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終目標是榮耀上主,見證基督

姚孟昌(輔仁大學學士後法律學系助理教授)

基督徒該不該關心社會,參與政治?我認為信徒應該根據改革宗信仰的精神,從聖經中尋求耶穌的教導,在聖靈引導下順從良知行事。而最終目標在於榮耀上主,見證基督。

政治的目標是追求至善

何謂政治?從廣義的角度來看,政治指在社會國家中的生活以及公民對於彼此的責任。從狹義的角度,政治是由各種團體發展、形成集體決策的過程,在國家的層面就是建立法制、執行公共政策、透過強制力量維持各種秩序。簡言之,廣義政治指眾人之事;狹義政治則是指管理眾人之事。

在古希臘的城邦傳統中,參與政治是所有公民的責任與權利。因為政治很重要,所以公民必須以個人智慧與德行確保在政治社會中實踐集體良善與公義。誠如亞里士多德說:「政治的目標是追求至善。」政治的良窳取決於每一位公民的品格、素養。

舊約時代,構成以色列的12個支派成員依據律法與先知教導,參與平時治理,更要執干戈捍衛國家,保護人民。新約時代,耶穌教導門徒作鹽作光。鹽須進到食物中才能防腐調味,光要置於高處方可照亮黑暗。而基督徒必須進入人群,始得展現行義好善的行動。使徒保羅教導教會:「眾人以為美的事,要留心去做。若是能行,總要盡力與眾人和睦。」在在都教導基督徒不可逃避公共責任,必須積極參與社會事務。

耶穌也提醒信徒參與各種社會行動時,不能違反信仰的本質。基督徒參與公共事務不應出於追求自己榮耀與權位的動機,而是懷抱成為眾人僕役的虛己之心。耶穌批評將禱告當作公開表演的教會領袖,痛斥利用社會服務謀取私利的教會組織。聖經更要求信徒自我省察,究竟求的是成全上帝旨意,還是滿足個人野心?政治權力有如魔戒,無人能抵擋其腐蝕人心的力量,因此民主政治強調監督與制衡,透過定期改選限制人擁有魔戒的時間,不叫掌握政治職位者最終變成咕嚕。

從狹義政治角度來看,耶穌與門徒並未參與政治。他們未組成政黨、沒參加公民抗命行動、沒有遊說政策法案。耶穌甚至背離粉絲請求,拒絕爭取政治職位。可是從廣義政治來看,耶穌宣揚禧年的自由真諦、力倡平權、反對歧視,所言所行都有高度政治性,目標是見證神國。

基督徒的目標是作光作鹽

台灣基督徒若要實踐耶穌的教導,最基本也是最重要的政治參與,就是在大選中審慎地、負責任地投下手上這一票。絕不容許政客用賭盤、送禮、請客、買票的方式換取我們的支持,絕不容許媒體、耳語或群組內散播的假消息影響我們的判斷。要倚靠上帝賜給人的良知與理性,竭力抵擋這些邪惡的力量。

基督徒要更積極用選票敦促政治人物落實各種公平正義原則、扶持社會弱勢、增進多元民主與人性尊嚴。同樣地,因為認同生養我們的土地,我們投票給支持生態永續與本土價值的政黨。因為希望台灣能貢獻於普世和平與國際秩序,透過民意表達爭取加入國際社會,也支持其他國家人民爭取民主、人權與自由的行動。

同時,我們知道每四年一次的投票,不是讓我們選出完人,更不可能一次投票就能克盡全功。必須時時用禱告扶持選出的人,更需要認真監督他們的作為。做得好,我們支持連任;做不好,就下台換人。這是公民的權柄,是主權在民原則的實踐。

因此,基督徒絕對不能夠鄉愿,錯以為藍綠白紅一樣爛,投誰都一樣。更不能以為高掛基督徒招牌的候選人或政黨就比較好,而要細細查驗他們的所行以及他們的訴求是否符合公義人權的普遍法則。

基督徒也不能犬儒。千萬別以為自己手上的一票改變不了什麼。40年前發生美麗島事件、林宅血案、陳文成事件時,是台灣最黑暗的一刻,可是台灣人民後來用自己的選票,一票一票讓台灣走出威權,走向民主。固然基督徒在台灣是少數,可是當我們根據信仰啟迪的良知投出神聖一票時,這些選票就如撒下的鹽粒與點燃的火柴般一樣防腐調味、發出亮光,為主所用。

最後,讓我們彼此相互提醒,每次投票都要當作是人生最後一次投票。這無關亡國感,而是因為我們不曉得明天將會如何,當我們盡到自己本分,就能坦然無懼來到主面前,求主使用這次大選來成全祂對台灣美好的心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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