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議制度下的危機和轉機

◎康進順

長老教會在歷史發展的過程中,衍生出4個信仰傳統與特色(參《認識台灣基督長老教會》39頁),其中之一是「代議共和」,以此原則形成小會、中會和總會體制。信徒選舉長老與牧師組成小會,共同治理教會;小會選派代議長老和牧師參與中會和總會的事工。這組織展現我們對「信徒皆祭司」和「反對聖品階級獨佔」的堅信。

「代議」意味著,議員不是以個人身分,而是以受教會委任的身分參與教會的治理。所以受託者必須向賦予權力的團體(如:小會、中會、總會)定期報告以示負責,並且行使治理權力時必須順服於委託團體的規範。「共和」意味著管理決策的形成是在議會中通過溝通、討論形成共識,而不是受少數人意見的操縱淪為「橡皮圖章」。

今天長老教會代議制度所遇到的危機,不在於制度本身,而是在於信徒信仰失落,對公眾事務冷漠,以至於代議功能無法彰顯。教會、中會甚至是總會對受託者失去監督功能,受託者也失去對教會、中會和總會的尊重。「地獄黑嚕嚕,串關長老及牧師」這句話只對了一半!當受託牧者和長老行為偏離信仰時,信徒、小會、中會和總會都有責任糾正。如果大家都安靜無聲,就成為共犯結構的一部分。所以,當我們面對地方教會、中會、總會或各董事會的亂象時,信徒要自我反省,因為信徒的冷漠,造就議會成為代議長老與牧師「假公濟私」「反客為主」「以宣教的外衣行滿足個人貪念」等犯罪的溫床。

今天馬偕醫院董事會所遇到的困境有那麼複雜嗎?其實很單純!如果受託者有信仰的根基,就必須順服經過中會、大會、總會的議決。若不順服,小會、中會、總會都可依照教會法規做適當的處置,以維持教會的秩序。

今天有人不但不順服議會的規範強占董事職位,甚至搬出政府法令對抗教會,且在法庭上公然否認教會治理的正當性,我們不要只搖頭嘆氣,因為責任在我們身上,我們要趕快覺醒,不要被誤導;地方教會、中會和總會要發揮應有的功能,制止這些破壞教會秩序的行徑蔓延。

馬偕董事會的紛爭過程,我們看到東部中會對受銓派董事明確的約束、台北中會和總會對違規董事也處以誡規的處分,和一些堂會覺醒的作為;這些都讓我們看到一些希望。但是,改革的路還很漫長,面對教會宣教的危機,只有在信仰上不斷深切地反省,才能化危機為轉機。

(作者為台北中會尊賢教會牧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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