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別企畫】真實保護勞工的下一哩路

攝影/邱國榮

評蔡政府勞基法改革

◎常山七次郎(彰化地方人士,福和會共同發起人)

2018年九合一選舉,民進黨大敗,個人認為,其中重要原因就是蔡政府的《勞動基準法》(勞基法)改革過於「擾民」。要理解這件事情,必須要從台灣的產業結構出發,理解法條為何導致大量選民反彈。

台灣產業的結構

很多勞團心裡想對抗的萬惡資本家,都是大型連鎖企業,但台灣大多數企業卻不是如此。按定義,年營業額不足1億元、經常性員工不足100人的企業為中小企業,其中經常性員工不足5人的稱微型企業。台灣有98%企業屬於中小企業,其中又有80%屬於微型企業,也就是我們在街頭巷尾看到的雞排攤、飲料店、便當店,或者郊區的小型工廠。

這些中小企業的經營者,很多僅能養家餬口,至多是有點小積蓄作為養老、棺材本。設想一下,當勞動成本提高,率先關門倒閉的會是這些中小企業,還是年營業額破億的大型企業呢?本來你在小吃店吃一餐70元,營運成本漲了,小吃店撐不下去,只剩大型連鎖餐廳可以選,吃一餐100元,你說太貴不消費了,但小吃店都倒了,只剩下財團的連鎖店,你還有機會選擇嗎?

又或者你是勞工,當中小企業都倒了,只剩財閥,本來有10個老闆會開價競爭僱用你,現在剩一間財閥慣老闆開22K,你有選擇嗎?你想乾脆自己創業,但勞動成本大增,你雇不起員工,只能回去當勞工,沒得選擇只能領22K。

雖然勞團成天喊「還我7天假」,但修法後特休累積速度變快,只要沒有一直換工作,特休累計起來比這7天國定假日還要來得多。也就是說,2018年版的《勞基法》,確實比2016年好多了。
但是,可調整的7休1並非沒有條件,必須是經中央主管機關同意所指定的21個行業,或須經工會同意;如無工會,則須經勞資雙方同意,例假得於每7日之週期內調整之。

因為台灣工會長期以來不發達,甚至被某些特定人士把持,若該行業僅有全國性產業同業公會,無法找到相對應之全國性工會,造成代表性不足,致無法達成勞動部所稱勞雇雙方皆須同意之規定,最終被排除在外,還是得面對僵化的7休1問題。

重新思考勞動基準法與基本工資的存在必要

《勞基法》的前身是《工廠法》。1984年8月1日以來,《勞基法》的設立與基本薪資調整(21條),實質上卻是讓工作能力最弱的邊際勞工失業,因為無論法規怎麼調整,不符合市場機制的事情不可能持續存在。過高的勞動成本、僵化的勞動政策會導致產業外移,失業率提升,妄想以基本工資保護低薪的邊際勞工(工作生產力較低的勞工),那些雇主反而會因為僱請這些邊際勞工不符合效益,請他們走路,讓他們失去原本能溫飽的工作。

人類社會從有商業開始就有勞資關係,已經數千年歷史。甚至在政府存在之前,社會便存在各種交換。既然數千年來勞資關係在沒有政府管制的情況下都能夠運作,為什麼政府要自以為是地保護勞工呢?訂了過高的基本工資,只是帳面數字好看,同時發生的通貨膨脹,反倒會讓實質購買力倒退,那麼號稱擺脫22K又有什麼意義?

(以上照片,攝影/邱國榮)

政府應該注意的是,台灣目前實質上良性的工會組織少有發展,較大型的工會要不是有政治力介入作為政治操作工具,就是本身信奉共產主義的人組成的職業社運團體。這些人會真正替工人爭取什麼權益,我認為很可疑。因此政府應該做的是協助輔導企業內部或同性質產業成立工會,理解他們的訴求,在勞資糾紛時給予司法的扶助,這樣就夠了。說白一點,光是理解改來改去的《勞基法》就要犧牲巨大成本,更何況是依法執行這些規定呢?一個有理想但窒礙難行的法規,後果就是擾民,造成反效果。我想2018年的選票已經嚴正告訴蔡政府:「我們不要這些鬼東西。」如果政府還是要一意孤行,那麼很快就會被趕下台回家吃自己。畢竟政策與選票,也要符合市場機制才行得通呀!

做工的人寫做工的人

從工地到文壇

文圖◎林立青(《做工的人》作者)

我常覺得我是被神特別眷顧的人。

我記得一個畫面,那是在工地進行普渡的時候,和我較熟識的工人會事先把東西分好,說是給「林主任」的,不拿去拜,等著我帶回去;有時候不小心「拜」了進去,則會特別註明告訴我,交給我處理。其實拜或不拜對我來說都沒有太大的差別,我總是把這些東西轉送給前來拾荒的,或者乾脆丟在工務所,等著在電腦前搔頭時分食完畢。有時候那些收到的師傅工人,會虧上一句「你會娶水某」,接著跟我拿了出生年月日去。

那是他們腦海中,可以對基督徒祝福的內容。

市場小孩去教會

我是在國中時期成為基督徒的,當時家中在景美市場擺攤,會有形形色色的人來家裡。來借錢的,來找父親打麻將的,拜託周轉的,家裡沒溫暖不想回去所以來我家的。那時我從中和轉學到景美,我媽覺得家裡整天這樣不行,但也找不到任何辦法。就在這時候,教會弟兄姊妹前來「叩門」,那印出來的「通啟」(通知)寫著要去清華大學,爸媽就決定讓我去了。

說來有趣,當時家裡還在賣各種「偶像」,普賢菩薩要配上青牛翡翠,彌勒佛通常可以連著元寶一起兜售,紫水晶代表運勢,粉晶可以為主人招來愛情,黃色的髮晶可以帶財富。當時電視流行命理節目,各種磁場命理與不同的解釋方式眾多,多懂一點後,每一個都可以帶來一定的顧客。這些「知識」讓我至今能夠遊刃有餘的記錄並應對身邊不同的信仰者,或許是找話題,又或許是討論工作。

認識了玩伴和朋友後,我因為教會的愛筵、汽水飲料和炸雞披薩而喜歡去教會,喜歡在會後跟著弟兄姊妹閒混,有時候把通啟拿回家時,還能得到一陣鼓勵:要去台大野餐?媽媽給你錢帶去。要去「相調」(聚會)?怎麼樣也比在家裡好。

其實我在教會是個壞孩子,也不知道為什麼,當時被包容了,我在學校吵架,破壞公物或者是鬧事,教會的弟兄姊妹只是找來一起禱告;我不想升學,則是被拉著前去「讀書營」一起自修,長時間的炸雞汽水和相處下來,我其實是先被「人」所感動,即使知道我拉著考生,在聯考前一天去了網咖,教會依舊沒有排斥我,我記得那時聖徒(弟兄姊妹)在知道我家狀況時,給了一句話:「加倍祝福你」。

閱讀聖經與文學鉅著

大多數人認識我,是在我成為作家以後。我搖身一變成為勞工代表、特別的勞工發言人,這當中有個過程。

五專時期閒散的課業讓我穩定前去教會,和幾個一起長大的玩伴天天在一起閒談瞎扯,也在那時候開始泡上圖書館。我記得那時教會開始鼓勵讀聖經,總是先從新約開始,有些人笑說新約讀不完馬太,舊約走不出埃及,我倒是運氣好得多,有人給了我聖經以後,我就把新約先讀完了。

從在市場的時候開始,父母就會開始把孩子丟在圖書館,等我到了五專依然如此。我讀著聖經故事,越來越伶牙俐齒,面對髮禁,就說自己是發了當拿細耳人的願,當學校要我們參加活動時,還瞎扯一堆不能有假神的藉口來糊弄老師們。

等我進了工地現場,才發現所有學的東西幾乎無用,工地根本不缺我們管理。即使後來知道所學的東西是可以用的,當時也不知道,只能退回那個從市場長大的孩子,反而還比較能夠應對工作所需。工作並不只是有新鮮感或者刺激,更多的是等待及無奈,源自於自己不夠重要,也在於自己無力改變一些事實:價低者得,越來越差的工作環境,沒有人相信為勞工而訂定的規範。加上當時收入甚低,我乾脆帶上一本一本的書,逐工地而居。有時三、四個月下來一本書也看不下去,有時則是在颱風、災損或者停工期間,一口氣能看完所有找到的書,還總覺得無聊難堪。

工地現場處於貧富的極端,我經手的建案沒有一個我有能力負擔,出社會的這十年間,也是房價飆漲最為快速的階段,從法拍屋這個行業完全萎縮,到新成屋無止盡的炒高房價,我更多時間和工地勞工生活,陪著在小吃攤、熱炒店感嘆。那是一段無力的時光,工作環境疲累煩躁,一個建案待久了,人會變得渾渾噩噩。終日應付各種狀況,對於生活失去新鮮感,不再有活力時,卻能應對大量的各種緊急事故。

學生時期的信仰,在進入社會後逐漸淡忘,逐工地而居的生活難以穩定聚會,加上各種應酬、交際和半推半就地去聲色場所,久而久之,習慣了不把話說清楚、不真誠的對話,總在工作時刻上演著內心戲:明明應該叮嚀交代的,改為觀察他應該會記得;明明期待被人重視,卻又只在旁邊等著被叫喚,用一些虧來虧去的方式替代把話說清楚的溝通。

那時候我住在工地,沒有真正能交談的人,晚上買了食物以後,回到宿舍或工寮,就翻著大部頭書打發時間。我不確定為什麼,那些傳統舊俄文學總有一種「熟悉感」,無論是對於神的呼求質疑,又或者是書寫現實人性的複雜,都讓我無法放下。台灣四處不缺聖經,即使到了最偏鄉的角落,都能在和市政府打交道時,從服務台上拿走一兩本新約附詩篇箴言。而舊書攤隨手可取得的書總有些內容呼應聖經,《復活》呼應了耶穌與撒馬利亞婦人的故事,《安娜卡列尼娜》書寫列文這個角色如同約伯,而《罪與罰》則是透過大量對話突顯出人的無助和徬徨,猶豫和質問:憑什麼那些人,道德並不高尚,人品也毫無可取之處,卻可以用金錢支配他人?

苦難故事真實發生在身邊

這些書過去在學校都可借得,那時候看也覺得精采,但等我在工地宿舍看時,所有故事就已經不是故事了,讀書時覺得遙遠的內容,都成為我鄰床在睡前喝酒咒罵時重複脫口的台詞。那名躺在我旁邊的模板工會在喝酒後對著身邊其他人罵說,為什麼做勞力的人就只能去當鋪押行照用五分利周轉?等隔天清醒以後,再嘻皮笑臉到我面前,自告奮勇跑腿,來討伯朗咖啡喝。

我記不清當時的感覺,只是習慣在一個人駕車時呼喊主名,這是我在教會時從小養成的習慣,單獨駕車時的禱告開始成為對話,好像說出來以後自己就會好一點:我知道的就只有這些了,為他們禱告後,羔羊的人生就交給耶穌去扛。

我已習慣這些人的酒後真言,已看盡他們咒罵的各種剝削,能猜測下一句髒話即將脫口。我忘了這些師傅的臉長什麼樣子,但偶爾我會在自己的小部落格寫下他們咒罵的內容,也會在手機裡又發現一封鬼打牆般轉來轉去的訊息。

這樣的日子過了很久很久,久到我有一天在網路上看到對於工地的嘲諷文字不可勝數,才回過頭找出這些工人的名字,試圖補上我知道的背景原因。我想說工地的藥酒其實蘊含著交際的關係,我找出手機內檳榔攤女孩的照片,寫下薪資計算方式,我寫那些工地師傅在拜拜後向我問起生日,提前請假前往進香團的動機。這些太熟悉了,在眼皮還沒闔上以前,我就能重複回憶幾次。

寫一篇兩篇不夠,在網路上討論起來時,總還有人問起其他故事,我開始翻找起自己在工地時的照片文字、一個一個不知功效的姻緣籤詩,連同那些不知道在哪裡的宮廟光明燈照片,希望回憶起那些我過去為他們禱告的內容。

我就是這樣成了作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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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有話要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