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齡滿三歲幼兒得就讀小班 靖娟調查:過半數家長不贊同

相片為示意圖。(攝影/cherylholt)

【邱國榮整理報導】4月20立法院審查《幼兒教育及照顧法》草案時,立委臨時提案通過,要求教育部於今年6月以前修正《幼兒教育及照顧法施行細則》,開放生理年齡滿三歲幼兒進入小班就讀。靖娟兒童安全文教基金會問卷調查結果發現,有過半數的家長不贊同,5月5日呼籲教育部對立法院這個臨時提案必須急踩煞車,並提供相關具體判斷依據,證明教育部應審慎評估,通知相關團體進行遊說,呼籲立法院不可匆促立法。

靖娟基金會於4月27至5月3日進行網路問卷調查,共回收516份,其中有66.7%家長不贊同「生理年齡滿三歲幼兒即可進入幼兒園小班就讀」。靖娟基金會指出,2021年4月底教育部定期的「教保服務諮詢會」中,已有私立幼教團體代表提出相似提案,要求教育部鬆綁學齡門檻,教育部當時並未同意。十年前幼托整合修法時,二至三歲幼兒師生比由1:15降為1:8,且將可混齡照顧改為不可混齡,主要是為了提升幼兒的照顧品質。

66.7%家長不贊同此次修法的原因,以「師生比過高,不符合小小孩需求」為最大宗(87%),其次為「小小孩的生心理發展狀況恐怕無法跟上其他小孩」(79.1%),顯見家長多數擔憂低齡幼兒的需求會被忽視。另外,有73.3%不贊同「生理年齡滿三歲幼兒即可與其他年齡層幼生混齡學習」,還有部分家長即便認同提早就讀,仍對「與其他年齡層幼生混齡學習」感到疑惑。

靖娟基金會指出,教育部與立委推動此提案,明顯忽略兒童最佳利益、缺乏《兒童權利公約》精神,雖然提案通過滿足部分家長托育需求,卻忽視學前教育階段幼兒的需求與幼兒身心發展及適應能力。此外,在高舉擴充「幼幼專班」名額口號下,欠缺明確配套措施就匆忙上路,譬如具體的幼托銜接方案、缺額遞補效果的處理及混齡學習的配套等,增添第一線教保人員壓力及欠缺周全思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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