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督徒藝術與傳播的世界觀】保持誠信

(相片提供/Pixabay)

We affirm that Christians in communications must resist the temptation to suppress information that ought to be made public, and that Christians should also exercise integrity in deciding whether and when to release information.

我們申明,身處大眾傳媒中的基督徒必須抵抗打壓應公開資訊的誘惑,並且基督徒在決定是否及何時公布資訊時也應該保持誠信。

We deny that Biblical justifications for censorship of the truth; although evil, blasphemy, profanity, and pornography are neither truth nor legitimate speech and must be rebuked and censored.

儘管邪惡、褻瀆、髒話和色情既非真理,亦非合法言論,必須受到譴責和審查,但我們否認以聖經真理作為審查的依據。


作◉復興聯盟
翻譯、改寫◉許立人

從前後的條目來看,這個條目是根據聖經申明對言論自由的立場。基督徒必須勇敢且誠實地揭露公眾需要知道的資訊,同時不能任意限制不合聖經真理的言論。

首先,基督徒要有勇氣反對那些試圖掩蓋真相的行為。從事大眾傳播媒體工作的基督徒,不能屈服於政權、輿論或其他試圖操控應公開資訊的勢力,不僅要揭露,而且要保持公正的態度,憑正直、誠信揭露。長期箝制新聞自由的國家比如中國、北韓等國,都是經常性高壓管制新聞媒體,利用媒體為政權宣傳,讓媒體淪為傳聲筒,失去應有的功能。過去兩年的烏俄戰爭中,俄羅斯也極力管制國內媒體,讓真相不能達於該國民眾,誤導國民對戰爭的認知。

然而,除了政權的施壓,還有另一種壓力來自於文化、輿論、社會壓力。這些壓力雖不若政治上的迫害來得直接,卻更常迫使基督徒退卻。以彼得與外邦人共餐的例子上來看,他和未行割禮的外邦人一同吃飯,在真理上並無不妥,但當他聽說有一批從雅各那裡來的門徒到訪,因為懼怕惹來猶太人社群的非議,他就退出來,與外邦人隔開了。保羅為此當眾責備彼得,他所行的不合福音真理。我們想想,為何彼得變成了兩面人?因為文化和人際壓力,他不敢勇於堅持真理。其實,類似的情況同樣經常在大眾傳播媒體中發生,以至許多報導在從業人員自我審查後被掩蓋、錯置、扭曲、美化、醜化……,而一個力行真理的基督徒媒體從業人員應該拒絕這麼做。

然而,話說回來,聖經是否提供理據,讓我們為了真理的緣故,設立大眾傳播媒體的言論審查制度,好杜絕任何邪惡、褻瀆、汙穢與色情的內容出現呢?關於這個問題,我們必須從兩方面來說明:

其一,照著造物主的本意,人乃是為了榮耀上帝而被造。我們不應該為了娛樂或謀利而產出上述不當內容,因為那既不合法,也不合乎真理的教訓。這樣的內容,不僅需要國家制立機制審查,更應當受到審判;不該只限制年齡,應該任何年齡都不需要這類內容。

其二,若非為了娛樂,而是報導事實、反映真相,便是可允許的。這樣的資訊讓真相如實被報導,引起社會大眾關心。例如某個地方爆發不人道、不倫理、反人類、敵基督等類情事,記者應該誠實報導,即使這些報導可能披露一些可憎的畫面和陳述,仍是要按適當的尺度曝光。正如聖經未掩蓋邪惡、凶殺、醜惡之事,如實陳述人類得罪上帝的斑斑劣跡,以突顯人類的需要及真理的可貴。

其三,我們認為聖經真理需要廣傳,好讓眾人都能遵從,然而我們也知道除了基督徒和認同普世價值之人,那些本就意圖犯罪、自娛、自利的人會執意拒絕真理,照著私慾而行。我們不能因此就倡議剝奪這些人的言論自由,並要求設立言論的審查機制,如此不僅使訊息的流通受到干預,審查制度也可能淪為極權者箝制人民的工具。散布不當內容藉以圖利之人的確應該究責,但必須有嚴謹的法律,且是事後予以審判。

所以我們得出結論,第二個條目的意思是,基督徒即使有政治權力能夠左右媒體政策,也不能因為其他人的發言不符合聖經真理,就禁止他人行使言論自由,即便他們的發言內容當受責備與審核,也不應以真理為名設立預先剝奪言論自由、報導自由的審查制度。現今,基本教義派的伊斯蘭教國家、集權國家都是以此觀念限制其國民、甚至他國人民的資訊自由權利。基督徒不該如此,因為聖經並未有這樣的教導。

以弗所書5章4節提到的「淫詞、妄語和戲笑的話都不相宜」是對一切信徒的指導,信徒該以此互相勸勉,並盡可能教導世人推己及人,但不能以剝奪自由的方式強加於人。世上的政府,不論是否以基督徒為主要成員,都應當用基於普遍啟示所定的法律來適當地限制、規範與制裁不當和邪惡的言詞,然而,在基督再來之前,沒有任何一個活在地上的人類有資格以上帝的姿態用真理審判他人。如此行之人,真正的意圖往往是恣行極權之事。連上帝的兒子基督都不如此行,而是「被罵的時候不還嘴,受苦的時候也不說恐嚇的話;只把自己交託給那公義的審判者」(彼得前書2章23節,新譯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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