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靠恩典成聖】愛得多,源於被赦免得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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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Virginia Yip

路加福音7章47節:「她許多的罪都赦免了,因為她的愛多;但那赦免少的,他的愛就少。」在這段經文中,「罪人對主的愛」與「主對罪人的赦免」哪個是因、哪個是果?

被赦免的證據

路加福音7章,那個女人對耶穌又哭又擦腳又膏抹,西門就嘀咕說,如果耶穌是先知,怎麼能讓罪人碰他?然後耶穌說了一個比喻,有兩個人都欠了債主的錢,一個欠得多、一個欠得少,但兩個人的債都被債主免了,耶穌問,哪一個會更愛債主?西門回答說,是免去較多債務的那一個。於是,耶穌就指著那個女人對西門說:「所以我告訴你,她許多的罪都赦免了,因為她的愛多。」

現在我們來想想耶穌這句話,究竟是因為那女人如此愛主,所以她被主赦免了?還是她被主赦免了,所以她如此愛主?這段經文用的這個「因為」二字,指的不是原因,而是證據。

我們看不到一個人蒙赦免的內在情況,我們只能看到他蒙了赦免後的外在反應。西門與那個女人,究竟哪一個蒙受更多的赦免之恩呢?我們看他蒙恩後的外在反應就知道了。換言之,我們怎麼知道這個女人的罪被赦免得多呢?「因為她愛得多」,「她愛得多」是證據,不是因為她愛得多,所以得到更多赦免,而是她愛得多,證明了她是被赦免更多的。

西門不同於那個女人的地方在哪裡?西門不覺得自己是個罪人,所以他不覺得自己需要被赦免什麼。如果我們能看清楚自己是多麼罪惡極大,做什麼都沒有辦法除罪,就好像用一雙沾滿泥巴的手擦弄髒了的臉,不可能擦得乾淨,那麼我們就知道,想除罪的唯一辦法,就是來到主面前求祂赦免、洗淨。

我們只要有一刻覺得自己還能做些什麼,或者覺得自己沒有壞到哪裡去,就不可能被恩典觸摸。西門不覺得自己是罪人,所以他一定不會愛耶穌,這就是律法主義者的問題。

罪的折磨

我以前在神學院教課時,有一堂我幫忙翻譯的課是關於墮胎與生命。根據當時的數據,中國每年墮掉的孩子是香港人口的五倍,香港人口700多萬,所以中國一年墮掉3500多萬個孩子,幾乎每一個中國人都直接或間接與墮胎扯上關係,要麼自己墮過胎,要麼認識的人墮過胎,又或者鼓勵人去墮胎。甚至,我知道有教會動用慈惠基金幫助信徒墮胎,師母會陪同。

那次課堂的學生中有一位四、五十歲的牧師,課後他想跟外國人老師談一下,但由於語言障礙,需要我翻譯。我們找了一個安靜的地方談話,一坐下他就忍不住哭了。原來他讀大學時,交了一個女朋友,他讓女朋友兩次懷孕,都打掉了。後來他當了牧師,弟弟的老婆懷第二胎,被政府強制要求墮胎,弟弟就帶著太太躲到山裡,想把孩子生下來。政府為了抓他弟弟,揚言要抓他奶奶,他當時還指責弟弟,認為他把家裡搞得亂七八糟、雞犬不寧。

20年後,當那位牧師上了這堂課,心裡非常愧疚。在他弟弟最需要他的時候,他竟然那樣回應他。他結婚以後,太太常希望他講講他的過往,他很想對太太講出他曾經讓女朋友墮過兩次胎的事,但始終講不出口。他太太察覺到他一定有什麼天大的祕密,不然為什麼一直迴避她的問題。最後她甚至胡思亂想,斷定丈夫從前作奸犯科,於是她也不要求他說了,因為她怕自己聽到真相會承受不了。

那位牧師對授課的老師說,在外人眼裡他活躍得很,但他內心枯乾,有時甚至連禱告的手都舉不起來。他說:「我的會友覺得我對他們的餵養不夠,應該是因為我沒有辦法到上帝面前吧!」

那位牧師一直想做些什麼讓上帝接納他,他努力成為更好的牧者,為上帝做這做那,但唯獨這件事,他始終沒有正面面對,一直沒有帶到十字架前處理,這件事就這樣在他心裡埋藏了20年。他那次來上這堂反對墮胎的課,每次聽課心裡都非常難受。雖然他在同學面前裝笑臉,但上課時像活在地獄裡。最後,在課程結束時,他第一次有勇氣把這件深藏心裡20載的事對人說了出來。

終於,這位牧師真正明白了福音,發現原來他沒有一個罪是上帝不能赦免的,上帝早已接納了他。我告訴他,只有當福音刺到他的靈魂,他把這件事情揭開,才能夠坦然對會眾說,他以前其實是怎樣的一個人,而只有這樣,他們才能夠一起站起來,同心合意做反墮胎的事工,成為基督的精兵。他用了半輩子的努力,不但沒有讓他解除罪的折磨,反而讓他完全癱瘓,連正常的事也做不好。可是他一旦經歷了赦罪之恩,他就立即變成一個既不怕謙卑認罪又有勇氣抵擋罪惡的人。

認罪的喜樂

我們每個人都有一些罪是我們自己沒有辦法處理的,如果想靠自己去克服,就不可能經歷生命的更新,也不可能有平安喜樂。我們對罪的認識程度,與我們用福音來對付罪而得到的喜樂程度是成正比的。我們一天想自己搞定,就一天沒有喜樂。

我對外國人牧師說,其實那個學員不是沒有聽過福音,只是他一直活在律法主義下。他覺得自己曾經犯過那樣大的罪,怎麼能告訴別人?他的家人、朋友、會友都覺得他很好,他們越是這樣看待他,他就越覺得慚愧,越覺得需要做些什麼來達到他人對自己的期望,然後他就越來越枯乾,越來越沒有喜樂。

恩典屬於謙卑的人,謙卑的意思,就是放手。當你不再依靠自己,把你的全人全然攤在上帝面前,毫無保留地放下自我,此時上帝的喜樂就會立即充滿你,因為你不再需要顧及自己的面子。你只會認識到,原來像你這樣的人,上帝竟然也會拯救,也有恩典要給你,你的注意力就完全被祂吸引住,完全看不到自己了。任何你對自己罪的隱藏,或對自我能力的依靠,都會讓你享受從主而來的喜樂打折扣!主對活在律法主義之下的人說:「西門啊,西門!你還要堅持認為你可以憑自己建立你自己的義嗎?你看這個女人!她此刻的內心是多麼釋放和喜樂!我怎麼會不知道觸摸我的人是什麼人呢?你知道,我知道,她自己也知道!我讓她來,因為好人不需要醫生。西門你又知不知道你自己是什麼樣的人呢?」

基督的義

我們先前說過,我們是因為基督的救贖而被稱義的,但是在這個稱義的教義中,有兩點要注意。華人信徒對靠基督稱義,一般的理解主要侷限於神學家所說基督的「被動順服」(passive obedience)對我們稱義的果效。所謂基督的被動順服,指的是祂為代贖我們的罪,被責罰、被釘死、被埋葬,代替我們受刑,讓我們的罪歸到祂身上,祂流的血塗抹了我們的犯罪紀錄。

那麼,我們的罪被洗淨了、塗抹了,頂多只是從負債變歸零而已呀,若論「有義」,我們在上帝那裡還是空空如也、乏「義」可陳呀!所以,華人信徒總是認為,基督洗淨我們的不義,那麼現在既然得救了,就要在這零的基礎上努力建立自己的義,好讓自己進天堂時有東西可以呈上。

華人信徒對神學家所說基督的「主動順服」(active obedience)與救恩的關係,認識得很少。基督的主動順服,意思是基督來到世上做人,站在我們的位置,為我們遵守了上帝一切的律法與誡命,為我們「盡到了諸般的義」。祂不僅洗淨我們的罪,使我們的帳戶歸零,祂更把祂自己主動行的一切義都加給我們了,讓我的帳戶成為正值。

所以,基督來到世上,一是替我們成為罪,是代贖性的;二是把祂的義加在我們身上,那是祂與我們聯合的結果。這是兩個完全不同的概念,而我們今天來到上帝面前,乃是憑著基督的義、披戴基督的義袍,而不是靠我們自己努力賺的義。

既然基督已經把祂所有的義都加給我們了,那我們就不需要憑自己行善來換取上帝的接納。如果有一天你遇到什麼困難,你覺得上帝不愛你了,撒但此時就會趁機讓你看見你犯過的一切罪惡,從而利用你的良心控告你,對你說你是多麼不配被上帝接納!這時候,你要怎麼辦呢?你要提醒自己:「我原本就不是靠我自己的行為稱義,我乃是憑著基督的義來到上帝面前,被上帝接納。」你抓住這樣的應許,撒但就拿你沒辦法了。如果那位牧師一早就認識到這樣的福音真理,他也不會白白讓撒但折磨他20年了。

我有話要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