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色列通過猶太民族國家法

新法強調猶太自決權與民族立國 極具爭議 國內少數阿拉伯社群恐面臨合法歧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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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菀妤編譯】以色列國會7月19日以62票贊成、55票反對、2票棄權,通過猶太《民族國家法》(Nation-state law)。新法明定以色列為「猶太人的國家」,同時將阿拉伯語從原本的官方語言地位降級,以希伯來語為唯一官方語言,同時亦列明「完整及統一」的耶路撒冷是以色列首都。外界憂慮,法案可能會加深以色列社會的分歧,但力推法案的總理納坦雅胡(Benjamin Netanyahu)卻強調,新法並不影響少數族裔的權利,僅是強化「猶太立國的國家原則」。

《民族國家法》最早於2011年起草,經過多次修改、近4年多的討論,最終通過審定,承認耶路撒冷是以色列的首都,建立猶太人社區(即屯墾區)符合國家利益,承認猶太人安息日是正式的休息日。法條內也明定了國家象徵元素,及以色列與海外猶太人的關係。儘管大部分法條僅限於規範以色列國內的日常生活實踐,但因明確合法化的高度爭議條款,儘管歷時數年討論,但仍被外界抨擊帶有高度種族歧視,形同種族隔離,也揭示了以國內部在宗教和民主議題上的嚴重分歧。

法案指出「以色列是猶太人的歷史家園,猶太人擁有民族自決的權利。」強調阿拉伯語具有「特殊」地位,未來可於公共機構使用,唯一的官方語言僅剩希伯來語。此舉,等同令國內180萬擁有公民身分的巴勒斯坦人淪為二等公民。政府官員也不諱言表示,非猶太人大量湧入,最終可能使猶太人成為以色列的少數民族。

此外,由於法案聲明「擴張猶太屯墾區攸關以色列的國家利益,官方應鼓勵更多單一猶太社區的建立。」將猶太人定居點的發展視為一種國家價值觀,並將採取行動鼓勵和促進其建立和鞏固,被認為具有種族歧視性。

對於法案抱持正面立場的美國猶太教組織以色列全國青年理事會(NCYI)表示,「身為一個民主國家,以色列為不同背景的人提供了宗教自由和居住權,但事實上,以色列本身就是一個猶太民族國家,承認這項事實,並不違背個體或信仰上的自由權利。」

批評者則認為,新法歧視少數民族,包括占21%人口的阿拉伯社群。巴勒斯坦首席和談代表艾拉卡特(Saeb Erekat)認為「這是正式使種族隔離合法化,……它否定了阿拉伯裔公民的自決權。」非營利組織T’ruah表示,該法律「危害以色列民主,使對歧視合法化,威脅宗教多元化及以色列的未來。」(資料來源:RN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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