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讀者回應】為何勞基法不適用於牧師

(相片提供/Pixabay)

◉湯孟宗

《台灣教會公報》第3731期公報廣場,呂宗學教授主張牧師應依照《勞動基準法》享有週休二日的權利。他的觀點基於有制度與週休才能走得更遠,這在現代社會理論上是對的,但對牧師來說不適用。

牧者會有勞工保險,這是政府特別設置的,因宗教工作者的收入不稱作薪水。其他宗教的道士、師父等,也都不必交所得稅,這完全是政府權宜之計,因他們不是勞工。獻身宗教服事不是職業,是奉獻又是獻身,怎能用一般職業來看牧者?

牧者不只不能固定週休二日,而且必須像盧俊義牧師所說,全時間投入做到如周聯華牧師的獻身才對。若牧者照著呂教授的方法,難怪現在許多長執說,年輕牧者把獻身當成一種職業在做,已失去獻身給主的使命,經常找不到人。探訪與社區關懷都分派給長執同工,牧者頂多是規劃,作執行長的角色,完全沒投入。牧者怎能忘掉在上帝面前的誓約願終生服事主?怎能要求週休二日?

牧者沒有上班打卡,隨你禱告、靜修、看手機、玩電動,也沒人管你要寫講章或睡覺,只有上帝知道。哪一種工作能早上送孩子上學,下午準時接孩子下課?只有台灣基督長老教會的牧者。更不用說有許多福利,連華語教會都沒有這種待遇了。

德國神學家潘霍華曾說,當你宣告耶穌是主,那一天就是要為主而死的時候。牧者比任何一個帶職事奉的長執更自由。現代社會有許多沒有週休的職業,更何況是要救靈魂的牧者?半夜有人快過世,牧者一定要在病人身旁握住他的雙手為他禱告。信徒在30公里外發生車禍,牧者就得趕到現場。我與師母會用針用線好好把裂開的傷口縫合,把破碎的臉縫合又洗掉血水,化上淡淡的妝才用冷凍箱一起上救護車送回家。

盧俊義牧師在嘉義中會西門教會牧會時,只要他趕得上,有信徒過世都由他為故人擦身體、穿衣服;甚至,盧牧師出國開會或旅遊,他都會召集在他鄉教會會友相聚禱告。若幹事放假,師母又跟我去探訪,我一定將電話轉入我的手機,免得信徒有緊急事故找不到牧師。上帝恩典太豐富了,不能以一般的人或工作來論這神聖又尊貴的獻身工作。最後以獻給無名傳道者一句話:您是世上最不配的人,卻是世上最重要人。互勉之。 (作者為長老教會牧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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