弱勢婦女紓困後難逃失業 勵馨籲政府正視與作為

(相片提供/勵馨基金會)

【邱國榮整理報導】面對後疫情時代,勵馨基金會呼籲政府應正視弱勢婦女與兒少在疫情過後、中長期的就業與居住困境。5月25日,勵馨基金會與民進黨立法委員吳玉琴、時代力量立法委員邱顯智,一同向政府呼籲放寬紓困要件,其中包括延長「安心即時上工計畫」、擴大辦理「急難紓困救助實施方案」,並且提出鬆綁家戶所得的紓困申請方式。

勵馨社工諮商處處長李玉華表示,雖然政府提供很多紓困方案,但是實際上有很多受暴婦幼,要拿到這些資源還是遇到很多困難,除了年齡、身分的限制、同家戶不能同步申請以外,她更點出補助申請相互排斥的困境;她指出,目前只要是弱勢兒童或身障服務對象,政府會加發1500元的生活津貼,但當他們去公所申請時,會遇到「領了津貼就不能申請急難紓困」或是「申請急難紓困會影響中低收入戶資格」問題,對此她呼籲政府重新調整現行的急難救助政策,並且思考更中長期的協助,像是就業、租屋等,把資源聚焦在真正的弱勢個案上。

勵馨呼籲政府將紓困與戶籍鬆綁,並且建議參考內政部營建署《自建自購住宅貸款利息及租金補貼辦法》第25條第2項,規定家庭暴力或性侵害相對人與受害者作為同一家庭成員、且同時請領救助時,僅受理受害者的申請。吳玉琴說明,受家暴、家內性侵婦女的家戶如何計算,確實要再跟衛福部討論是否參考《自建自購住宅貸款利息及租金補貼辦法》第25條。

根據勵馨會內統計,服務對象已有近200人因疫情影響收入銳減;對他們來說,找工作本就不易,而且經濟資本相對不足,一旦被迫放「無薪假」,恐面臨隨時斷炊、無力負擔房租而無家可歸的艱難處境。除了現行救急的紓困方案,勵馨認為更需擬定長期計畫,協助弱勢族群的生活重建,包括經濟、就業與居住等3大面向。邱顯智表示,NGO提出問題、實務看見都是很寶貴,政府應該回應這些狀況,尤其經濟或處境弱勢的族群,政府不管是安心計畫還是急難紓困,都非常需要加大力度、延長時間;他強調,將會跟各機關連繫,把漏洞能盡快補起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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