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園體罰層出不窮 教育現場怎麼行動

(相片提供/人本教育基金會)

【林婉婷綜合報導】2020年11月30日,新北市林口區某國小傳出有四年級學生遭游泳隊劉姓教練以浮板大力丟擲、打斷泳鏡連接處,割傷學生眼角膜險釀失明。然校方於2021年3月4日才進行首次調查會議,且沒有納入外部委員,家長於會議中僅有5分鐘陳述時間,後調查報告亦不提供給家長;在二次調查中也有包庇之嫌,將「體罰」認定為程度較輕的「不當管教」。人本教育基金會在2022年1月5日召開記者會,列出游泳隊體罰惡習,另此案涉及新北市教育局特教科和體衛科,因此也呼籲檢討及改革體制,勿使制度成為推託責任的藉口。

校園體罰事件消息時有所聞,如人本教育基金會等關心相關議題的公民團體持續訴求「解聘不適任老師」;根據教育部「教師涉及霸凌與體罰事件處理流程」,當學校得知疑似有霸凌或體罰事件,需在24小時內依法進行校安通報及向地方政府之社政主管機關報告;接著再判斷為「霸凌」或「體罰」,體罰則召開「校園事件處理會議」調查,認定體罰屬實在召開「教師評審委員會」審議,按照《教師法》予以不同程度的決議。

然而對身處教育現場的教師們來說,或許也看見體罰問題的嚴重性,卻因為同在學校、關係緊密而有時難以發聲、介入。在北部某國小任教的基督徒青年尤天予受訪時表示,這種「噤聲」現象並非教育界,而是普遍東方文化常態,「不得不說,很多時候因為自己不是當事人,所以當然可以很大聲地評判,但若有一天自己成為當事人、關係人,會希望怎麼處理呢?」她認為可以用箴言4章23節經文「你要保守你心,勝過保守一切,因為一生的果效是由心發出」來自我提醒,「我們都是罪人,並非那個可以評斷他人的人,但我們可以自行選擇遠離罪惡,尤其保守自己的心。」她相信這也是「生活信仰化,信仰生活化」的實踐,「當我們在生活裡做好自己該做的,自然而然人們也會在生活裡看見上帝在我們身上做的美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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尤天予又談到,「體罰」事件的背景與「師生關係建立」有關,她認為若教師與學生有良好關係,應不太會發生體罰問題,首項原因是老師對於班級經營要有原則、約法三章,「若老師在上課前就先說好原則,且很警慎、嚴謹面對這些原則,自然而然大多數學生也會遵守,但當然也會有少部分的問題,那就是要看老師們的功力。」

其次是老師要清楚關係建立並非「上下位」,還有「朋友」的立場,即老師們要設身處地、換位思考,「對於我而言,我常常做的一件事就是把自己當成學生,然後盡可能理解、思考學生的行為。」不過尤天予坦言,面對這麼多種的學生突發狀況,再加上現階段常需要教師們「十八般武藝樣樣精通」,在實踐上確實有挑戰性。

尤天予也點出,老師們也有情緒,所以鼓勵老師們能「放下自己」並「好好與學生對話」,「誰說老師不能向學生示弱?我們必須讓學生理解老師也並非全能,所以很多時候,學生就是我們最大助手,因此唯有互助合作,雙方共同希望達成的任務才有可能完成。直接一點就是告訴學生:我需要您的配合。」尤天予指出,若師生關係建立好,親師關係理應也不會太差,「畢竟家長所認識的老師往往都是學生們口中的樣子。雖然我們無法讓所有學生都喜愛我們,或是讓每位家長都滿意我們,但我還是相信用心對待,一定會被感受、被看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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