監院糾正南投縣府 要求全面檢視校園性平機制

(攝影/林宜瑩)

【林宜瑩台北報導】監察院針對南投縣竹山鎮大鞍國小校長劉育成在長達34年的任教期間涉嫌性侵、性騷擾29位受害者一案,糾正南投縣政府未依權責要求劉育成停職接受調查等違失,並敦請行政院、教育部、法務部、衛福部全面檢視校園性平事件處理機制,也提醒當任何人知悉未成年遭性侵、性騷時得通報直轄市、縣主管關,讓相關單位啟動調查。

監察委員葉大華、王麗珍、張菊芳調查發現,劉育成的犯案足跡跨及新北、南投,南投縣政府清查發現共有29人遭劉性侵或性騷擾,其中9人遭性侵、3人被性騷擾,另有15件因事發距今超過30年,已過刑法追訴期。目前劉育成已被南投地檢署收押禁見,案件正由檢方、法院繼續審理。監察院於2024年3月7日彈劾劉育成,14日通過調查報告及糾正案。

(攝影/林宜瑩)

監察院調查發現,多位南投縣內資深教育人員知情卻未依法通報,包括1996年劉育成於雲林國小任教時,有女童遭劉猥褻,僅經校方及地方民代與其父母「協調」後,調離導師職務並調校,事件被掩蓋下來,相關教育人員未在24小時內通報當地主管機關,有違法之嫌。2003年,劉育成在延平國小又有學生投訴,時任校長僅口頭告誡「潔身自愛,不要搞大事情」,相關紀錄被列為密件,歷任校長僅以口頭提醒代代相傳「留意劉育成這個人」,導致劉育成之後再犯多起案件。

三名監委直言,教育體制內未對劉育成究責,錯失揭露及處置時機,才導致更多人受害。監委們引述澳洲國家調查指出,性侵害被害者平均需花24年才能首次說出受害經驗,突顯及時通報的重要性。

身兼七星中會和平島教會長老的葉大華提醒,依據《刑法》《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性侵害犯罪防治法》《性別平等工作法》《性騷擾防治法》《跟蹤騷擾防治法》等法,尤其是知悉或疑似未成年人遭性侵、性騷擾時,任何人依法得通報相關單位以利啟動調查,不能自外於法律而以私訂方式處理,如戒規、停職、免職、除名、警告等。她呼籲教會應先研議如何在教會體制內銜接好社會相關法令。

(攝影/林宜瑩)

葉大華表示,任何人犯罪都不能自外於國家法律制裁。她坦承,宗教團體內的性侵、性騷極不易被揭發,因宗教領袖或神職人員擁有權威性及解釋教義的權力,信徒往往受其權威角色影響,即使遭到上下其手、遂行私慾,受害者仍可能因被洗腦或擔心遭排斥而隱忍不揭發;因此,更需要見義勇為的體制內吹哨者挺身而出。她建議只要聽聞相關具體事證,便可向社會局、警察局或撥打「113保護專線」「1999市民專線」舉發,啟動相關調查。

葉大華直言,教會內發生性侵、性騷時,尤其當牧師、長老涉及權勢性侵或性騷擾,處理的教會小會員、中會性別公義部員可能因擔心有辱主名而掩蓋,甚至違法不通報、舉發。「不舉發讓受害者離開或不信上帝,那才是真正作了假見證。」她強調,教會應遵循聖經教導,行公義、好憐憫,勇於舉發或吹哨,建立獨立機制進行調查與處理,與哀哭的人同哀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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