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報廣場】警察在疫情期間的工作心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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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驢駒

隨著今年5月疫情大爆發,許多必須接觸人群的第一線工作人員處境變得更加艱難及危險。為配合中央的防疫政策,警察單位上級長官未顧及現實層面,就下令派出所實行分流上班,結果造成原本就24小時不打烊的警察單位人力更吃緊。

警察機關24小時運作,以往採輪班制,上下班還要辦理交接。以我服務的單位來說,每人約10至12小時的上班時間,現在為落實分流而分成三班,一組大概五、六人,工時必須拉長,變成固定每人12小時。此舉造成我們體力極大的負擔。

工作內容也變得更繁雜。譬如若接獲居家隔離的民眾聯絡不上,不論是本國人或是外國人,均須至現場確認該民眾是否有依照規定待在家裡或防疫旅館,並提醒他們將手機保持開機狀態。若有民眾報案某地疑似有群聚、有人未戴口罩,或防疫期間必須停止營業店家疑似有營業的跡象,警察都要到場確認及勸導。若有獨居的民眾在家身亡,由於不確定民眾生前的身體狀況,警察也是要全副武裝,會同其他單位到場確認狀況。這些都是治安維護、交通事故外,警察須配合執行的工作。

然而,上述工作實在應該由衛生局會同警察處理較為妥當,嚴格來說,警察並非專業防疫人員,如何從專業角度判斷民眾是否有違反防疫規定?而且,警察機關並非主責單位,也無法用相關法律約束民眾,即便有民眾違反防疫規定,警察當下只能先抄錄個人資料,最後還是交由衛生局裁罰。如此,演變成多數工作交由警察處理,但警察沒有法律依據執法的情況。離譜的是,有時警察通報某地死亡案件疑似與疫情有關,也未見衛生局派員了解,反而推給檢察機關,認為死亡相驗必須交由檢察認定。直到化驗完,知道死亡對象是陽性時,一切已經來不及了。

公務機關多是朝九晚五的班制,許多應由衛生單位處理的業務,警察已經第一時間協助處理。過去一年多,主責單位應有充分時間規劃因應,如今疫情爆發,衛生局仍未成立24小時處理違反防疫案件的單位,一如既往交由警察處理。如此大的破口,台灣確診率跟其他國家相比還能如此低,真是上帝保守!

(作者為基督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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