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省記憶 促轉會公布國家正式審定不義遺址

(攝影 / 邱國榮)

【邱國榮台北報導】促進轉型正義委員會為了讓社會對於促轉會的工作有更多認識與理解,於3月27、28日在凱達大飯店宴會廳舉辦系列主題座談會,向社會報告階段性成果,其中更公布由國家正式審定的第一批不義遺址,共25處。

促轉會專任委員林佳範說明不義遺址的定義與審定原則。他表示,​根據《促轉條例》第2條,促轉會的法定任務包含清除威權象徵、保存不義遺址,另外第5條第2項規定,威權統治時期統治者大規模侵害人權事件發生地,應予保存或重建,並規畫為歷史遺址;促轉會就是依據法令推動不義遺址的保存。根據《促轉條例》規定,不義遺址時間軸是在1945年8月15日到1993年11月6日期間,人事部分是指統治者大規模侵害人權事件,這部分會透過政治檔案及當事人口述等證據去進一步核實,而發生地則會做機關嚴核,以及營繕工程檔案及當事人口述的證據的交互核實。

促轉會作為轉型正義主管機關,制定《促進轉型正義委員會審定不義遺址作業要點》,根據此要點羅列不義遺址:鎮壓、強迫失蹤、法外處決、強制勞動、強制思想改造及其他侵害人權事件之場所,另外是透過行政、司法、軍隊、警察、情治及其他體制系統,實施違反自由民主憲政秩序或侵害人權行為之逮捕、酷刑、拘禁、強暴、偵訊、審理、裁定、判決、執行徒刑、拘役、感化感訓、槍決、埋葬及其他相關場所。

現場有泰雅爾族族人提問第一批不義遺址裡沒有原住民族相關;林佳範回應表示,第一批公布其實是為了未來法制化做準備,只要符合定義,未來法制化後會有更明確過程,因此原住民族不義遺址亦會納入考慮。同時他強調,不義遺址保存的核心目的是要讓更多人了解歷史,而這次公布只是先進行不義遺址指認工作,可是在詮釋跟記念方面還要透過不同形式與方式執行,這需要法制化,所以後續還需要關心轉型正義的各界共同努力。

第一批不義遺址是以二二八事件系列遺址為主軸,審定25處,反應當時事件與發生地的歷史記憶與空間敘事,包含:台北原天馬茶房(南京西路187號前)、原台灣省行政長官公署暨廣場(行政院)、原台北郵局前(台北北門郵局)、台北橋、台北南港橋、原台灣省警備總司令部大直勞動訓導營(國防部海軍司令部)、原台北縣野柳碼頭(新北市萬里區港西路78號之1)、原基隆要塞司令部(基隆市定古蹟「原基隆要塞司令部」)、基隆港、基隆八堵車站、基隆原南榮派出所前(基隆市警察局第一分局南榮派出所前)、新竹原旭橋(成功橋)。

台中原干城營區(第六期市地重劃區)、雲林虎尾原馬場(虎尾鎮公有圓環及收費停車場)、嘉義原水上機場(嘉義航空站)、嘉義市警察局(嘉義市政府警察局)、嘉義車站前、台南原民生綠園(湯德章紀念公園)、台南新營圓環、原高雄要塞司令部(國防部南部地區後備指揮部)、原高雄市政府(高雄市立歷史博物館)、原高雄車站(舊高雄車站)、屏東市圓環(長春公園)、屏東市三角公園(三角公園)、花蓮鳳林公墓(鳳林鎮第一公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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