比拉多依法行政?

◎王乾任

最近郝市府派出數百名優勢警力,強制執行士林王家的都更拆除作業,引爆強大民怨,甚至連擔任市府顧問的幾位專家學者都憤而請辭,更有不少民眾怒而包圍郝龍斌市長官邸,宣布也要把郝家給都更。

承受強大輿論壓力的郝市長,本來還一直堅持自己是「依法行政」,不少支持拆除王家的人也多半認為,郝市長「依法行政」,惡法亦法,除非修法,否則政府遵守法令做事,並沒有錯。撇開北市府的「依法行政」其實有「選擇性」的爭議不談,就說「依法行政」本身,也有可議之處。

回到聖經來看,羅馬總督本丟彼拉多,因為輿論的要求,必須把無罪的耶穌抓起來,還得釘十字架,可是他實在找不到耶穌有什麼罪可以釘十字架,便想到了法裡面有一條,可以將一名罪犯無罪釋放的情況。於是,他便援引此一法條,問了在場的群眾,「我現在給你們釋放一個罪犯,你們要哪一個啊?」

我相信比拉多肯定不斷暗示群眾,放了無罪的耶穌,不過群眾拒絕了,他們選擇有罪的罪犯,堅持把無罪的耶穌釘上十字架。

比拉多無可奈何,想說反正已經「依法行政」了,既然民意要求,還是把耶穌送上十字架吧。所以後來基督徒都說,耶穌是「『被』釘在十字架上」。彼拉多則找來盆水,當眾洗了手,宣示自己和耶穌的被釘十字架無關,畢竟自己只是「依法行政」,該做的都做了,該問的都問了,群眾還是要耶穌上十字架,只好照辦。

「依法行政」說穿了就像彼拉多洗手,堅持「依法行政」的官員或許認為罪不在己,惡法亦法,只能遵守。但是,在人的法律之上還有神的律法以及人的良心,否則金恩博士不會本著公民不服從的精神挺身而出,抵制當時美國社會中錯誤的種族隔離政策,甚至不惜賠上自己的大好前途與寶貴生命。

從「拿伯的葡萄園」,再到「彼拉多洗手」,處處可見聖經中貫穿歷史,批判人性作為之惡的巨大力量,無論認為基督徒是否應該談論政治,都應該關心隱藏在這些事件背後的人類罪性,對人心、行為與社會歷史的影響,雖然我們不一定要直接參與政治活動,卻不能夠丟失了關心比我們弱勢、落入苦難中的人,不能因為他所遭遇的是政治上的問題,便沉默不語,以為與自己無關。

(作者為景美浸信會會友,文字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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