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婉婷高雄報導】嬰幼兒與銀髮族的照顧者,不分本外籍,都是女性居多?高雄市政府社會局婦女館10月至11月推出一系列婦女培力課程,10月19日下午舉辦「照顧了誰?談照顧政策中的女性發展」專題講座,邀請國立中正大學社會福利學系副教授王舒芸與國立高雄師範大學性別教育研究所助理教授楊佳羚,透過數據分析、政策比較與瑞典實例分享,帶領近70位學員思考照顧者角色牽涉的性別議題。

(攝影/林婉婷)

王舒芸首先以多種型圖表呈現1980年與2005年各個國家的生育率與女性就業率相互關係。1980年,台灣與多數國家有相同情形:出生率高、女性就業率低;這種負向關係表示,當時世界多數女性對於生兒育女和投入職場,只能選擇其中一方。但到2005年、經過25年社會轉變,丹麥、瑞典、挪威、芬蘭等國家,生育率1.8的同時,女性就業率亦可高達80%,成為生育率高、就業率也高的雙贏局面。反觀台灣、南韓、日本、香港等國家,卻有生育率不高、就業率也不高的弔詭現象,如台灣生育率約1.0,女性就業率只有50%。

造成這些數字結果的成因有很多,涉及文化觀念、主流價值與國家政策等。王舒芸提出「女性的囚犯困境」一說:女性是生育身體也是勞動身體,但若被要求完全承擔生育責任,包含生孩子、顧孩子、栽培孩子等,排擠了女性在經濟自主、社會參與、自我實現的可能性。

(攝影/林婉婷)

有很多研究理論與社會運動試圖解決女性囚犯困境,機構托育政策分擔家長育兒壓力也是其中之一。但托育政策也有「囚犯困境」:品質好的機構受費更昂貴,但壓低價格可能就會損害從業人員的勞動條件,例如法定1個幼稚園老師帶5個孩子,但現實中決非如此。超收現象也無法靠完整勞檢挑出違規,因為要花費至少30年才能徹底檢查,況且違反罰鍰最低新台幣6000元,不少業者甘願冒風險。在價格上,如果要政府補助介入,又恐有財政困難、影響自由市場等疑慮。

王舒芸整理了國內對家庭或機構育兒補助政策比較表格,資格、額度、年限等戲項都非常完整。然有政策,社會與企業文化是否能夠支持?王舒芸感嘆,擁有人人稱羨社會福利制度的北歐國家,也讚賞台灣政策設計很進步,但落實上卻仍需要更多努力。

在多種補助政策中,最多申請屬於未就業家庭育兒津貼,有超過60%的家長們受益,育嬰假相關只有22%,托育機構相關甚至只有0.2%。王舒芸也讓大家看女性就業與年齡比例圖表,顯示青壯年女性若想在生育後繼續留在職場,多是倚賴家裡的長輩們代為照顧孩子,「但現在的媽媽們變成阿嬤們後,會想一樣幫忙照顧小孩嗎?」

(攝影/林婉婷)

楊佳羚分享自家孩子就讀瑞典幼兒園的高品質托育服務經驗。瑞典1~6歲兒童送入托育機構比率高達85%,且屬混齡照顧,讓獨生子女也能學習與年紀相仿的孩子們相處;7~9歲課後照顧率仍達83%。瑞典也規定,政府提供之托育照顧服務無需付費,需付費者亦不能超過該家庭薪資3%,楊佳羚現場公開自己當時的收支報表作為證明。

「在瑞典,不生就是吃虧。」楊佳羚說,與台灣制度相反,瑞典所得稅交給地方政府、營業稅交給中央政府,分配得宜讓地方政府能夠好好提供當地居民各樣社會福利。她相信,良好托育機構與政策才能夠讓家長們放心生養,而不是單純靠發放生育獎勵津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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