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什麼是罪?

答:罪就是不遵守或違背上帝的律法。

問:什麼叫作不遵守?

答:不去行上帝要求我們做的事。

問:什麼叫作違背?

答:行了上帝禁止我們做的事。

經文:最後,你們要靠主的大能大力,在祂裡面剛強。要穿戴神所賜的全副軍裝,使你們能抵擋魔鬼的詭計。(以弗所書6章10~11節)


◎麒俊老師

小朋友,讓我跟你們講一個故事,這故事是關於一個「好人」、一個「壞人」,以及他們與上帝的關係。

第一位是黃教授。他在知名的大學裡頭教授哲學,重視道德倫理,並且經常從事各式各樣的慈善活動。因此不論在校內或校外,他都是德高望重的人物,受到大眾的肯定與愛戴,被認為是奉公守法良好市民的典範。

另一位是洪先生。他與黃教授截然不同,不僅目不識丁、不學無術,而且毫無修養。更糟糕的是,他常常遊手好閒、不務正業,也曾多次醉酒滋事,造成許多起交通事故,傷害無辜的人。因此他多次遭判刑,前科累累,被監禁好幾年。他可說是社會的敗類,受到眾人的厭惡與唾棄。

插圖/李佑生

但奇妙的是,因為有教會人士到監獄服事,洪先生在獄中聽到了福音,他開始看到自己的罪孽,並且決定相信、投靠主耶穌。他常常向上帝認罪禱告說:「主啊!我是個抵擋祢的罪人,我常常不做祢吩咐的事,反而去做祢禁止的事情。祢的律法使我知道自己的罪,我在此向祢認罪悔改,懇求父神因耶穌的緣故赦免我的罪。」他出獄之後,終於洗心革面,努力過正派的生活。但是人們對於他過去的所作所為記憶猶新,多半不信任他,這導致他必須忍受許多羞辱與歧視。

有一天,黃教授在洪先生打工的餐館用餐。黃教授表面客氣的跟洪先生打招呼,心裡卻瞧不起洪先生,他心裡這麼想著:「為什麼像這樣的人還可以回到社會當中?這種作奸犯科的人實在不應該存在啊!只可惜像我這樣的良好市民、社會精英真是太稀少了,不然世界就會更美好!」

另一方面,洪先生看見西裝筆挺、德高望重的黃教授,心裡想的卻是:「黃教授真是個好人,像我這樣的人,他竟然還跟我打招呼。我真希望可以像他那樣善良,對社會做出更多貢獻。真感謝主耶穌不嫌棄我,拯救我這個無用的罪人,不然我到現在還沉溺在罪惡之中,執迷不悟啊!」

無論好人、壞人,終究要離開人間,來到上帝的審判台前,為著他們生前所做的一切受到審判。過了幾年,黃教授和洪先生先後過世了,小朋友,你認為哪一個能夠經得起上帝公正無私的審判呢?

答案是,兩個人都有罪,但是洪先生卻可以得到上帝的赦免,因為他相信耶穌,接受耶穌作他的救主,耶穌已代替他承受罪的刑罰,又代替他完全遵守了上帝的律法,上帝因此宣判他無罪,是一位義人了。而黃教授一生以自己的善行自誇,雖然他做得很不錯,卻遠遠達不到上帝完美的標準,所以他得不到上帝的赦免。

聖經告訴我們,世上沒有一個人是不犯罪的,即使我們願意努力過聖潔的生活,還是達不到上帝的標準,因為律法要求不論在內心或言行都要百分之百完全遵守。那該怎麼辦呢?我們必須像洪先生一樣,承認自己做不到,在上帝面前認罪悔改,並相信只有耶穌督可以拯救我們!

插圖/李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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