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探索頻道】也談〈國是聲明〉的發表過程(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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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南州(台灣基督長老教會牧師)

感謝張宗隆牧師撰寫〈台灣基督長老教會〈國是聲明〉(1971年)是誰起草的?〉專文(《台灣教會公報》3730期18、19版)。張牧師訪問一些人,揭露一些〈台灣基督長老教會對國是的聲明與建議〉發表背後少數人知道的祕辛,並提出一些省思與澄清。

張牧師的專文,觸動了我寫出我個人早就想說的一些看法。我不再重述教會發表〈國是聲明〉的背景,直接從張牧師提及的周聯華牧師和高俊明牧師的回憶錄談起。

周聯華回憶錄

《周聯華回憶錄》是1994年(不是1984年),由聯合文學出版社出版(聯合文學2016出第二版),台灣基督教文藝出版社2010年再版。周牧師在回憶錄中這樣敘述長老教會的〈國是聲明〉。他提及中華民國教會合作委員會的會議:「在一次的會議上提出我們應該對國是有些關懷,即席許多位也發表了一些意見。於是推定了三個代表,起草一份宣言,我也是其中的一個。這宣言的第一段就是我寫的。許多朋友都說這一段文章無論內容和筆調,怎麼看都是我寫的。我還記得這篇文章是在台南神學院的校長住宅中寫的。」(參看2010年版,227頁)周牧師又說:「其次,長老會的宣言也不是完全的原稿,他們曾經過修改、增刪……」(228頁)

周牧師的回憶錄顯明三件事:一、長老教會的〈國是聲明〉的原稿是教會合作委員會託三個代表草擬的,周聯華牧師是三位代表之一。二、長老教會的〈國是聲明〉,第一段是周聯華牧師寫的(他說人們可以從其內容和筆調看出這事)。三、長老教會發表的〈國是聲明〉並不是受教會合作委員會之託撰稿者提交的「完全的原稿」;長老教會有修改、增刪。

高俊明牧師的第一本回憶錄

高俊明牧師有兩本回憶錄:第一本書名是《十字架之路──高俊明牧師回憶錄》(望春風,2001年);第二本是《高俊明回憶錄──磨難苦杯下的信仰與實踐》(前衛,2017年)。在2001年出版的回憶錄中,高牧師只簡要地敘述〈國是聲明〉之撰寫與發表過程。高牧師這樣敘述:1971年11月19日,教會合作委員會在東海大學召開會議。「會議中,台南神學院副院長彌迪理牧師提議:『台灣現時處在動盪的時局下,我們教會應基於基督教的信仰說話,不要緘默。』周聯華牧師和衛理公會的華納會督(Bishop Warner)發言支持。經熱烈討論後,大家一致通過以教會合作委員會的名義發表聲明;並成立小組,以周聯華牧師、彌迪理牧師和羅愛徒牧師為中心,共同討論和擬稿。……宣言草擬之後,請各團體簽名。……大家都說不能簽。既然如此,會議開不下去。身為教會合作委員會主席,我說:『既然如此,我把草稿帶回長老教會研究。我們不會迴避,將根據信仰和愛心,發表宣言。』」

高牧師接著在另一段說:「我把原稿拿回長老教會。大家一次又一次討論,刪除一部分,增加一部分,修改一部分,1971年12月29日,以台灣基督長老教會的名義,發表〈對國是的聲明與建議〉」(有關發表日期,《教會公報》1076期作12月16日;1077期作12月17日;1078期作12月29日。總會印製給各教會的單張為12月29日。總會通過〈國是聲明〉的常置委員會是12月16至17日召開)。高牧師最後這樣概要敘述這份宣言:「該宣言以基督信仰為基礎,重申尊重人權,台灣的住民有權決定台灣的命運,反對所有出賣台灣的行為;並要求政府內政革新,以及中央民意代表全面改選。」(230~231頁)

高俊明牧師的第二本回憶錄

高牧師在2017年出版的回憶錄,對〈國是聲明〉的發表過程有較多的著墨(99~106頁)。高牧師在這版回憶錄中,說到幾件事:一、彌迪理牧師在教會合作委員會議中的提議,是高牧師跟彌牧師說之後,彌牧師才提出的。二、彌牧師並未參與草稿之擬定,草擬初稿的三人是周聯華牧師、衛理公會的美國「監督」、前銓敘部部長雷法章(103頁);還有高牧師本人也參與討論。三、「所以國是聲明前一半就是這個小組起草的」(103頁)。四、高牧師拿回合作委員會的初稿後,「由總會常置委員會派一些牧長來研究」(高牧師在這一部分有些2001版回憶錄沒有的敘述:「長老教會就派一些有神學基礎的教授,或是有牧會經驗的牧師,可以了解一般人想法的名人,或是具有國際觀、世界觀的人士,從各個不一樣的角度,來討論這件事情。」)、「討論好幾次以後,改來改去,特別強調台灣前途應該由台灣全體住民來決定,也附帶要求全面改選國大代表。」(104頁)五、高牧師的總結:「該聲明的前半部是由三個人起草的,後半部是由二十幾個人一起修訂的。」(105頁)「三個人」應該是指合作委員會指派的三人;更清楚的說,我們的〈國是聲明〉第一大段是周聯華牧師寫的。六、高牧師完全沒有寫到張宗隆牧師提到的一份「彌牧師交由郭榮敏牧師翻譯」之文稿的事件,也沒提到總委會委派的小組討論的是兩份文稿:合作委員會的初稿,和彌牧師整理之會議紀錄的中文譯稿。這或許是高牧師一再提及的:「教會內部參與者,一律保密。」

發表〈國是聲明〉的大概過程和省思

綜合周聯華牧師、高俊明牧師的回憶錄,再參看張宗隆牧師《教會公報》3730期的專文,我們可以得到幾個結論,也有一些疑問:

一、教會合作委員會委託起草聲明的人是周聯華牧師、彌迪理牧師、羅愛徒牧師三人。周聯華牧師、高俊明牧師兩人的回憶錄,對此的記憶起初是一致的。但高牧師在2017年回憶錄裡,起草人少了彌迪理牧師,增加雷法章一人。衛理公會有代表參與,但沒名字。所以起草人似乎可能有四人。周聯華牧師說他起草的地點是「台南神學院校長住宅」,那就是當時南神代理院長彌迪理牧師的宿舍。在彌牧師的宿舍,他本人卻沒參與起草,這有點不合情理。 (待續)

延伸閱讀:【探索頻道】也談〈國是聲明〉的發表過程(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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