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信徒讀經筆記】掌權者必須出於神

蔡丁貴(台灣大學土木系教授)

在上有權柄的,人人當順服他,因為沒有權柄不是出於神的。凡掌權的都是神所命的。所以抗拒掌權的,就是抗拒神的命;抗拒的,必自取刑罰。作官的原不是叫行善的懼怕,乃是叫作惡的懼怕。你願意不懼怕掌權的嗎?你只要行善,就可以得到他的稱讚;因為他是神的用人,是與你有益的。你若作惡,卻當懼怕,因為他不是空空的佩劍,他是神的用人,是伸冤的,刑罰那作惡的。所以你們必須順服,不但是因為刑罰,也是因為良心。(羅馬書13章1~5節,和合本)

在世界各地陸續發生抗爭事件後,這段經文非常值得再仔細研讀,因為抗爭事件本身就不是順服掌權者的行動。外表上看起來,抗爭者似乎違背了這段經文的教導,但經文信息真的是這樣嗎?非常值得仔細推敲。

其實,經文早已經設定人們要順服掌權者的前提,只是人們往往沒有注意到這個微妙前提。羅馬帝國時代,基督福音還不是普遍被認可容許,這樣的文字動輒帶來殺身之禍,只能以不被抓到把柄的方式表達。

只有出於神的掌權者才能掌握神的權柄,此時,人們才不論是懼怕刑罰或是出於良心,自然都會順服掌權者。相反的,如果掌權者的權柄不是出於神,而是基於個人私利與權力,扭曲霸占了上帝所委託的權柄,裝神弄鬼威嚇人民、讓人民害怕。人們外表上屈服,他們內心有順服嗎?不會的!屈服於威權嚴厲的掌權者,並不等於順服出於神的權柄。問題在於:掌權者的權柄是出於神嗎?

上帝所代表的意義是什麼?上帝國降臨的指標是什麼?不就是自由與公義?不就是讓受監禁的得解放,要讓貧困匱乏的得溫飽嗎?這樣的上帝會將權柄授予苛刻的暴君嗎?當然不會。上帝只會將權柄授予仁慈的掌權者。此時,人們才有順服的義務,是出於良心,而不必出於懼怕。

出於神的掌權者的劍是要讓作惡的人懼怕;行善的人的順服是出於良心的,是順服上帝的授權者。如果社會裡作惡的人囂張猖狂,凌虐街里讓老少婦孺走避,不會懼怕掌權者的刑罰。這就表示掌權者的權柄不是出於神,這樣的掌權者反而會讓行善的人懼怕,讓作惡的人張牙舞爪為所欲為。上帝看到也會掉眼淚。

把人們放在心上的掌權者就是出於神的掌權者,是要讓作惡的懼怕的,是要讓行善的得到稱讚的,也是要伸冤的。順服掌權者的前提就是掌權者必須出於神,不是出於神的掌權者自然人們不會順服。違背上帝的自由與公義的地面國掌權者,不是上帝設立的。受壓迫的人民當然有非暴力抗爭追求自由與公義的權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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