總會聲請假處分 保全上帝產業

【總會訊】由於莊焜明、蔡維孝2人執意連任馬偕紀念社會事業基金會董事長與董事一職,先於9月28日向行政院提出行政訴願書,用總會對馬偕董事無選派權限,意圖遊說政院讓馬偕董事會與總會脫鉤、獨立運作,台灣基督長老教會總會、北部大會及台北、七星、新竹、東部中會,為保全上帝產業馬偕紀念社會事業基金會及其所屬醫院、機構、基金會,只好被迫於10月1日向台灣台北地方法院民事庭,對任期於今年6月6日屆滿、卻違反總會銓衡制度、自我提名為第16屆董事候選人的馬偕第15屆董事長莊焜明、董事蔡維孝,提出「定暫時狀態假處分」聲請,以禁止違法行使第15、16屆董事權,保全馬偕基金會權益。

10月24日下午在台北地方法院第23庭,有長老教會總會議長布興‧大立及總會幹部、台北、七星、新竹、東部中會與北部大會代表,與相對人莊焜明、蔡維孝出席,針對雙方意見陳述狀表示意見,審案法官將視兩造陳述狀,近期判決是否同意對莊焜明等人進行禁止行使第15、16屆馬偕董事職權。

在民事定暫時狀態假處分聲請狀中,陳明總會、台北、七星、新竹、東部中會與馬偕基金會的主屬關係,並指明相對人莊焜明、蔡維孝,因未獲總會及所屬中會提名為第16屆董事候選名單,莊焜明、蔡維孝本應知所進退,詎因戀棧董事長及董事權位,以違背馬偕基金會捐助及組織章程第6條規定,自我提名為候選人,透過選舉運作當選後,隨即召開違法的第16屆董事會,並選任自己為董事長,上述舉措已侵害聲請人北中、星中及總會對候選董事的提名權與選聘權。

※莊焜明、蔡維孝違反總會銓衡制度不願交接

事實上,莊焜明、蔡維孝於今年7月23日、9月20日,經北中、星中、總會公告褫奪其在台北中會、北部大會及總會所有公職,已喪失法人代表所選之董事職位與資格,但莊焜明、蔡維孝對外仍以馬偕基金會第16屆董事長及董事自居,甚至具名發文在8月28日,以董事長名義向馬偕醫學院董事會,推薦第3屆董事會董事候選人,又將自己列入候選人名單,意圖伸出黑手至醫學院董事會。

總會、北大及北中等4中會,雖依銓衡辦法及馬偕基金會捐助及組織章程相關規定,已選出謝若蘭等人為第16屆董事長、董事,但因莊焜明、蔡維孝悍然把持馬偕基金會之相關印鑑,不願完成交接相關事宜,為確保總會、北大及北中等4中會及馬偕基金會之權益,遏止莊等人違法選任之無效董事繼續行使職權,且該等控制並持有馬偕董事會董事專用印鑑,已然造成馬偕基金會經營權及財產權等權益有損害之虞。

※衛生署指莊焜明召集第16屆馬偕董事不符規定

另外,醫療機構院所主管機關衛生署,在6月6、8日已函覆長老教會總會,明確指出莊焜明所召集所謂馬偕第16屆基金會董事選舉,不符捐助及組織章程相關規定,而總會也依據衛生署函文,6月12日通知莊焜明、蔡維孝應於7月2日前重新選任第16屆董事,莊焜明竟於6月28日函覆總會:「已選任第16屆12位董事,未經權責機關裁定選舉無效前,因事涉第16屆董事權益,歉難再召集第15屆董事會改選第16屆董事。」

總會為處理馬偕第15、16屆董事選舉爭議,已成立善處小組多次與莊焜明、蔡維孝協調,惟莊焜明、蔡維孝言行不一,甚至總委會邀其到場說明,也悍然請假不願前來,甚至私下動作頻頻,多次致函衛生署要求核准該等所提第16屆董事會名單,遭衛生署在9月12日予以退回不予核備,莊焜明、蔡維孝見計謀未能得逞,先在9月28日向行政院提出行政訴願,強調總會對馬偕基金會僅有提名權,沒有選派董事的權限,更無所謂的「敦聘權」,直指衛生署有偏袒總會,其混淆視聽之意圖昭然若揭,其試圖把馬偕基金會與總會、北大及北中等4中會脫鉤,破壞教會銓衡體制之惡意心態可議。

※總會努力確保教會財產不因私慾被公部門接管

為避免事態擴大,總會才緊急聘請律師,向台北地方法院對莊焜明、蔡維孝提出「定暫時狀態假處分」聲請,禁止其繼續違法行使第15、16屆董事職權,盼望藉此舉措能讓個人私慾不致破壞教會體制與銓衡制度,進而加速讓馬偕董事會能依據其捐助及組織章程選出第16屆董事,並送衛生署完成核備法定程序,以確保教會財產不致於被公部門接管,而總會處理馬偕相關的時序表,也向總會所屬《台灣教會公報》購買廣告版面表列公告,以昭公信。

「以前馬偕董事都是由總中會銓衡選出來的嗎?」在10月24日開庭時,法官問及此一問題,總會委請律師回應:「是的!連相對人莊焜明也是這樣選上董事,而擔任馬偕董事長。」「那為何要求50億擔保金?」法官問,「那是莊焜明所提出,他以馬偕資產換算個人利害損失值50億。」總會律師回應時強調,馬偕基金會屬公益性質,董事皆為無給職,是義務性的,為何莊焜明自認若禁止董事長職權會損失50億,依法主張者須自行舉證。

對上述教會發生之憾事,第57屆總會議長布興‧大立籲請眾教會牧長兄姊迫切代禱,盼望在耶穌基督掌權中,保全上帝教會的產業,使爭議盡早落幕。

(資料提供/台灣基督長老教會總會事務所)

衛署若接管馬偕 教會恐失去醫院

【總會訊】也許有人會以聖經哥林多前書6章1節:「你們中間有彼此相爭的事,怎敢在不義的人面前求審,不在聖徒面前求審呢?」來質疑為何教會紛爭要以興訟解決?事實上,總會、北大及北中、星中、竹中、東中在協調馬偕基金會第15、16屆董事選舉爭議上,已多次透過各管道與相關人進行溝通、協調、勸勉。因衛生署醫事處傾向援用醫療法第45條,以官派臨時董事來接管馬偕,讓其成為公共財;一旦衛生署接管馬偕,官派董事可以修改馬偕章程,讓馬偕與長老教會完全脫鉤。由於事態嚴重,總會等為確保教會財產,不得已只好被迫向民事法庭提「定暫時狀態假處分聲請狀」,以讓人事爭議能盡早落幕。

根據醫療法第45條:「醫療財團法人之董事,任期屆滿未能改選或出缺未能補任,顯然妨礙董事會組織健全之虞者,中央主管機關得依其他董事、利害關係人之申請或依職權,選任董事充任之;其選任辦法,由中央主管機關定之&hellip&hellip前項董事之暫停行使職權,期間不得超過6個月。於暫停行使職權之期間內,因人數不足顯然妨礙董事會組織健全之虞者,中央主管機關應選任臨時董事暫代之。選任臨時董事毋需變更登記;其選任,準用第一項選任辦法之規定。」

在總會代表多次與衛生署醫事處溝通中,對官派董事是否會尊重總會所銓派的董事名單、是否確保馬偕為基督教醫療機構等等,都未能給予明確的承諾,僅強調會選派有醫療專業背景人選擔任馬偕臨時董事,由於衛生署傾向接管馬偕讓其成為「公共財」的立場很堅定,加上莊焜明、蔡維孝又先向行政院提行政訴訟,長老教會總會才被迫採取動作,以「定暫時狀態假處分聲請狀」來禁止莊焜明行使董事長職權,而該聲請狀並未限制或處分馬偕資產,或莊焜明、蔡維孝個人財產。

聖經羅馬書13章1至5節:「在上有權柄的,人人當順服他,因為沒有權柄不是出於神的。凡掌權的都是神所命的。所以抗拒掌權的,就是抗拒神的命;抗拒的必自取刑罰。作官的原不是叫行善的懼怕,乃是叫作惡的懼怕。你願意不懼怕掌權的麼?你只要行善,就可得他的稱讚;因為他是神的用人,是與你有益的。你若作惡,卻當懼怕,因為他不是空空的佩劍,他是神的用人,是伸冤的,刑罰那作惡的。所以你們必須順服,不但是因為刑罰,也是因為良心。」

(資料提供/台灣基督長老教會總會事務所)

廣告/聖經充滿我-經文填充本

我有話要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