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雲彩見證】以貌取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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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嚴正

她愛當招待,因為喜歡與弟兄姊妹打招呼。直到有一次,一位首次前來教會、穿著樸素的長輩將傘斜靠在椅邊,她正高興有新人來教會,但某位世人眼中地位很高的長輩要走進那排座椅,竟用腳踢開傘,惡狠狠地說:「不要擋路,把破傘拿開。」

有位姊妹換了教會,原因是她帶未信主的姪子們來教會,牧師對她說:「怎麼穿成這樣就來教會呢?」她自責地說,姪子們的確是穿著邋遢,因為她太開心能得到他們未信主的父母同意,急著將小孩帶出門,所以未能幫他們打扮整齊。她一心渴慕家人來教會接觸福音,結果雀躍之情被牧師的嘲諷澆熄了。

有詩班成員遭到指責,說都是因為她沒搽口紅,害詩班被台下的觀眾說:「看起來死氣沉沉。」她參與詩班多年,從不遲到也穿著得體,當時很多人也沒化粧,卻獨有她被指責,讓她難堪不已。獻詩是代表會眾將歌頌獻給神,神豈會按人嘴上有無顏色來評斷呢?又有誰關心她經濟的難處,連支口紅都捨不得買呢?

雅各說:「我的弟兄們,你們信奉我們榮耀的主耶穌基督,便不可按著外貌待人。」(雅各書2章1節)意思是一旦我們成為神國之人,便要遵守入境禁令──不可按著外貌待人。甚至,我們有責任幫忙弟兄姊妹成為美麗的肢體,「身上肢體,我們看為不體面的,越發給它加上體面;不俊美的,越發得著俊美。我們俊美的肢體,自然用不著裝飾;但神配搭這身子,把加倍的體面給那有缺欠的肢體,免得身上分門別類,總要肢體彼此相顧。」(哥林多前書12章23~25節)保羅與雅各一致見證,神看重的不是外表,而是我們有否藉彼此相愛顯出祂的榮耀。

試想想,若神真要按外貌看我們,有誰是祂看得上眼的?有誰不是形貌醜陋不堪的罪人?我們不過是因著相信耶穌,披戴了基督(加拉太書3章27節),神看我們是看到耶穌的榮美,我們才因而有了體面。所以,我們憑什麼用帶著惡意、勢利的眼睛評論他人呢?人長得美、穿著光鮮是神所賜的恩典,我們讚美祂,但切莫因著人的外表就狗眼看人低。

教會裡人與人的關係是建立在基督裡,不是建立在將被烈火鎔化的物質上(彼得後書3章12節)。我們看為不體面的肢體,神要我們越發給他們加上體面,若我們沒有彼此相顧,反而以外貌待人,那就要小心了,「你們若按外貌待人,便是犯罪,被律法定為犯法的。」(雅各書2章9節)神要說,我們是犯法的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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