了解統計數據,看清擇偶盲點

◎王乾任

回應3076期《台灣教會公報》4~5版專題,初婚年齡與結婚率不斷下滑的今天,人們可能需要學習從統計數字的觀點來解析自己為什麼無法戀愛?才可能找出盲點,對症下藥。

日本學者山田昌弘在《婚活時代》一書中提到,過往日本女性追求的3高(收入、學歷、身高)結婚對象,隨著日本景氣長期停滯、所得M型化及女性本身的社經地位的崛起,可供選擇的3高男性越來越少,大約只有3%的男生可以稱得上是黃金單身漢。

假若女性都抱持非3高男性不嫁的心態,從統計學的角度來看,一定會有97%的女性找不到理想對象,這頗符合台灣日前才完成的高學歷女性不婚因素的調查,找不到理想對象而不婚的數字最高。也就是說,隨著兩性日趨平等,女性的教育程度與社經地位雖然提升了,但在擇偶條件的設定上卻還是不自覺地以「高成就婚」(要嫁給社經地位比自己高的人)為主,結果就是一堆人找不到對象可以結婚。

放到教會裡面來檢視,為何教會中長期以來單身未婚女性比例偏高?難道擁有獨身恩賜的姊妹增加了嗎?還是因為擇偶條件設定上的盲點所造成?理想上,教會的牧長和屬靈長輩都希望教會裡的單身未婚青年能夠找基督徒共結連理,若教會的青年談了戀愛,對象卻不是主內弟兄姊妹,經常得承受許多來自教會的眼光的壓力。

然而,實際上教會裡單身未婚姊妹的比例遠高於弟兄,而且不少姊妹恐怕在擇偶時都藏有「高成就婚」的心態,除了希望弟兄的社經地位比自己高之外,屬靈生命也要比自己好或至少一樣,在雙重條件束縛以及教會中找對象一定要找主內的壓力下,最後造成單身未婚姊妹比例逐年上升。

教會是不是應該放寬一下標準,在談戀愛階段,不要嚴格要求非得找主內的弟兄姊妹?畢竟,雖然交往的對象目前還不是基督徒,但很可能在交往的過程中逐漸了解信仰從而接受,不是嗎?我身邊看過一打以上的案例,都是基督徒和非基督徒交往,最後非基督徒變成了基督徒。

此外,即便選擇和不同信仰的對象結婚,只要對方願意了解接觸或成為慕道友,也不一定都要反對。與其設下找主內肢體戀愛結婚的規定,不如多一點了解與關懷輔導,畢竟主內肢體結婚也不一定都美滿幸福,不同信仰結婚也不一定就會出問題,婚後才信主的見證也所在多有,像是呷七碗的董事長李東原,就是和基督徒妻子結婚12年後才信主,帶領他信主的並非妻子,而是商場上的工作夥伴。

萬事互相效力,結婚不光是宗教信仰很重要,人品也很重要,光是同信一主但人品不理想,婚姻也一定不可能幸福。愛主、愛你的伴侶,誠心為對方禱告,好好經營婚姻、愛情,剩下的一切,就放手交託給上帝吧!

(作者為文字工作者,景美浸信會會友)

廣告/手到心至抄寫本-箴言

我有話要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