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靈性造就】我們為何要敬拜上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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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鄭國強(退休牧師)

根據保羅對哥林多教會的教導,基督徒信仰的行動是實踐「信、望、愛」的行動,而其中最重要的是「愛神和愛人」(哥林多前書13章13節)。為什麼基督徒有三一信仰真好呢?筆者認為,這個問題的答案是信徒要努力去實踐「信、望、愛」的信仰行動;而主要的策略則是:基督徒要「榮耀神」,要「愛世人」,要體認出在每一天的生活裡面,我們都可以將心比心去榮神益人。

從歷史看信仰與行動

在第5世紀,教父奧古斯丁認為「信、望、愛」就是:門徒要格物致知去遵行使徒信經(信)的宣言,要常常去頌讀主禱文(望)的內容和嚴守十誡的命令(愛)。直到16世紀,宗教改革家馬丁路德認為:愛神為優先之道來依靠主耶所賜予人的信心,天天仰望天父的帶領過著萬人皆祭司的生活。

綜觀16世紀時期教會,門徒信仰行動著重於展現出主內肢體中建立彼此相愛的人際關係。馬丁路德進一步認為,作主門徒的要去實行「愛、信、望」信仰行動,而不是一味要求人們去遵紀守法、墨守成規。

在過去,「相信」這兩個字常常會給人們一種誤解。過去的人們認為「相信」只是「承認某一項客觀事實」,譬如說:我相信地球是圓的,或我相信某人所講是實話。但聖經裡面所提到「相信」或「信」這個字,並不單只是指出或消極承認某一個客觀事實,而是積極地參與某一個客觀事實或者實體,與神發生信靠關係。換句話說,聖經中的「相信」不僅是表現出個人「相信」的行動,更是進一步全人地「信靠與信託」,並且決定把自己一生,完全交託在主手裡,甘之如飴跟從主的帶領,順從主的旨意,聽從主的吩咐。這才是聖經中所謂「我相信神存在和上主權柄」,或「我相信耶穌基督是復活的主」的真義。

什麼是行為守則?就是成員在自覺、自願基礎上,經過充分討論,達成一致意見所制定的行為準則,具概括性、針對性、準確性、可行性、通俗性。但是,神的誡命是指神的命令和吩咐,能使所有人都可以領受和遵守。我們會發現出於上帝命令,在舊約十誡中,第一至四誡是講到神與人的關係;而第五至十誡則是講到人與人的關係。

到了新約時代,主耶穌把舊約中十誡精簡成新的誡命。主耶穌曾說:「你要盡心、盡性、盡意愛主──你的神。這是誡命中的第一,且是最大的。其次也相倣,就是要愛人如己。」(馬太福音22章37~39節)
另外,請大家注意舊約聖經十誡用詞都說「不可」如何,例如:不可拜耶和華以外的神、不可製造偶像與拜偶像、不可妄稱上帝的名字、不可殺人、不可姦淫、不可偷盜、不可作假見證、不可貪心……。但是,只有一條誡命,沒有提到不可怎樣,而是講到應當如何做,那就是在第五誡中所命令的誡律:「人應當孝敬父母。」如此推崇至高至美至善,人倫中的孝道,若按著馬丁路德的說法,在這十誡中最重要是遵守第一誡,他認為在這十條誡命,都是定基於嚴守第一個誡命。因此,筆者會優先聚焦第一個誡命來做說明。

神的誡命與行為守則

當上帝向世人說:「除了我以外,你不可有別的神。」這就是表示神與人有絕對的立約關係。在舊約時代,以色列人經常犯下的罪就是不遵守第一個誡命,他們沒有把耶和華當作真神上帝,他們不願意悔改認罪來認識三一真神。到了以色列君王時代,以色列人為何要求先知撒母耳來為百姓立王呢?這是因為,他們不要上帝作他們地上的君王。在舊約時代,以色列人一直在得罪神,不願意讓神成為他們生命的主宰。今天我們又該如何來回應上帝呢?

如今,我們有以下三項作為可以回應上帝:1.我們應當敬畏神,全世界的人類都要認明上帝是宇宙間唯一的權威者和創造者,我們要把耶和華當作一切生命主宰,世世代代同來敬畏祂、同來敬拜祂;2.我們應當親近神,我們要愛上帝,是因著神先愛我們、神的慈愛主動且永恆幫助我們、祝福我們;3.我們應當信賴神,而信賴的意思,就是信靠加上倚賴、毫不猶豫、全心全意相信神到底。今天我們看見人們非常信賴某些知名的品牌,通常到了年底,只要在百貨商場上舉行知名品牌打折特賣會,人們通常是來者不拒,肯花大錢去選購自己想要的產品。但是,上帝並不是泛神論的知名品牌,祂是超越世上一切受造物的大主宰。

那麼,我們為何要信賴神?因為,祂是憐愛我們的神。試想神手裡拿著刑罰,你會比較愛神呢?還是神是慈愛的父親,你會比較愛神呢?我想大部分的人,都會選擇後者。又因為,上帝就是愛的源頭,因此,我們要全心全意歸向神,用盡一生去愛神。請我們在敬拜、聚會、禱告的時候,當以敬畏神的態度來面對這位至大無上權威者,我們要將神擺在我們信仰中的第一位。

當年,約瑟在波提乏的家中作奴僕時,主母要和他親熱,但他不肯順服,結果得罪了主母,導致自己被主母陷害、誣告,而遭遇到苦難,落入埃及監獄。約瑟寧願得罪主母,也不願意得罪神,他真是一位心中敬畏神,肯堅信不移地嚴以律己、遵守神誡命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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聖經說,世上沒有一個義人,人們所有義行,在神眼中看來不過是件破衣。沒有任何一個人能夠靠著行善、作好人,在神面前稱義。人稱為義是因信耶穌基督,接受祂作個人救主,並且確認主在十架上所流寶血,能完全洗淨世人罪汙,使得基督的義行能夠過渡到人的身上,世人才能在神的面前稱義。但沒有信主重生的人,他們將被這世界的神祇弄瞎了心眼,當然無法領會神的事,反倒以為愚拙了。因此,在個人信仰上,必須先經歷了重生,才能得著福音;也唯有藉著相信,人們才能在神的面前稱義。

個人重生經歷,就是成聖工作的起點。因為,成聖是使我們在屬靈生命上,被神建造而有所增長。重生便是屬靈生命的開始,一個舊生命若沒有從神那裡領受,以信心作為新生命開始,在日後,他當然談不上可以從基督身上得著盼望,而獲得靈命增長。

今日,我們為何要敬拜上帝?答案是:祂是大有能力的造物主,祂是世世代代永遠的君王和至高三一的真神。盼望我們今日透過重視與遵守神的第一條誡命,讓我們重新認識自己的信仰;並且要再一次更新自己的信仰,在我們能力所及和終其一生的努力去實踐「信、望、愛」的作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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