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靈性造就】宗教改革的精神

約翰福音8章31~36節

Image by kjpargeter on Freepik.

◎陳宇光

在耶穌誕生前後,有許多位的猶太領袖帶領群眾,反抗羅馬政府和希律王的統治。他們堅持唯有上帝才是君王,不肯降服任何一個統治者,更不要作外邦人統治者的奴隸。然而,耶穌在約翰福音8章31~36節中,提到了另一種奴隸:「所有犯罪的就是罪的奴僕。」

許多犯罪的人受到私慾的誘惑,就被罪惡捆綁,導致擔心自己的不端行為會曝光,而失去了自由的身分。在保羅的時代,羅馬教會也有類似的情況,許多信徒在接受耶穌為救主以前,放縱私慾和行為不端,成為罪的奴隸。但當他們信仰真神,接受耶穌是救主以後,便從罪的捆綁中釋放,成為義的奴僕。了解到這一點以後,保羅在寫給羅馬教會的信中特別提及此事,並且感謝上帝讓他們不再作罪的奴隸(參羅馬書6章17~19節)。

在過去2000年的教會歷史裡,不乏陷入罪惡、成為罪的奴隸時期。特別是在16世紀,可說是教會極度黑暗的時代。由於聖彼得教堂在羅馬重建所需要的資金短缺,教皇利奧十世(Leo X)便開始出售贖罪券。他們甚至到處廣告,聲稱購買贖罪券能夠讓人的罪得到完全的赦免,恢復與上帝的關係。許多信徒因此購買了贖罪券,他們不知道這實際上已經是違背了聖經的教導。

在馬丁路德推動宗教改革之前,宗教改革家揚‧胡斯(Jan Hus)就已經提出反對意見,指出金錢無法贖回罪行,贖罪券無實質幫助。然而,由於胡斯缺乏足夠的支持,他的改革運動並未成功。後來,馬丁路德也明確反對贖罪券的販售。

在這背景下,德國大主教亞爾伯特依教皇之令,指派修道士約翰‧帖次勒(Johann Tetzel)負責販售贖罪券。某日,一名青年詢問贖罪券是否能赦免尚未犯下的罪行。帖次勒回應,他已獲教皇賦予赦免所有罪行的權力。該青年最後付了30元銀幣(這在當時是非常大的數目),得到了贖罪券。幾天後,這名青年遇到帖次勒,不僅打了他,還搶走他賣贖罪券所賺得的錢。帖次勒於是將此事告上法院,但是該青年卻憑藉贖罪券獲得無罪釋放。這件事反映了當時贖罪券造成極度混亂,不僅違背聖經的教義,還加劇社會的不安和犯罪。因此,馬丁路德在宗教改革中,堅決反對出售贖罪券。

在中世紀,教會每年都會在10月31日晚上舉行一場記念古代信仰前輩和聖人的儀式,稱之為萬聖節或古聖日。在德國威登堡大學教授神學的馬丁路德知道,每年這一天,許多信徒都會在大學的禮拜堂裡參加追思禮拜。因此,在1517年10月31日,他用拉丁文寫下95條針對赦罪和教會當時錯誤的論點,並且將這些條文貼在禮拜堂的門口。他的主要目的是想引發一場有關赦罪的公開討論,並且反駁購買贖罪券即可赦免罪行的觀念。意外地,有人將這些拉丁文翻譯成德文,並且分發給參加追思禮拜的人。

這篇文章迅速地傳遍整個德國,不久之後甚至在歐洲的大部分地區引起廣泛的關注。許多人公開支持馬丁路德所寫的內容,並且響應他的宗教改革。因此,宗教改革成功了,支持馬丁路德改革的信徒也認為當時教皇和教會的行為已經遠離聖經的真理。從那時起,教會把10月31日定為「宗教改革紀念日」,教會的歷史進入一個新的時代。這也讓我們得以深入了解馬丁路德宗教改革的精神,並且努力效法和學習。我分成三點來分享。

  1  尊崇聖經的權威 

在宗教改革以前,全球的基督信仰主要分為兩種教會:東方教會,也就是東正教或希臘正教;與西方教會的羅馬公教,也就是今天的天主教。當時,天主教僅允許主教、神父和其他神職人員使用拉丁文的聖經,在聚會中讀給信徒聽。一般的信徒則禁止閱讀聖經,導致他們無法直接知道上帝的話語。此外,由於天主教的望彌撒全程使用拉丁語,所以不懂這種語言的人,就失去領受上帝信息的機會。

馬丁路德是神學教授,精通拉丁文,深知聖經具有啟示人們認識上帝真理和賦予屬靈力量的能力;因此,他將聖經翻譯成德文,讓更多信徒能用母語研讀上帝的教導。這一舉動不僅促使其他人將聖經翻譯成各地語言,也使信徒不再受到教皇和教會不正確觀點的影響。聖經的權威源於聖靈的啟示,它在早期教會就已經確立。至今,我們長老教會依然認定只有聖經的話語才是絕對的權威,應該作為尋求上帝旨意和我們信仰根基的根據。

  2  確信基督的救恩 

基督的救恩是確信「因信稱義」的道理。羅馬教皇為了推銷贖罪券,扭曲了信仰,將耶穌基督在十字架贖罪的救恩擺在一旁。教皇利用勢力,甚至頒布了多項與聖經真理不符的法令和條例,導致許多信徒誤入歧途,更有不良分子藉機行惡。這種做法不僅欺騙上帝,也誤導人。

後來,馬丁路德的宗教改革使人們醒悟,重新認識保羅在羅馬書所說「因信稱義」的教義,這也重新確立了基督教信仰的中心。值得一提的是,著名神學家奧古斯丁,曾是一名放蕩私慾的浪子,但是他在悔改以後成為早期教會的聖人。他並非透過購買贖罪券來得到罪的赦免,而是因為真實的悔改與相信耶穌基督救贖的功勞,罪得到赦免與被稱為義。因此,成為基督徒不需要花費大量金錢購買贖罪券以換取赦免。只要誠心相信耶穌是基督與個人的救主,就能得到這份救恩。更進一步,這樣的人將被上帝稱為義,成為耶穌的門徒。

  3  重塑「信徒皆為祭司」觀念 

在宗教改革以前,教會制定了多項法規,要求一般信徒必須透過神職人員,例如神父或修士代為祈禱,才能達成心願。這是因為當時的教會認為,舊約中的祭司職分在新約時代仍然有效。但是馬丁路德從新約中發現,耶穌在十字架上斷氣時,聖殿內隔開至聖所和聖所的幔子,從上到下裂為兩半,這表明耶穌已經成為大祭司,完成舊約所規定應該獻上的祭物。因此,從那時起,我們可以直接進入至聖所,直接向上帝祈求和禱告。

這意謂著每一位相信耶穌是救主的基督徒都有祭司的職分、權利和責任。這不僅提醒我們在上帝面前人人平等,也要求我們恢復「信徒皆為祭司」的職分。每一個基督徒都應該成為一名盡職的祭司,全心全意地事奉教會、敬畏上帝。不僅如此,人人都可以勇敢地來到聖殿的至聖所,向上帝獻上我們的感恩與祈求。同時也要盡心盡意地投身於教會的聖工,服事他人,榮耀上帝。

每年的10月最後一天是宗教改革紀念日,讓我們藉著這個機會再一次回顧馬丁路德的改教精神。透過用心恭讀聖經與研究聖經,讓聖靈親自啟示我們,以確立聖經的權威;更加確信耶穌基督的救恩,明白我們的罪能透過耶穌的寶血得到赦免。最後,重塑「信徒皆為祭司」的觀念,認識到在上帝面前我們都是平等的,享有相同的權利和責任。不僅如此,也要盡祭司的職分,服事眾人,帶領人來認識獨一真神,歸向上帝,獲得救恩。

廣告/聖經充滿我-經文填充本

我有話要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