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探三位一體的宣教基礎

台南普世小組

當基督徒在談宣教,我們談的是什麼?在當代台灣,面對大眾而言並不陌生的基督教(相較於150年前宣教師抵台時所面臨的資訊不發達),還有「傳教」的需要嗎?若有,基督徒又要向大眾宣揚何種「教」呢?

在《21世紀的宣教──普世宣教的神學論據》中,里斯托‧阿霍寧教授透過一系列的神學論述,爬梳宣教背後所應有的神學思維。此次閱讀的章節是〈三位一體的宣教基礎〉。我們看到,其實在創世之初,上帝就參與了「宣教」的事工──這個世界的被造,即是上帝對於受造界的愛與恩典的展現。而後,衪再差派道成肉身的聖子耶穌基督,教導世人何謂「彼此相愛」,並最後降下聖靈,持續在世上推動「宣教」的事工。

由三一神論當中,我們可以發現宣教其實是「上帝自己活動的延伸。宣教的源頭是三一上帝自己」。上帝的創世,耶穌道成肉身,聖靈持續帶領,每樣都是宣教,也都連結到三一上帝自身,而非以教會或人為中心。宣教的終極目標就是要讓上帝掌權,意即讓公義、和平與愛臨到這個世上,遍滿全地。對個體而言,宣教的三個關鍵要素在於更新、復和與賦權(empowerment)。

這邀請我們思考:在諸多教會很奮力地學習如何擴展會友人數的現在,強調追求人數的激增與興旺,這樣的宣教策略,有多少是以教會/人為中心?有多少是真正能夠連結到三一上帝自身以及宣教的三個關鍵?當教會偏重水平的發展──亦即擴展會友人數,有否同時注重垂直的耕耘──亦即人與上帝的連結?如果生命的更新只是在見證病得醫治、事業的興旺、個人的成功,卻未論及人與上帝、人與彼此、人與自己的復和,也沒有看見在更新與復和之後,隨之而來的必要生命實踐,在軟弱中得著剛強的力量(賦權),讓原本的弱勢(年紀、文化、階級、經濟、性別)得以獲得能力,似乎過於可惜。

在閱讀與討論的過程中也在思索,所謂上帝的「公義、和平與愛」的真正意涵為何?這些一再出現的字眼,其內涵是否因為未經深刻探究,卻又似乎人人都能朗朗上口,而被掏空成為了虛華無實的字詞?或是變成指責非我族類的尚方寶劍?是否教會只側重口號式的更新,未能走到復和與賦權的階段?

如果說宣教必須立基在於三一上帝自身的彰顯與掌權,而不是追隨會眾的興旺與教會的堂皇。那麼,真實而深刻地認識這位上帝的種種面容,就該是宣教之前應預備的功課。研經、聽養分良好的道,都是有助於建立磐石的基礎(馬太福音7章24~25節)。

唯有這樣的基礎,我們才可能明白復和與賦權的意義,才是接近認識上帝公義與愛的途徑,才會知道我們要傳的是什麼教。而也許,屆時我們不必再宣揚,而是生命本身就成為一個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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