響應世界人權宣言75週年 討論會邀學者暢談人權與民主

(攝影/邱國榮)

【邱國榮台北報導】為記念1948年12月10日聯合國大會通過「世界人權宣言」的75週年,台灣新世紀文教基金會與台灣國際法學會,在12月9日於南京東路偉成大樓四樓舉辦討論會,邀請學者分享他們對於人權與民主的看法與經驗,並呼籲台灣人民珍惜並捍衛自己的權利與自由。

討論會的主題是「世界人權宣言第21條參與公共事務之權利」,該條文規定了人民參與公共事務的權利,包括直接或通過自由選擇的代表參與治理本國的權利,以及平等機會參加本國公務的權利。此外,該條文還規定了人民的意志是政府權力的基礎,並應以定期的和真正的選舉予以表現,而選舉應依據普遍和平等的投票權,並以不記名投票或相當的自由投票程序進行。這些規定體現了民主政治的核心原則,也是《公民與政治權利國際公約》第25條所確認的人權之一。

台灣國際法學會學會理事長廖福特表示,「世界人權宣言」是一份具有歷史性意義的文件,宣告了「人人生而自由,在尊嚴及權利上一律平等」的普世價值,並為全人類與所有國家設定了實現人權的共同標準。在過去的75年中,「世界人權宣言」不斷影響和促進各國的人權保障與進步,也成為國際人權法的基石。

廖福特還指出,台灣的民主選舉是在長期的抗爭與犧牲下才得來的,但是目前面臨的最大威脅,來自於中國的干預與滲透。中國不斷地威脅台灣的安全與主權,並試圖破壞台灣的民主制度與社會秩序,甚至利用各種手段影響台灣的選舉結果。在記念「世界人權宣言」通過75週年之際,台灣民眾要珍惜台灣得來不易的民主與自由,不願意成為中國的奴隸,就必須要為捍衛主權、守護民主自由奮鬥到底。

此次討論會的引言人,輔仁大學學士後法律學系助理教授姚孟昌,則在會上分享他對於「世界人權宣言」的歷史背景與內涵的解析,並且強調人權宣言的普遍性與道德力量。他也指出,人權宣言是一份屬於全人類的文件,不是國際法所創造的,而是國際法所應該承認的,人權的基礎在於人性的尊嚴與平等之上,人的自由必須要得到充分的保障。

姚孟昌還提到,人權宣言雖然沒有明確提到民主與憲政與法治,但這些價值不斷地在條文中可以讓人感受到,人權宣言第21條與第29條更是關係到人民參與公共事務的權利與義務,這是民主政治的重要內涵。他呼籲,台灣民眾要持續倡議世界人權宣言,並且要對自己的權利與自由負起責任,以及對下一代的承諾。

此次討論會的與談人海洋大學法政學院教授江雅綺,以及台灣歐盟研究協會副理事長王思為。兩位學者分別從數位威脅、數位中介服務者、數位平台問題、深度偽造、選罷法修訂、歐盟數位服務法等多個角度,探討台灣在數位時代如何保障人權與民主。

江雅綺指出,目前國際社會包括台灣都面臨數位威脅,尤其是在選舉過程中,很多社群平台的操作受到中國的干預,影響台灣的民主運作。她認為,台灣應該透過法律的建置來改善,例如《選罷法》第51條,託播的身分查證,以及資料留存等措施,可以防止深度偽造的影響。

江雅綺也提到,數位中介服務者的角色很重要,他們可以操控網路社群平台上的言論,甚至刪除使用者的帳號,但使用者在使用這些服務時卻沒有感覺到。她建議,數位中介服務者應該要有透明義務,揭露他們的審查標準和機制,並接受大眾的檢驗。

王思為則指出,台灣的民主發展,受益於世界人權宣言的啟發。台灣人民透過公共參與的參政權,打破了國民黨的專制統治,開啟了選舉的大門。自此,民主與自由成為台灣社會的核心價值,不容倒退。台灣的經驗也證明民主會有擴散效應,讓社會更加多元。這正是中國所恐懼的,因此它摧毀香港的自由民主。

王思為也指出,台灣走向民主化的道路,全面直選總統是另一個里程碑。直選已經超過20年,每次選舉,民眾都會思考這個國家的未來,用投票來實現人民自決。一次又一次,民眾告訴自己,台灣是一個獨立的國家。雖然有國際法學者認為台灣政府沒有提出獨立國家主張,但透過民主實踐,台灣向世界展現這個國家是屬於台灣人民的。

此次討論會受邀的與談人,另有成功大學法律學系副教授陳怡凱、明新科技大學共同教育學院兼任助理教授殷瑞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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