暴力防治宣導 台南勵馨社工拍攝微電影

勵馨基金會台南分事務所社工穆元舜、督導歐芊妤呼籲重視家庭暴力防治的重要性。(攝影/陳逸凡)

【陳逸凡台南報導】一條吳郭魚、一包牙線棒等平淡無奇的小事,都可能成為言語甚至肢體暴力的理由,保護令究竟如何申請,對受暴者而言更是一知半解。勵馨基金會台南分事務所社工以實際案例改編劇本,花費2個月自編自導自演拍攝「吳郭魚與牙線棒」暴力防治宣導微電影,在7月初上傳網路,期盼讓更多人關注並了解家庭暴力議題。

台南勵馨社工穆元舜表示,6月是台灣的「家暴防治月」,拍攝微電影是希望讓暴力防治宣導更生動,透過一隻手機及網路就能夠流傳。面對家庭暴力,申請保護令對施暴者確實有嚇阻作用,最主要的目的是讓暴力在家庭裡面終止,提醒施暴者已經造成對方的傷害,減少施暴的行為,然而關係仍須透過其他方式修復。

台南勵馨督導歐芊妤表示,勵馨成立30年來一直希望能夠跟社會大眾對話,這次透過微電影想要傳達,家庭暴力不僅僅只是「家務事」,而是真實在身邊發生。根據統計,有通報紀錄的家庭暴力案件全台每天超過300件,數量超乎一般人的想像,而未通報的數量可能還有更多。

保護令分成緊急、暫時、通常三種類型,申請前都會跟當事人有過充分的討論,緊急保護令適用於立即危及生命安全的情況、暫時保護令適用於短時間可能會有再發生暴力行為的疑慮、通常保護令則是適用於騷擾等危急程度較低的保護。在情況危急時,法官接到警察機關通報後,可依證據在24小時內核發保護令,其他則需開庭由雙方說明後裁定。保護令最長期限為2年,可視情況申請延期。

歐芊妤表示,遇到危急的暴力事件,仍要撥打110報警,以立即制止暴力為優先;113保護專線則適用於暴力事件平息之後的求助,透過社工尋求諮詢或介入。穆元舜表示,透過微電影的個案故事,可以讓民眾反思自己在家中是否也不經意中成為施暴者,創造社會大眾了解反暴力知識的契機,期許未來能更加精進拍攝技術,繼續推出優質影片。

廣告/聖經充滿我-經文填充本

我有話要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