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持續改變】違規停車的駕駛們

文◎保羅‧區普
譯◎周玉文

你家附近的超市有為攜家帶眷的家庭預留停車位嗎?這些停車位的空間更寬敞,也更靠近超市入口,因此父母抱著兒女上下車時可以不那麼窘迫,而且七手八腳把他們拎進超市的路程也比較短!

根據父母帶著孩童或是嬰兒車的彩繪圖示,你可以辨識出這些家庭停車位。你也可以一眼揪出故意違反這些規則的駕駛,他們的汽車後座不會有兒童安全座椅或是輔助增高座墊!

這些違反停車規定的駕駛,並不是一時忘了自己身邊沒有孩童,也不是出於某些原因漏看了標示家庭停車位的大圖示。他們明知故犯,就是故意要停在那些格子裡,只因為貪圖輕鬆、方便,想要把車塞進比較大的空間,或是少走一點路。

這種行為的另一種定義是「過犯」,大衛選用這個需要解釋的字眼描述一種罪的教義。他在詩篇51篇中三度提及:

照著祢豐盛的憐憫塗抹我的過犯。……因為我知道我的過犯……我就必把祢的道指教有過犯的人。(1、3、13節,新譯本)

過犯是一種無庸置疑的悖逆,是對統治權威及既定律法的拒絕。當我們有過犯時,自我就取代了既有的權威,將自己置於至高無上的地位,並且改寫了律法。

違規停車的行為可能會讓作父母的感到沮喪,但相對來說比較無害。屬靈層面的過犯就不是這麼一回事了!屬靈層面有過犯的人選擇違抗上帝,至少在那一刻,某件事物比愛、事奉和順服上帝更重要。

約翰一書2章15節貼切地表達了這一點:

不要愛世界和世上的東西。人若愛世界,愛父的心就不在他裡面了。

或者,想想耶利米書3章6節嚴厲的責備:

背道的以色列所作的,她怎樣走上各高山,在每棵繁茂的樹下行淫,你看見了沒有?

稍後可以再回頭讀耶利米書3章整章的經文,整章都很刺耳,令人難以消化。不過其中的信息很明確:每一次過犯都是心靈深處的屬靈淫亂。

過犯不單是違反一套抽象的規定,也是一種對與上帝之間上下關係的不忠。我們先是在與上帝的關係中犯了姦淫,接著便導致我們違背祂的命令。過犯就是我們不再對上帝忠心,並將我們內心最深處的感情獻給其他愛人。

即使從來沒有像大衛那樣對婚姻不忠,我們所有人也都在屬靈層面犯下不忠的罪。上下關係的淫亂,留存在每個罪人的心中。我們當中沒有誰是完全忠於上帝,我們所有人都曾經追著其他愛人跑。

屬靈的淫亂,可能讓我們的眼目沉溺於色情;可能讓我們處理稅務時不誠實;可能讓我們在婚姻中受苦、缺少包容;可能讓我們對待兒女既嚴厲又不耐煩;可能導致我們暴飲暴食;可能讓我們心裡存在微妙的種族仇恨;可能讓我們貪婪和崇尚物質;可能讓我們喜歡說長道短;可能是對成功和地位的崇拜。

昨日,你越過上帝律法的界線;今日,你就會被引誘把心交出去;明日和往後的每一日,你都要和過犯交戰,直到永遠。

因此,下一次你再看到自己沒有資格使用的停車位時,請謹記「過犯」這個字眼,也請謹記上帝邀請我們悔改:

「背道的以色列啊,回轉吧!」
這是耶和華的宣告。
「我必不向你們變臉,
因為我是慈愛的,
我必不永遠懷怒。」
這是耶和華的宣告。(耶利米書3章12節)

我們永遠沒辦法靠自己停止過犯,這條路一點希望也沒有。我們的希望僅在施恩典的那一位身上,祂代表我們,在所有方面都完全信實。祂的公義和饒恕邀請我們永遠與祂一起活在榮耀中。上帝保佑我們。

 反思問題 

1. 當你思考你的人生時,在哪些方面自行取代上帝的權威,將自己設定為改寫上帝律法的最高權威?請具體指出。在什麼時候你會發現自己會輕易放棄對上帝的感情,轉而追求自己認為至少在當下更重要的事物?

2. 請參閱約翰一書2章15節,為何愛世界和愛上帝不能在你心中占據同樣地位?你生活有哪些面向與耶利米書3章6節中的以色列人相似?請花一些時間思考你的每週例行公事、思維模式和人際關係的互動情形,然後把它們寫下來。

3. 如果過犯是一種上下關係的不忠,這項體認如何協助你重新評自己生活中的「小罪」?為何這些小罪其實一點也不小呢?

4. 如果我們所有人都在屬靈層面犯下對上帝不忠的罪,將我們內心最深處的感情獻給其他愛人,為什麼感到羞恥或即刻喊停並非最終解答?為什麼真正的希望只能在主耶穌基督的恩典中找到?為什麼當我們正視過去、現在和未來的不忠時,耶穌完全的信實是唯一可以求助的地方?

5. 即使現在你已是基督徒,當基督一再邀請你進入祂的饒恕和公義,還是有什麼事阻止你接受祂的邀請?當上帝呼召你(正如祂在耶利米書3章12節說的)回到祂身邊,是什麼阻礙你有意識地回到祂身邊?為什麼說把自己交給施恩的那一位永遠都有希望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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