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窗口無遮欄】我相信有公正的審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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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姚孟昌(天主教輔仁大學學士後法律學系助理教授)

「哪裡是最需測謊的地方?」學生答:「軍隊、警察局、家庭糾紛調解現場。」我說:「謊言無所不在,更證明真實的可貴,而真相與真理都是法律人應竭力追求的目標,證據法則至訴訟程序中交互詰問都是為此而設。參與訴訟者無論是律師、檢察官或法官,各自立場雖有不同,一起判明事實與正確地適用法律則是維護司法公正與保障當事人權益的共同責任。」

「為何人會在作證時說謊?」學生答:「恐懼、私利、擔心別人的評價或根本是有意為惡?」我又問:「法庭可容許這類的善意謊言?」一位學生答說:「聖經十誡要人不能做假見證陷害人。」法庭上,證人無論是否按著聖經宣誓,都承諾所言為已知的全部事實再無其他。若證人違反承諾,會因妨礙司法正義而被判處偽證罪。法庭需要證人遵守耶穌教導:「是,就說是;不是,就說不是。再多說,就是出於那惡者。」法官若依不法方式取得的證據做出判決,正義之神就無法在法庭中得著應得的榮耀。

「你相信審判?」學生說:「老師,台灣有很多恐龍法官,還有司法不公。」我說:「即使有恐龍法官存在,即使擔心司法不公,你會放棄訴諸司法以保障自己權益?」學生:「不會!而且若遭遇司法不公,我還可以上訴。」的確,法庭無法保證裁判的公正,因此才有上訴程序。而身為終審法院裁判者的所羅門王向上帝求智慧,為了要在法庭上能善盡職責,評斷是非、定分止爭。讓相信審判的臣民,能看到司法帶出正義的果效。

學生問:「老師,您說的終審法院是指司法院大法官會議?」我反問:「你覺得大法官做出的解釋都合乎正義、良善與真理?如果大法官錯了,那該怎麼辦?」學生默然無語。

我告訴學生:「有些法律人相信在國家實定法外,還有自然法與自然理性。他們相信終審法院之上還有一最高審判官。祂的權柄高過所有法官,權力高於所有人與所有案件之上。祂的審判是最終且絕對永恆的。不管信不信祂,人人都會受到祂的審判。」學生:「他是誰?他又怎麼審判我們?」我說:「祂會運用你我的良知,運用願意服膺正義的人,在現實、在歷史進行審判。這審判可能在法庭上、在人心裡。審判必定會發生,我們每一個人,都要面對祂的審判。」

學生問:「那我們法律人該怎做?」我說:「學習法律者就當認真探求人性、真道、正義之理,要竭力保守自己的正直與良善,要存謙卑的心與那最終審判者同行。這樣你就能在最後審判中不被責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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