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的國際地位4-2

原文/徐望志(前台灣基督長老教會總會助理總幹事) 翻譯/陳怡婷(總會資訊中心英文文編)

【編案】:首屆台灣普世論壇(TEF),11月28至30日將在新竹聖經學院舉行,為讓與會者明瞭台灣面臨的困境,作者特別為文解釋說明,本報共分4期刊登,期待讀者藉本文透析TEF舉辦背後之真義。

國際孤兒的新模式:大衛 Vs. 歌利亞

美國及台灣的政策決策者一直在討論一種可能的新模式,來界定美中關係。當然,如果沒有中國的參與,它的影響將極為有限。然而,新模式的討論在台灣引起了激烈爭論。

前總統李登輝直接點出台灣問題的癥結所在。李登輝表示,國家式的「斯德哥爾摩症候群」似乎讓台灣易於認同中國的「劫持者」信念,這正如「大中華思想」所證明的。如此看來,不論有意識或無意識,許多台灣人的思維方式正與中國所定義及規範的規則同步,卻沒有認知到在內心深處,他們就是那些否認與貶低自己的人。而北京正是利用這種心態,企圖在國際上不斷貶低台灣。李總統說:「令人遺憾的是,這種心態不只在公眾面前顯出,連在政府官員身上都看得到。在各種不同的事件上,台灣的官員們在國際活動中,並沒有大膽主張要使用台灣的名字。」

李總統的分析非常敏銳,但我想要另外補充一點,也就是我之前提到有關「老大哥戰略」的矛盾影響。我認為台灣及政府官員極需了解,自重才能得到尊重。假若台灣要尋求國際對其尊嚴及主權的肯定,必須在國家自尊及尊嚴上有明確表示。

我們都熟知在撒母耳記上17章50~51節中,耶西的小兒子大衛與一位可怕的非利士巨人歌利亞對抗的故事。台灣總統蔡英文對抗中國習近平也可以被視為一則現代寓言:「居於弱勢的台灣軍隊,對抗擁有衛星及先進致命導彈的中國軍方,再加上,就在距離台灣90英里之外,中國部署4000枚飛彈對準台灣。」
大衛及歌利亞的對抗也可用來借代成台灣在爭取國際認可的掙扎。今天,194個聯合國會員國中,只有17個與台灣有外交關係,這些邦交國不斷承受巨大的政治及經濟壓力,進而承認中國。

以下舉幾個例子,來說明台灣面臨的國際困境:

1.聯合國拒絕台灣護照換證參觀

2015年9月21日,一名想參觀聯合國日內瓦辦事處的台灣旅客,拿著護照及國民身分證卻遭到保安人員阻擋,並告知她必須攜帶有效的中國護照才能獲准進入。
德國記者恩格哈德(Marc Engelhardt)在日內瓦辦事處採訪聯合國發言人勒布朗(Rhéal LeBlanc)時發現,中國對聯合國的影響力超出人們所預期。勒布朗指出:「國際社會承認的會員國是中華人民共和國,而台灣是中國的一省。聯合國承認中國,因此不承認台灣護照。我們必須尊重會員國。」他補充道,此規則已實行許久,且不常發生問題。

對有些人而言,台灣旅客遭拒事件是相當不尋常的。台灣公民照理說可以拿中華民國護照通關,這是理所當然的事。很顯然的,若台灣旅客欲前往位於紐約的聯合國總部,應該也會遭拒。於2016年6月17日,美國智庫戰略暨國際研究中心(CSIS)亞洲資深研究員兼「中國軍力計畫(China Power Project)」主任葛來儀(Bonnie Glaser)表示,儘管台灣遊客如同來自世界各地的人一樣想參觀聯合國大樓,但一定會被拒絕。聯合國網站的訪客區塊中,「聯合國訪問新規」明白標示所有18歲以上的訪客,需持有會員國或觀察員國家所簽發附有照片的身分證,才能進入聯合國總部參觀。這等同排除所有台灣公民進入聯合國總部,因為他們的身分證全由台灣政府簽發,而非中國。

2.國際勞工組織拒絕學者訪問

中正大學勞工關係學系助理教授劉黃麗娟定期帶領國際勞工法研究小組參加國際勞工組織(ILO)理事會年會,但在2016年6月,劉黃麗娟的研究小組卻無法參加。劉黃麗娟在公開信中提到,2014年及2015年「訪問申請進展順利」「今年,我們有相同的目標……而訪問權卻意外遭到拒絕。」

ILO總幹事萊德(Guy Ryder)回覆時,引用聯合國法規來解釋這項決定;ILO發言人范羅倫(Hans von Rohland)則在一封電子郵件中提到:「任何訪客都必須持有聯合國會員國或大會批准的實體護照。」

當美聯社記者詢問范羅倫,何以劉黃麗娟的研究小組在前幾年獲得ILO批准與會時,他表示其中一項原因是,ILO的安全標準變得更加嚴格。他也提到,在巴黎及布魯塞爾發生的恐怖攻擊,則是另一項考量因素。范羅倫表示:「基於歐洲目前的安全局勢,國際組織已經強化安全措施標準。因此,我們別無選擇。」此一事件突顯了中國政府自蔡英文就職以來,隨時隨地阻止台灣在國際的利益。

 3.世界衛生組織大會拒發邀請函

自2009年以來,世界衛生組織(WHO)邀請台灣以觀察員身分參加世界衛生大會(WHA)。但在2016年蔡英文當選總統後,5月20日總統就職典禮前幾天,WHO的邀請函較往年晚送達,邀請函中並提到聯合國1971年10月25日第2758號決議。這是自2009年台灣以觀察員身分參加WHA以來,大會首次提到第2758號決議。

極不尋常的是,「中華台北」──這個WHO及其他國際組織賦予台灣的正式名稱,只有在「一中原則」下,才能參加世界衛生大會。2017年,在未經WHO會員國討論、決定及提出法律依據的前提下,台灣並未受邀參與WHA。

我認為蔡總統以中華台北的名義派代表團參加WHA是備受屈辱的。若連台灣的名字都無法提及,更不用說被承認了,這種排除2350萬台灣人民的行為,已經違反WHO的原則──「人人享有健康」及「健康權」,真是難以理解。

4.海牙常設仲裁法院忽視國際法訴訟權

2016年7月11日,荷蘭海牙常設仲裁法院(Permanent Court of Arbitration,PCA)就菲律賓的南海仲裁案作出裁決。PCA不是聯合國機構,而是由119個會員國組成的獨立組織。此獨立組織完全與聯合國分離,並提供仲裁庭的服務,以解決會員國、國際組織或私人之間因國際協議而產生的爭議。這些案件涉及一系列與領土、海域、主權、人權、國際投資以及國際與區域貿易有關的法律問題,但實際上,PCA卻公然忽視台灣的發言權及參與訴訟之權利。

南海仲裁案聽證會期間,PCA將每日紀錄及所有文件提供給中方參考,中國還受邀對訴訟進行評論,來自菲律賓、澳洲、印尼、日本、馬來西亞、新加坡、泰國及越南的代表團,則是作為觀察員出席這場聽證會。最後PCA基於中國簽署的《聯合國海洋法公約》,裁決中國對南沙群島擁有主權的主張無效。中國與台灣均表示仲裁是完全不可接受的,仲裁庭的決定不具法律約束。

雖然中國的憤慨及挑釁的姿態可以預期,但台灣及世界各地的大多數人均不知道台灣遭PCA拒絕參與聽證會,這讓我非常憂心。 (待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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