審慎設置區域諮議會

◎謝振發

《台灣教會公報》3073期11版,刊載建請本宗設置虛級化體制組織,針對是項立意構案,或許是為補強現行體制運作,使其臻於完美境況。本宗現行3級化體制諮議會架構體系,設立總會、地區中會、各教會小會建制,是宗教事務層級的創舉,專美於其他教派及異教團體,回溯早期台灣長老教會史料記載, 1951年本宗組織體系,設有各地教會小會、地區中會,並成立南、北大會,形同區域諮議會的架構組織。由於先輩的遠見,提案廢除台灣教會南、北大會的虛級化建構,將其整合歸併成立現行總會建制,難道又要踏回不歸路迷途境況嗎?咱應該鑑古推今,避免重蹈覆轍,豈要恢復虛級化組織復辟命運?

個人提出理由如下:首先現行總會轄屬約27地區中會(含原、漢民、少數族群區會),單位規範數量非常符合軍事基本連級編制、指揮、調配、動員、機動原則;其次,台灣教會實情與美國教界幅員遼闊,其客觀地理環境有相當之差異,因而設定標準的需求未盡適同;第3,符合現代企業經營管理原則,達到運行簡單化、彈性化,節省人力成本,減少開會頻率,讓各教會牧長專心牧會工作,同時提高宣教事工,促使本宗教勢倍增成長,讓台灣教會贏得上主的旨意,人人敬拜祂,人人因基督耶穌的名,獲得拯救,擁有永恆的生命,台灣教會咱大家成為忠心的管家美譽,願一切的服事歸榮耀於上主的名。

(作者為壽山中會重生教會退任執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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