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報廣場】對博愛座的觀念應改變

(相片提供/Pixabay)

◎王昱培

作家李昂日前在臉書發文,控訴搭捷運一連遇到三名年輕人不願意讓座,讓身為長者的她感到憤怒,再度引發博愛座孰是孰非的爭議。近年來關於博愛座的爭議屢起,每當非身心障礙及非老弱婦孺之人使用博愛座,往往招致其他乘客側目或逼其讓座,甚至會被正義魔人拍照PO網公審。

博愛座的概念起源於北歐國家無障礙環境,英文稱為優先座(Priority seats),意即優先讓位予孕婦、身心障礙者、老人等「比較有需要的人」乘坐。這種座位的特色是藉由標示或漆上與其他座位不同的顏色,以呼籲民眾讓位給上述需要的人,但並無硬性規定,一切完全發自內心。

然而,台灣早期的宣導係以身心障礙者及老弱婦孺為博愛座乘坐對象,來提醒大眾禮讓座位予前開對象,長此以往,雖然禮讓的觀念已深入人心並成為日常習慣,卻導致大眾將博愛座乘坐對象限縮至身心障礙者及老弱婦孺。非屬前開對象者,即使因疲累或身體不適等有小坐片刻需要,亦因為博愛座符號強烈的特定指涉性而不敢坐。筆者搭乘捷運時,經常目睹人潮已把車廂擠到無立足之地,博愛座卻呈現淨空的景象,足見讓位雖非強制規定,但已形成牢牢拘束乘客行為的道德枷鎖。

回到博愛座設立的初衷,禮讓座位係出於體恤他人的善意,因看見他人的需要而行之,若受制於道德壓力淪為機械性義務,即失去關懷他人需要的初衷。因此,政府應加強向大眾宣導人人都可坐博愛座,但請讓位給需要的人,也提醒搭乘博愛座者可能有外觀看不出來的隱性需求,如不耐久站或身心疲累等。當乘客都具備正確觀念,才能減少車廂擁擠卻無人敢坐博愛座的景況,也不會對博愛座上看似無乘坐需求的乘客予以斥責或逼其讓座。即使是一般座位上的乘客,也能看見他人需要而起身禮讓座位,如此一來,才能真正發揮「博愛座精神」! (作者為文字工作者、福氣教會會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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