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論】制度性的公義

彰化縣伸港鄉三個就讀國小的姊弟,在自行步行返家手牽手過馬路時,遭車輛衝撞,傷勢嚴重。尤其在得知三人為中低收入單親家庭,更讓人感到心碎與不捨,收治傷者的彰化基督教醫院及秀傳醫院,都承諾不收取醫療費。

若追究這則肇事主因,很容易就將責任歸咎於個人不遵守交通規則,包括姊弟三人在行人號誌為紅燈時,手牽手跑步穿越馬路;肇事者是高齡的無照駕駛等。然而,就台灣行人遭汽車撞擊死亡事件頻傳來看,恐怕還有更深層的原因。

關心交通安全的網路頻道「OWL貓頭鷹交通書」在每次發生重大道安事故後,都會前往現場實地勘查,就發現該路口最短穿越距離為17公尺,但行人穿越道卻長達33公尺,中間沒有行人庇護島、行車視線又被安全島上的植栽遮蔽,任何駕駛人恐怕都無法避免發生事故。

臉書專頁「標線改造台灣路」很快設計出事故地點美港公路與建國路交叉口的行人穿越道改造方案。其實,許多路口只要透過些許的道路改良,就可以大幅度降低台灣行人傷亡的數字,不管是老人、幼童或行動不便者,都不會因為反應能力先天不足,而命喪車輪之下。

發生事故時,個人疏失當然有檢討空間,然而面對台灣明顯高出世界先進國家的行人道路傷亡率,恐怕不能視為偶發個案,背後必定還有道路號誌設計不良、執法不力、用路人觀念不佳等因素。唯有改善前述肇因,才能避免訴諸「個人的義」,而是透過「制度性的公義」讓生命安全得到保障。

記念二二八事件又何嘗不是如此?若將之視為個人悲劇、偶然事件、不必再提起的過去,則輕忽了制度性公義對社會的重要性。台灣基督長老教會長年投入二二八事件的記念,正是要透過記念與禮拜,期盼為受難者申冤、為土地療傷,以此彰顯上帝國的公義。這不是與信仰無關的活動,而是整全宣教重要的一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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