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權會南辦講座 談外籍漁工海上通訊權

(攝影/林婉婷)

【林婉婷高雄報導】台灣有蓬勃發展的漁業,也開始推廣海洋文化,那麼海上人權的情況呢?11月28日晚間,台灣人權促進會南部辦公室舉辦「南方有人」講座,以「如何突破汪洋中的牢籠?-談外籍漁工人權及無線網路倡議行動」為主題,邀請台權會南辦主任楊紫婷主持,台權會秘書長施逸翔、陽明交通大學科技法律學院副教授邱羽凡與談。

施逸翔表示,談遠洋漁工強迫勞動問題不是放大檢視個案,而是看見系統性壓迫的問題,包含遠洋漁工聘僱不適用《勞動基準法》與《就業服務法》,而是以《遠洋漁業條例》授權而訂定之《境外僱用非我國籍船員許可及管理辦法》規範,因此缺乏基本薪資等保障。雖然漁業署去年提出「漁業與人權行動計畫」,但事實上並沒有解決聘僱雙軌制的根本問題。

邱羽凡分析現行政策問題。《勞基法》的排除與否是以勞動類別為基準、並非國籍,因此《勞基法》本身沒有排除境外聘僱漁工,然因「不宜以抽象管轄權觀念將境外海域之漁船是為台灣領土延伸」,因此境外僱用之外籍漁工又不適用《勞基法》。

邱羽凡質疑,為何勞動部的法律不宜規範遠洋漁船,漁業署的管理辦法卻可以?另外管理辦法的位階低於法律,為何《境外僱用非我國籍船員許可及管理辦法》可以凌駕《勞基法》?除了聘僱雙軌制,台灣還有「權宜船」問題亦待解決。

(攝影/林婉婷)

她接著進一步說明《漁業工作公約》(第188號公約)指標,並指出無線網路能改善國際勞工組織(ILO)「強迫勞動指標」裡的「孤立」和「濫用弱勢處境」等情形。

漁業強迫勞動問題不僅是影響台灣國際印象或是台灣海鮮外銷,當海上勞動環境處於高壓、對立氛圍,這對台灣或外籍船員本身都是風險。施逸翔點出,台權會的倡議是要求政府強制漁船安裝無線網路,並允許漁工使用;讓漁工被賦權、能使用勞動團結權,能透過網路即時尋求幫助與申訴,有助於揭露強迫勞動。

船員無法與外界聯繫可能造成什麼問題?施逸翔指出,在台灣成立的印尼漁工自治組織「東港印尼海員同鄉聯誼會」(FOSPI),當中有船員曾表示自己因為八個月無法使用網路聯繫家人、無法得知薪資是否有正常撥款,後來才發現薪資確實沒有正常撥款、孩子差點因此無法繼續就學;另有因為長期無法與外界聯繫造成無法及時處理家務,或是因心理健康問題而自傷、自殺的案例。

目前台灣僅不到9%漁船安裝無線網路,且不計當中有多少開放船員使用。事實上,除了188號公約內有通訊權規範,國際間也有不同規範,例如阿根廷自然資源局規定在福克蘭群島海域作業之漁船,必須加裝網路並開放船員使用,因此台灣魷魚船也有為此改善設備與使用規範;這也顯示規範的影響力,且漁船安裝無線網路並開放船員使用並非不可能。

(攝影/林婉婷)

雖然願景在台灣要全面實現確實仍有段距離,但也看見有些改變與共識。施逸翔舉例,通過媒體報導能看見漁業署、業者有安裝無線網路意願,但需要更多緩衝時間;台權會也與非政府組織、外籍船員等多方合作、連署呼籲漁船全面安裝無線網路。邱羽凡則補充,日前已通過《遠洋漁船船舶攝錄影系統裝設及管理辦法》並公告即日起施行;她點出此管理辦法有助於海上違規事件的蒐證。

問答時間,眾人討論漁船網路安裝成本、船舶攝錄影系統運作可能挑戰、非航行期間漁工的港口生活困境等議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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