蘇格蘭推合法安樂死 反對聲浪盼尊重生命

情境圖。Image by succo from Pixabay

【陳俞含編譯】6月下旬,蘇格蘭自由民主黨議員利安‧麥克阿瑟(Liam McArthur)嘗試推動第三次修法,盼協助自殺合法化,藉此協助身患絕症的成年人。然而也有許多人認為應多實質地協助弱勢、改善照護服務,而非幫助其自殺,因此提出另一個面向的見解。

即使支持者皆保證協助自殺會有嚴格的保障措施,仍有許多人反對這項提案。基督教關懷組織(CARE)議會官員麥可‧維奇(Michael Veitch)指出,沒有任何措施能充分保護弱勢族群,而且這項法律會讓這些人暴露在極大的風險之下。他表示,相關法律不僅會影響少數可能想獲得自殺協助的人,更會影響每個罹患絕症的人,動搖醫病關係的根本,貶低身心障礙人士的生命價值,並破壞自殺防治長久以來的成果。維奇認為,在生命的最後階段,比起讓國民健保署合法開出致命藥物,應該使用更合乎道德規範的方式幫助病人。

蘇格蘭人類生物倫理學委員會研究主任卡盧姆‧馬克拉爾(Calum MacKellar)博士同意上述觀點。他表示,協助自殺合法化將會導致生命價值失衡,變相要求社會接受「某些生命不值得延續」的想法,人們會因此走上危險的道路,思想與作為都偏離文明。蘇格蘭議會議員潘•鄧肯-格蘭奇(Pam Duncan-Glancy)則表示,身障人士還無法享受與一般人同等的生活權利,她反而希望生存權納入法律。她呼籲政府改善照護服務,讓身障人士認為活著比死亡更好。

保護未出生兒童協會(SPUC)的麥可‧羅賓遜(Michael Robinson)指出,協助自殺合法化之後,人們會輕易將生命視為他人的負擔,並且期望病人、身障人士和老年人選擇協助自殺。對許多人而言,唯一的選擇會是死亡,而不是生命。羅賓遜認為應反對、譴責並拒絕新法案。

前帕奧會運動員譚妮‧葛雷-湯普森(Tanni Grey-Thompson)女爵質疑保障措施有效性。她表示,人們應意識到,有非常多的身障人士無法擁有太多選擇。身障人士正努力為生活和生存而奮鬥,而非要求死亡。

衛生大臣馬修‧漢考克(Matthew Hancock)表示,由於涵蓋當前領域的法律十分複雜,因此改變法律有其風險,而且現行法律的起草方式也有問題。不過他也指出,修法與否是由議會決定,政府的立場是不對此發表意見。(資料來源:Christian Toda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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