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書

保障少數並不會傷害多數權益

◎吳明由 台灣伴侶權益推動聯盟花了3年時間研議的「多元成家民法修正草案」,今年10月3日送入立法院。這些民法修正案,分成「婚姻平權」、「伴侶制度」及「家屬制度」3套法案。其中社會支持度較高的「婚姻平權」法案,10月25日正式一讀通過,交付司法委員會審查。這些修正案的目的,主要是為了面對當今社會中各種形態的家庭樣態,擴大法律保障的範圍,讓現行法律中得不到成家權利的人,能夠得到平等的基本人權保障。這些得不到保障者,包括:同性戀者、單身者、失婚者、單親家庭、隔代教養的家庭……。 看過這些修正案之後,可以發現,立法提案者並沒有要否決現在的婚姻家庭制度,只是要將「家」的定義略微擴充。簡單來說,是把屋頂加大一些,或許加蓋個房間,一點都不會妨礙原來房屋的結構。當然,到底該如何加蓋,屋主們可以一起討論,可以推翻原來的設計,但若一開始就否定加蓋的必要性,就是讓長期被剝奪成家權的人繼續在角落哭泣。其實,保障少數並不會傷害多數權益,一夫一妻的婚姻、傳統家庭的價值,如果一直是大多數人所認同的,豈會因為容許同性婚姻而崩潰? 在許多國家仍在迫害同性戀者之時,屠圖大主教站出來說:「男女同性戀、雙性戀、跨性別者都是我們的兒子與女兒、我們的家人、我們的朋友、我們的同事與夥伴,他們是人類大家庭中平等的成員,他們與你我一樣擁有相同的權力。……面對仇恨、暴力與定罪,不要失去信心。你必須站起來捍衛普遍性人道關懷的原則。排斥他們不是我們所樂見的,而是要一起共享自由與正義。」 今天,台灣幾位人權工作者和立法委員,想要把家的屋頂蓋大一點,讓被排斥的人可以共享自由與正義,提出了一些修法意見。進入一讀,已經是難得的一步了。這不是第一次提案,也不會是最後一次。可以想見,還有很長的路要走,還有很多爭論會出現。無法期待所有的人都來認同這樣的主張,但至少先試著去了解。期待我們以開放的心、尊重所有人的基本人權,站在事實的基礎上來認識。 (作者為長老教會會友)  

南神院長的一封公開信

主內敬愛的兄姊、肢體平安,願上主的聖潔平安時常與您同在。 近來攸關多元家庭方案之正、反面意見討論,其中一些誤解已對本院台南神學院造成諸多困擾。在此簡要申明,本院作為台灣基督長老教會總會屬下神學院校,對此議題及同志議題之態度,將完全遵照總會之信仰立場及方針。因此,本院學生所發表多元家庭之看法純屬個人言論自由,並不代表南神觀點。期盼南神對此多元家庭議題爭論能到此落幕,一切依循總會之信仰立場為依歸。 本人將向本院師生重申務須遵循總會信仰立場,以求主內和諧與合一。任命台南神學院院長後,本人考量之重心,乃在於南神創校百年來的奉獻熱情、自由傳統及未來發展,未曾突顯、發言個人的神學偏好;期盼南神師生及校友亦皆以南神母校之發展為重,而非僅突顯個人神學偏好,造成教會困擾,甚至分裂。 在此,誠摯地企盼我教會能以基督的愛心接納同性戀者,如同2004年總會研發中心於〈同性戀議題研究方案報告書〉裡所說:「在教會的團體生活中,有必要提供有關兩性議題與同性戀議題的信徒教育,使信徒不只對一般的兩性關係有所認識和實踐,也能消除對同性戀(者)誇張不實的誤解、懼怕和排斥。使信徒學習到應怎樣以開放的心胸嘗試去了解現存的多元且殊異的社會群體,並使信徒能學習以正確的觀念及基督的愛心去接納並協助需要關心的弱勢群體。」 再次感謝主內兄姊及肢體的體諒,如造成困擾,本人在此一併誠摯道歉。也懇請持續為南神代禱,我們還有更重要事工,諸如立案、巴克禮文化節及2014年黃彰輝百歲紀念事工等,務須盡力逐一完成。         敬祈 主愛同在   主內誠摯同工 王崇堯牧師 敬上 2013年11月3日

貓在鋼琴上昏倒了

◎劉漢鼎 這是一句很出名的廣告台詞。廣告內容是一群人彼此口耳相傳,最開始的傳聞內容是「新建築正在倒塌中」,傳到最後從大聲公放送出來的竟然是「貓在鋼琴上昏倒了」。這支廣告傳達出「人言可畏」的傳播現象,一個簡單的事實,可能在二手三手傳播之後,被人加油添醋,變得面目全非,與原意完全不同。  最近有一篇在網路上廣傳的文章,標題是〈美國終於承認手術、放化療後癌細胞反而加速擴散〉,文中還毫不客氣地痛罵:「手術、化療、放療」是「醫學界奪命奪錢三招。」這類文章在網路上有很多,比較特別的是它是參考一篇路透社的報導,而路透社又是參考一篇著名期刊的一篇研究,看起來似乎有根有據。我知道這是一篇造謠的文章,對於誤信的人可能會造成傷害,於是花了一些時間來回溯源頭,看看問題出在哪裡。 這篇文章最源頭是美國范德堡大學的Arteaga博士和他的團隊做的一篇研究報告。他們利用轉殖基因的老鼠身上種進某種乳癌細胞株,再給予老鼠放射或化療藥物,目的在探討一個叫做TGF-beta的生長因子,在癌細胞增長過程的角色。他們研究結論是:「放射或化療會增加老鼠血中TGF-beta值,增加血中癌細胞和增加肺轉移。」論文發表後,路透社記者寫了一篇相關報導,大標題說「研究發現,治療會加速癌症擴散」,這篇報導已扭曲和誇大了原來研究的結論。 原來動物實驗的研究結論,只能適用於動物,若要套用到人類,必須進一步進行人體實驗。然而記者卻擴大詮釋成所有人類的癌症治療,都有可能加速癌症擴散。幾天之後,中國的新華社翻譯了這篇報導,深圳特區報也報導出來。網路上很快就有人加油添醋,直指:「看來主張手術或放化療治療癌症的人,良心終於被發現。只可惜有多少癌症患者被無辜害死反而還要感謝他們。」 聖經中主耶穌教訓我們:「你們的話,是就說是,不是就說不是;若再多說,就是出於那惡者。」癌症治療、手術、化療、放療都不可怕,最怕的是諱疾忌醫,拖過了黃金治療期,最後變成回天乏術。食療、中藥或另類療法只能當作輔助,不可以取代正統的治療。筆者累積了10幾年的癌症治療經驗,看過太多因為誤信而延誤治療的病例,在此所寫,句句出自肺腑之言,請大家慎思。 (作者為台東基督教醫院醫師)  

回歸愛與安息中

◎邰拉拉 有次,一位剛信主不久的弟兄提到,他在媽媽常去的家鄉教會裡聽到一個有關箴言書的見證。分享者說,他在抄整本箴言的過程中,便有奇妙的見證發生;於是,這位對信仰認識還不深的弟兄,便鼓勵陷在家庭問題中的母親也如法炮製:抄整本箴言。 傳統文化與民間信仰裡都有「做功」的習俗,念經、參禪打坐、數唸珠等,不勝枚舉。難怪剛信主不久的弟兄和他母親,聽到這個與傳統信仰類似的見證,就順理成章地接收,起而效法。若仔細推敲起來,「做功」的概念,實際上與人想要換取「福報」的渴望相關;這樣的人生活在有條件的論功行賞下,亟欲討好上蒼,往往也懷著對未知的懼怕。 回想起來,無論是在檯面上或檯面下,在我信主之後好幾年的服事裡,都頗有「做功」的陰影。那時候,只要我一天沒有為代禱的對象禱告,心中會立即響起:「上帝不喜悅我,因為我落掉『功課』沒做。」原來,那時候驅迫我服事的動力是:懼怕上帝不喜歡我,而不是因為我愛上帝。 聖經約翰一書4章18節說:「愛裡沒有懼怕;愛既完全,就把懼怕除去。因為懼怕裏含著刑罰,懼怕的人在愛裡未得完全。」並且「神就是愛;住在愛裡面的,就是住在神裡面,神也住在他裡面。」(約翰一書4章16節)基督徒服事的動機應該是來自於愛神;而非出自害怕上帝不喜悅我們而討好神。 另外,我在教會裡曾遇見一些服事者,像拚命三郎般事奉:明明需要多休息,卻忽略身體發出的警訊,仍憑信心相信上帝必幫助自己克服病痛,鞠躬盡瘁。這些事奉者的精神很可佩,然而馬太福音13章45~46節記載:「天國又好像買賣人尋找好珠子,遇見一顆重價的珠子,就去變賣他一切所有的,買了這顆珠子。」已故的葉光明牧師解釋這段經文說,主耶穌就像這位做買賣的人,而基督徒就像這顆寶貝珠子,是祂以生命代價買贖回來的無價珍寶。 耶穌既深愛我們到付出全所有的地步,我們怎麼能不好好愛自己、珍惜自己的身體呢?基督徒的事奉應該進入主愛的安息中,因為上帝對我們的愛遠遠超過工作與服事,且在十架上顯明──這愛,甚至讓主願意捨掉自己。主工人休息,是為了走更長遠的路。 (作者為文字工作者)  

從教會週報上的公禱事項談起

◎羅榮光 多年來有機會到不同的教會參加主日禮拜,有些教會在週報刊登的公禱事項中,有提到為社會不公義事態、台灣前途的重重危機以及世界公義和平之關懷祈禱,然而,也有不少教會的公禱事項,只提到為教會兄姊與各項活動祈禱而已,幾乎沒有提到對國家社會之代禱事項。 回憶20多年前,我在台北城中教會牧會時,開始就在每週週報上,填加一項「教會與社會」欄,把國家社會發生的事情以及總會發表的關懷台灣前途聲明簡要地刊在此一欄內,期盼每週提醒信徒關切與代禱,雖然起初有些長執與信徒不以為然,然而,行之多年也就習以為常了。 主耶穌說:「你們是世上的鹽,世上的光。」(馬太福音5章13~14節)教會的週報可以提醒信徒在每天的生活中,時時刻刻關切社會並在社會中作鹽作光,以正義和愛調和社會並以真理光照社會,這樣的提醒與教導,可說是每間教會應當發揮的功能。 德蕾莎修女說過一句話:「愛的相反詞不是恨,而是冷漠。」若基督徒與教會對國家社會以及全世界發生的事情漠不關心,還有真實與完備的愛心嗎?因為一切發生在我們身處國家社會上的事,也都會影響到我們每一個人及每一間教會的命運與前途,我們可以漠不關心,不常常代禱嗎? 記得台灣基督長老教會的夥伴教會美國歸正教會(Reformed Church in America)倡導「教會在社會中」(Church in Society),而不是「教會與社會」(Church and Society)。「教會與社會」這個用詞好像教會與社會是不同的個體,教會可以置身於社會之外,其實教會與信徒每時每刻都生活在社會中,也就應當作鹽作光,藉著深切的關懷社會、國家及世界作美好的見證。 近來社會不公不義的事件一連爆發出來,而且馬政府藉著黑箱作業,意圖讓中國的政經勢力進入台灣,使台灣的主權與國格逐步淪喪。為了我們這一代及世代子孫的自主、尊嚴與幸福,大家應當站起來,信靠上帝向前行,使台灣能與周邊的日本、菲律賓、中國、韓國以及世界各國建立國與國平等的國際關係,互相尊重,彼此幫扶,促進世界公義、和平與自由之實現,使上帝國臨到台灣全國以及普世人間,這應當也是我們台灣教會的宣教使命。 這次在韓國釜山舉行的普世教協第10屆大會主題是「生命的上帝,帶領我們邁向公義與和平」,引用以賽亞書42章1~4節,堅信只有公理的傳揚,始能確保世上人人享有安全與豐盛的生命,因為「壓傷的蘆葦,祂不折斷,將殘的燈火祂不吹滅。」 我們要傳的不只是個人得救、教會增長的福音,也應當是使上帝國的公義、和平與喜樂(羅馬書14章17~18節)實現在人間的福音。誠懇期盼每一間教會能讓每位信徒從教會週報的提示中,為國家社會及世界的公義和平公禱開始,進而感動人人與上帝同工,使上帝國臨在人間。 (作者為台灣聯合國協進會秘書長)  

慎用手中的權力

◎陳榮爝 從網路媒體得知,台灣教會界為了贊成或反對同志論題,掀起不少的爭論。甚至引發個別教會、牧師或組織、機構提出質疑總會、神學院、教會公報,聲稱若不公開譴責擁護同志議題的不是,就將發起抵制紀念主日時前往報告、募款的行動。 聞後,我個人憂心不已。現在已經到了21世紀的新時代,是多元的世代了,對於社會、教會層出不窮的各項議題,每個人都有自己的看法、見解,也都能各自抒發己見,大家期能集思廣益,異中求同,使得社會、教會更加進步、和諧相處,這才是蒙福之道。 這個時候我們要慎重使用手中所握有的權力,不可將個人的主張、意見用權力來加以過度運用,形成強大的勢力來引導,甚至達到自己的想法與主張。因為有云:「權力使人腐化,絕對的權力,絕對的腐化。」 對於同志這些議題,見仁見智,社會、教會中每個人的看法不盡相同,不能強求別人完全贊同自己的主張。如果會友當中有贊同同志議題者,用同樣的手法來加以抵制,不讓反對同志議題的單位、機構前來報告、募款,那麼,社會、教會不就分裂了嗎?若是這樣,教會牧長如何面對、善處呢? 為此,我個人誠懇地呼籲社會各界,甚至教會界要捍衛100%的言論自由,因為,真理越辯越明,不管你/妳贊成或反對同志議題,都要有如此的風度與雅量,更重要的是要慎重使用手中危險的權力。中世紀天主教的諸多問題,終於引發宗教改革之殷鑑不遠啊! (作者為長老教會退休牧師)

慎選優質的食用品

◎Dennis 忙碌的現代人每天起床後得先填飽肚子,因此自古以來的開門七件事:柴米油鹽醬醋茶,是每日要面對的大事。最近台灣生產的食用油爆發添加香精及危害人體的物質,引起國人一陣譁然。「大統」這家台灣老字號食用油公司,添加各式混充物。在其生產的橄欖油中,以廉價葵花油及棉籽油混充,為了讓色澤更接近橄欖油的淡綠色,還添加違法的銅葉綠素。大統公司生產的花生油、辣椒油、苦茶油及香油等,共有82種油品有問題。目前相關產品已回收下架,並遭勒令停工、罰款。隨後,更爆發出其他食用油廠商有類似不法的產品。 我們每天究竟吃下多少「黑心食材」?不知不覺地,累積多少隱藏在食物內的防腐劑、油脂、色素、農藥?想想許多醫院查不出的疾病,是否與食品安全有關?身為消費者,我們呼籲各食品廠商和政府相關部門,能為全民「食的安全」多盡一分力氣。 唯利是圖的食品廠商們,請以自身食用自家產品的標準,產出優良的品質給予消費者,誠實清楚標示製造食品的所有材料,善盡基本的社會責任。政府相關人員請行事確實,不要只是口頭說說「嚴查重罰」,政府行政的箴言在於確實執行。請官方的相關「認證」嚴格把關,確實做好GMP、CAS的辨識,讓食品的製造過程所添加的物質、農產品的生產過程,都標示清楚。 政府應該訂定嚴格的標準,規定廠商誠實清楚標示,主管機關確實檢驗、勤於抽查、主動公布。政府行事草率就是鼓勵不法,造成不公平的競爭;想想市面上號稱同樣百分百純正好油,卻有相差一倍差價之多的產品,政府相關當局就應該主動察查,讓消費者知道這兩種產品的含量為何?讓消費者知道買到什麼樣的產品,確實為消費者在食的安全方面,建立一個公信力的依據。 一連串的食安事件,從塑化劑、毒澱粉、胖達人麵包,再到現在的混充油,台灣突然以「黑心食品」佔據各大媒體,讓消費者對於每日「吃」這件事,越來越不知所措。「民以食為天」,消費者還是得自己慎選優質的食用品為先吧! (作者為文字工作者)

從《總舖師》看台語電影

◎秉澄 近期紅到半邊天的《總舖師》,與之前的《父後七日》以及喜劇《大尾鱸鰻》,皆以台語為主要的語言;這對於使用台語的廣大群眾來說,看似是一個生機,似乎台語也能搬上檯面,也能夠沾沾台灣「國劇」的光彩,跟《賽德克巴萊》同樣也能在國際發光發亮;然而,其中有許多可以討論的空間。 首先不可否認的是,一般以台語為主的戲劇,對於台語的漢字和華語在漢字用法上本來就不能混淆,這是基本的常識;但是幾乎有混淆的現象,甚至是將注音注入其中,比如說插曲〈金罵無ㄤ〉(正確應是「這má無尪」),這是很明顯的謬誤,好像台語就是可以隨便將注音漢字混為使用;如果這發生在日本或韓國,漢字用錯或筆畫錯了,或是罔顧字義直接拼音寫進去自己的語言,會鬧笑話的;比如說「鄉」和「鄕」,前者是我們習慣的寫法,後面是韓國的漢字,看似差不多,其實是完全不同的兩種漢字系統。 其次,縱使大都是選自生活化的題材,台語電影對於一些關鍵的歷史事件,或爭議性的事件鮮少著墨;不若韓國《華麗的假期》敘說五一八光州屠殺以及轉型正義的議題;或《密陽》(其實它是慶尚南道的地名)是在藉著母親喪子之痛探討韓國基督教信仰。韓國願意去探討這些爭議性的話題,但我們台灣號稱多元化社會,對於戒嚴時期的影音作品,卻沒有辦法在檯面上有討論的空間,對台灣人來說,這是一場悲劇。 一個國家的軟實力,尤其在電影產業當中,並非僅止於藉著台語戲謔人生百態,或是僅止於勵志與心靈提升;更重要的,是能夠對於語言本身的嚴謹性以及對於歷史的深刻反省,看出一個國家是否很認真地看待每一種文化存在的價值,這是台灣文化是否能夠提升的具體關鍵之處,更是我們台灣社會無法迴避的必經之路。     (作者為長老教會青年,台語文實踐者)

台灣的宗教自由不容侵犯

◎保羅 最近,台灣各縣市接獲交通部觀光局公文,要求「加強」對法輪功廣告看板稽查,此舉明顯是干預宗教自由的違憲之舉,背後極可能是馬政府受到中共壓力所致。民進黨立委陳亭妃說:「法輪功的看板存在已久,都沒有問題。為什麼現在大量的陸客來台之後,卻要拆除?請問觀光局理由為何?如果只是中共的壓力我們完全沒有辦法接受。」 台灣是一個宗教自由的國家,台灣沒有邪教罪。解嚴前,國民黨政府侵犯宗教自由的事情屢見不鮮,除長期打壓和監控台灣基督長老教會外,1968年,國民黨政府取締了耶和華見證會;由於新約教會與政權的衝突,1980年,政府將新約教徒強行驅趕到錫安山。解嚴後,台灣逐漸成為宗教信仰自由的民主國家。台灣各宗教都享有自由聚會和自由傳播的法律權利,政府不得干預,政府也無權裁定某個宗教的正、邪,絕對不能因為教義的區別進行法律上的制裁。 與台灣相反,中國是目前全世界為數不多還存在「邪教罪」的國家,如法輪功、全能神等都被中國公安部等政權機關以一紙通知的形式確定為邪教。國家制定和鏟除邪教,嚴重違背現代政治政教分離的原則,等於宣稱世俗政權具有裁判宗教信仰的屬靈權柄。早在1689年,英國憲政文本《權利法案》第3條就規定了:「為教會事務近來建立審判法庭的權力,以及其他一切類似的權力和法庭,都是非法和致命的。」1791年,美國《權利法案》(即憲法修正案)第1條就是有關政教分離及信仰自由:「國會不得制定關於下列事項的法律:確立國教或禁止信教自由」。 作為台灣基督徒,雖然不能茍同法輪功、全能神等被中國政府定為邪教的新興宗教團體的教義,但應該反對中國政府在法律上將他們定為邪教的違憲行徑,更應該維護他們在法律上的宗教自由權利。政府罔顧台灣是宗教自由國家、台灣沒有邪教罪的現狀,替中共來打壓法輪功,顯然在踐踏台灣政教分離的憲政原則、侵犯台灣公民的宗教自由,如不遏制,恐怕又會倒退到「戒嚴時代」。 宗教自由是人類的第一自由,甚至先於人的生存權和言論權。我們認同各種宗教在政治權利上平等和自由的理念。只有在宗教自由的環境下,不同的宗教才能共存,才能善存劣汰。我們應該確認:信仰的內容可以保持不同,但在信仰權利這個政治權利上應該保持一致。各種信仰團體應該聯起手來,互不歧視、互相協助,共同爭取人權和民主。 (作者為中國家庭教會傳道人)  

亞伯蘭的上帝

◎李景行 新《聖詩》第3首〈亞伯蘭的上帝〉(The God of Abraham praise,中譯:〈亞伯拉罕的主歌〉,又名〈亞伯拉罕的神〉,詞源為:Yigdal,doxology。Yigdal原意「願祂偉大」,doxology原意「頌榮三一頌」,兩字合起來為「願祂偉大的頌榮」之意。 這首詩的詞句源於希伯來聖詩,經奧利弗斯(Thomas Olivers, 1725~1799)改編。曲調也是源於希伯來聖詩,經利奧尼(Leoni Meyer, 1751~1797)改編而成。1875年由《古代與現代讚美詩集》的編輯配以和聲。 作詞者奧利弗斯是英國威爾斯人,4歲時父母雙亡,失去了家庭的溫暖與教育,流浪街頭,不務正業;青年時代學製鞋,私自逃跑,靠借錢賴帳過日。有一天在布利都(Bristo)街上流浪尋找食物和住宿,他偶然到衛斯理同工懷特菲爾(George Whitefield)的佈道會聽道,講題:「這不是從火中抽出來的一根柴嗎?」(撒迦利亞書3章2節)講到人從火中取柴,需要立刻果斷與勇氣,他深受感動幡然悔悟。事後他見證說:「在我15歲時,已經變成全村最壞的小孩。但從那次聽道之後,我完全變成另一個人。」他從此決心信主,跟隨衛斯理兄弟傳道,但先重作鞋匠把到處所欠的債還清,然後騎馬旅行佈道10萬英里達22年。雖歷盡艱險,甚至常遭襲擊,仍繼續勇敢到處傳福音。1799年3月於倫敦息勞,葬在衛斯理城路禮拜堂(City Road Chapel, Wesley)墓地衛斯理的旁邊。 奧利弗斯所寫的聖詩只有4、5首,但都是上乘之作,其中〈亞伯蘭的上帝〉名震全球。這首詩寫於1760年,原詩分為3部計12節,連同曲譜於1770年印成單張,取名〈亞伯拉罕之上帝的聖詩〉。1785年初次編入衛理公會聖詩集。 有一天,奧利弗斯前往倫敦爵士街亞路蓋猶太教大會堂參加他們的節日崇拜,聽到該堂祭司利奧尼唱猶太教信經。相傳這首曲調是1404年留傳下來的,是照猶太教拉比根據傳統的摩西13經改編的,詩韻優雅莊麗。奧利弗斯聽後深受感動,利奧尼就將這首詩抄給他,之後,他就根據猶太教的信條,加上基督教的觀點動手寫這首詩。是按當日他在猶太大會堂聽到那位祭司利奧尼所唱的而譜寫,所以這首詩的調名仍沿用猶太人的習慣,稱之為「Leoni」。 Leoni傳統上曾是英國黃昏之歌達兩個世紀,並經常在德國、波蘭、捷克各國的節期應用。猶太教會堂的首要歌唱者利奧尼將其抄給奧利弗斯,故亦稱Judea或Jerusalem。 (作者為退休牧師,曾任新聖詩編輯小組召集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