可線上預約諮詢或電洽:08-733-0955#15黃社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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