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受苦的約伯是文學作品中人無辜受苦的典型,在他的三位朋友來看望他時,他又遭受了來自朋友的宗教迫害,具體表現在朋友講辭中的語用失誤現象。採用格賴斯的合作原則與利奇的禮貌原則對朋友對話進行解析,結果顯示:朋友因維護自身關於苦難的宗教觀點,無意間違反了言語溝通中的合作原則和禮貌原則,造成語用失誤,加重了約伯的內心痛苦,但也昇華了約伯的信仰,形成了實質上的宗教迫害,構成了約伯苦難的另一區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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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許勝男(中國甘肅天水師範學院外國語學院講師)

2.1.2 朋友基於錯誤判斷的無益建議

(以利法)上帝所懲治的人是有福的!所以你不可輕看全能者的管教。因為祂打破,又纏裹;祂擊傷,用手醫治。(5章17~18節)
(比勒達)上帝必不丟棄完全人,也不扶助邪惡人。(8章20節)
(瑣 法)但惡人的眼目必要失明。他們無路可逃;他們的指望就是氣絕。(11章20節)
以利法暗示約伯遭殃不是沒有原因,而是出於上帝的譴責和管教:「上帝所懲治的人是有福的!所以你不可輕看全能者的管教。」(5章17節)若約伯悔改,上帝必給他治療疾病:「包紮祂加給你的創傷;祂的手擊傷你,祂的手也醫治你。」(18節)

在認定約伯受苦是因罪受罰後,朋友建議他向上帝認罪,堅持只有悔改才能從苦境轉回。此舉又加深了約伯的痛苦,約伯本身是無辜的,基於錯誤假設的建議對解決他心中的痛苦沒有幫助。

比勒達建議約伯必須悔過,因為「上帝永不會丟棄無可指責的人。」(8章20節a)瑣法則認為,一個人若不是一個悔罪的信徒,就是一個傲慢的罪人,而約伯是那後者。他總結說,悔改是約伯逃避目前的痛苦以及永遠的刑罰的唯一出路。他對約伯定罪判刑:若再不悔改必將「找不到逃避的出路,唯一的希望就是死的臨到。」(11章20節)朋友基於錯誤判斷的無益建議,不僅沒有使苦境中的約伯得到安慰,反而致使約伯委屈激動,與朋友辯論和向上帝抱怨。

2.1.3 約伯祈求朋友聽他辯訴

(約伯)那將要灰心、離棄全能者、不敬畏上帝的人,他的朋友當以慈愛待他。(6章14節)
(約伯)現在請你們看看我,我決不當面說謊。請你們轉意,不要不公;請再轉意,我的事有理。我的舌上豈有不義嗎?我的口裡豈不辨奸惡嗎?(6章28~30節)
(約伯)你們要細聽我的言語,使我所辯論的入你們的耳中。我已陳明我的案,知道自己有義。(13章17~18節)

朋友堅持約伯所受的痛楚是因為那些他不承認的罪過,約伯則祈求朋友細心聽他辯訴。

約伯敏感地意識到朋友對他缺乏憐憫,對朋友們這樣攻擊感到失望,提醒他們不可以忘記敬畏上帝(6章14節)。

約伯嘗試透過解釋以消除朋友的誤解,請求朋友容許他為自己分訴,他要求朋友審查自己是否說謊(28節),只要他們公正客觀:「請你們轉意,不要不公;請再轉意,我的事有理。」(29節)一定會看出約伯是無辜的:「我的舌上豈有不義嗎?我的口裡豈不辨奸惡嗎?」(30節)如果朋友能仔細聆聽:「你們要細聽我的言語,使我所辯論的入你們的耳中。」(13章17節)也會同意約伯是無辜的:「我已陳明我的案,知道自己有義。」(18節)約伯始終堅持自己的清白,認為自己的哭訴有理,因為他的痛苦極深。

2.1.4 約伯懷疑、抱怨上帝

(約伯)為何不赦免我的過犯,除掉我的罪孽?我現今要躺臥在塵土中;祢要殷勤地尋找我,我卻不在了。(7章21節a)
(約伯)善惡無分,都是一樣;所以我說,完全人和惡人,祂都滅絕。(9章22節)
(約伯)強盜的帳棚興旺,惹上帝的人穩固,上帝多將財物送到他們手中。(12章6節)
(約伯)我的罪孽和罪過有多少呢?求祢叫我知道我的過犯與罪愆。(13章23節)
(約伯)祢為何掩面、拿我當仇敵呢?(13章24節)

朋友錯誤的勸說沒有解決約伯心中的疑問,反倒激動約伯向上帝提出質詢及表示不滿。他控訴上帝不理會他的痛苦,開始懷疑上帝賞惡罰善。

約伯本是一個敬畏神的人,在喪失財產和兒女的時候,還伏在地上說:「我赤身出於母腹,也必赤身歸回。賞賜的是耶和華,收取的也必是耶和華。耶和華的名是應當稱頌的。」(1章21節)

朋友的錯誤分析反使約伯開始哀求上帝:「為何不赦免我的過犯,除掉我的罪孽?」(7章21節a)開始懷疑上帝善惡不分,「完全人和惡人,祂都滅絕了。」(9章22節)抱怨上帝不公,質疑不義的人為何興旺:「強盜的帳棚興旺,惹上帝的人穩固,上帝多將財物送到他們手中。」(12章6節)請求上帝指出過錯:「我的罪孽和罪過有多少呢?求祢叫我知道我的過犯與罪愆。」(13章23節)最後竟然認為上帝以他為敵:「祢為何掩面,拿我當仇敵呢?」(24節)


2.2 違反禮貌原則產生的語用失誤

credit: SWEET PUBLISHING

在第一回合的對話中,朋友暗示約伯是因為犯罪而受到上帝的懲罰,建議約伯向上帝認罪,朋友在交際中朝預期目標努力,雖然已經違反了言語交際中的合作原則,但他們還能平等、友好地勸說約伯悔罪。但約伯的朋友們在沒有達到目標後惱羞成怒,語氣發生了變化。

在第二回合的對話中(15章1節~21章34節),辯論的主題是強調惡人的結局。約伯的朋友不再有同情的話語,也不顧及約伯的面子,他們嘲諷、譏刺、嚴厲地指責約伯,語氣及態度越趨極端。

朋友的所作所為違背了禮貌原則──要求交際成功必須建立在雙方地位平等、友好相處的基礎上;宣導交際雙方應該儘量尊敬雙方,重視對方,減少敵意。而約伯的朋友們其羞辱行為離交際預期目標越來越遠,阻礙了雙方交際的正常進行,在言語交際中產生了語用失誤,主要表現在以下幾個方面。

2.2.1 朋友視約伯苦境為其行惡的證據

由於在第一回合中(4~14章22節),約伯不僅不接受朋友加在他身上的許多罪名,而且還諷刺挖苦朋友勸勉的話語,由此招致朋友在第二回合更加嚴厲的譴責。為達到讓約伯折服之目的,朋友甚至不惜以約伯失去的子女和生病的身體為罪證羞辱他。

(以利法)你自己的口定你有罪,並非是我;你自己的嘴見證你的不是。(15章6節)
(以利法)原來不敬虔之輩必無生育;受賄賂之人的帳棚必被火燒。 (15章34節)
(比勒達)致命的疾病侵蝕他全身;他的四肢都腐爛了。(18章13節)
(瑣 法)惡人誇勝是暫時的,不敬虔人的喜樂不過轉眼之間嗎?(20章5節)

以利法一改原先那種溫和的語調,也不再維護約伯的面子,非常不禮貌地檢視約伯話語中有錯漏的地方,他用不著指出約伯的錯處,約伯自己的話就證明他有罪(參15章6節)。又往約伯的傷口上撒鹽:不敬畏上帝的人將無子嗣(參34節)。

比勒達出於自衛斥責嘲諷約伯,甚至無情地用約伯的病痛來證明這是惡人的結局:邪惡人致命的疾病侵蝕他全身,他的四肢都腐爛了(參18章13節)。瑣法怒不可遏地用尖刻的話語說出惡人的結局:邪惡人得意都很短暫(參20章5節)。

朋友簡直把約伯視作仇人,把他說成了一個無惡不作的壞人。他們的話語有如火上加油、雪上加霜,約伯不僅沒有得到朋友的理解,反而受到更大的羞辱。

2.2.2 約伯質疑朋友的宗教信條

(約伯)我的手中卻無強暴;我的祈禱也是清潔。(16章17節)
(約伯)惡人為何存活,享大壽數,勢力強盛呢?(21章7節)
(約伯)他們打發小孩子出去,多如羊群;他們的兒女踴躍跳舞。(21章11節)
(約伯)他們度日諸事亨通,轉眼下入陰間。(21章13節)

約伯希望朋友重視他肉體的苦楚和感情的受傷,不要以他的不幸為證指責他(參19章5節)。他不認同朋友的惡人沒有好下場的意見,認為人間惡人發旺,義人受苦的例子比比皆是。

朋友的惡意攻擊使約伯內心非常痛苦,但他仍堅信自己無辜:「我的手中卻無強暴;我的祈禱也是清潔。」(16章17節)他對惡人不但沒有遭更大的災難而且生活得很幸福感到委屈(參21章7節)。他痛恨惡人子女眾多:「他們打發小孩子出去,多如羊群,他們的兒女踴躍跳舞。」(11節)至死身體強壯,盡得平靖安逸:「他們度日諸事亨通,轉眼下入陰間。」(13節)他從自己個人的苦難轉向了所有正義之人的苦難這個更大範圍的問題,因此質疑了他朋友們過於簡單的因果報應宗教信條。 (待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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