爭議過大 《宗教基本法》草案遭撤案

(攝影/林宜瑩)

【林宜瑩台北報導】由朝野立委王金平、黃昭順、林岱樺、馬文君提案的《宗教基本法》草案,在台灣社會輿論壓力下,包括王金平及民進黨籍立委都已撤簽,也致使立法院內政委員會10月24日未對該草案進行審查;有超過60個民間團體也連署反對,24日於立院召開記者會,並邀請台灣基督長老教會總會研發中心主任鄭英兒與會,鄭英兒當場發表長老教會針對《宗教基本法》草案的聲明:

一, 長老教會肯定目前由內政部制定,未來會經行政院核定、立法院審議、三讀通過的「宗教團體法」草案,屆時該法對各宗教團體的尊重及適度規範,長老教會表態支持。

二, 針對「宗教團體法」草案中第九條:有關宗教法人章程應載明事項,台灣基督長老教會與台灣教會合作協會各教派共同建議:增加第九條第三項第五款:「所屬宗教團體及事業機構之相關事項」。鄭英兒解釋,「宗教團體法」若能載明宗教團體所屬事業機構,就能藉此獲得政府相關單位的尊重與信任。

三, 長老教會反對《宗教基本法》草案。他期望能盡早撤案,讓朝野共同關心「宗教團體法」草案能早日立法通過。

(攝影/林宜瑩)

民進黨立委尤美女表示,《宗教基本法》草案違反民主原則,在社會輿論壓力下,已遭朝野立委撤簽而撤案,她認為,這是公民社會力量的展現,雖然憲法保障每個人都有宗教信仰的自由,可是不代表宗教可以凌駕一切的法律之上,在各族群、各宗教都應受到絕對尊重與保障時,也應該受到民主法治與公開透明原則的規範。

(攝影/林宜瑩)

她更直指,宗教團體的建築也要遵守國土計畫法、消防法規、土地使用分區限制、環境評估等法律的限制,否則在此極端氣候變遷劇烈之際,要是建築在山坡地、水源保護區等環境敏感地區的宗教建物,在建物設計及水土保持若不受法律限制,萬一發生土石流等重大災難時,請問篤信各宗教的信徒生命財產安全,誰來保障?

民間團體也發表聯合聲明指出,《宗教基本法》草案影響環境甚鉅,更允許宗教入侵校園,讓學校成為「傳播宗教的適當場所」,傷害教育體系,加上該草案以宗教自由之名,過度保護宗教團體在自主權、管理權,更加擴權與免責,恐有違憲之虞。

(相片提供/長老教會總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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