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畫中有道】不義的審判,公義的刑罰

《荊棘冠冕》Crowning with Thorns

《荊棘冠冕》,卡拉瓦喬於1602至1604年間或1607年所作,現收藏於維也納的藝術史博物館。

◎多提

剛過去不到一個月的和平紀念日,記念的是發生在1947年的二二八事件。當年被國民黨政府強行血腥鎮壓的動盪,可說揭開了1949至1991年長達半個世紀白色恐怖之序幕,在政權強行介入下,司法正義蕩然無存,冤假錯案不計其數。而近幾年的轉型正義,重點工作之一正是讓當年受冤枉的人得到平反。

事實上,人類史上冤案族繁不及備載,或許不一定每個被告都完全無辜,也不一定和每個人都有牽連。然而,兩千年前曾發生一樁冤案,被定罪者是有史以來唯一真正完全無辜之人,而且全世界每一個人,不分國家、不分族群,都是此案真正的罪犯,卻有可能因著那人作了替罪羔羊而僥倖逃過了死劫。

今年的3月24日是棕樹主日,也是受難週的開始,記念的就是那椿千古奇冤──無罪的上帝之子為罪人受難、受死,被釘在十字架上。每位基督門徒,都當在此時思想、反省、悔改、認罪,並為自己平白得到赦罪恩典獻上感謝。

義大利畫家卡拉瓦喬(Caravaggio,1571~1610年)於1602至1604年間或1607年創作的《荊棘冠冕》(Crowning with Thorns,右圖),描繪的就是羅馬兵丁凌辱人子的情景。畫家刻意拉近了距離,細細描繪昏黃的光影、人體的肌理、甲冑的反光,逼真程度讓人彷彿可以聞到空氣中散發的血腥與汗臭,可以聽到棍棒擊打肉體的聲響及人子的悶哼。

祂遭棄絕

藝術史上以荊棘冠冕為主題的藝術作品所在多有,這幅《荊棘冠冕》特出之處在於曾受到藝術收藏家文森佐‧朱斯蒂尼亞尼(Vincenzo Giustiniani,1564~1637年)高度肯定,並因此將卡拉瓦喬列於十二個成就等級的最高級。卡拉瓦喬自己也還有另一幅相同主題的作品(左圖),約於1604年創作,從另一個視角勾勒人子耶穌受制於羅馬兵丁的姿態。

在前作中,耶穌身形佝僂,荊棘冠冕刺進了祂的額頭,露出斑斑血點。祂手裡拿著蘆葦、身上披著朱紅外袍,我們從聖經知道人們戲謔地對祂說:「猶太人的王萬歲!」(馬太福音27章28~30節)真實情況裡,祂接下來會被鞭打、被嘲笑、被吐唾沫,最後被釘上十字架。讓人不解的是,就在幾天前,耶穌在眾人簇擁下風光進城,宛如被擁戴為主,為何短短數天內落到如此田地呢?

我們看到耶穌被眾人棄絕,但是如果我們只看到祂被人棄絕而依然充滿了愛,然後我們惋惜、哀嘆一個好人受冤枉,那麼,我們不會因為祂的死有什麼改變。除非,我們真正明白祂被棄絕的理由。

不義之審

稍有正義感的人,難免都會為這件冤案發出不平之鳴。即便是出賣耶穌的人猶大也必須承認:「我有罪了!我出賣了無辜人的血!」(馬太福音27章4節,環球聖經譯本)審判長彼拉多看出「他們是因為嫉妒才把耶穌交了來」(馬太福音27章18節),因他找不出任何理由來定這個人有罪(路加福音23章4、14節)。同被釘十字架的死囚也知道自己受罰是罪有應得,「但這個人並沒有做過什麼不對的事」(路加福音23章41節)。

假冒為善的祭司與法利賽人以敬虔為名殺死了上帝的兒子,正如耶穌所說:「經學家和法利賽人啊,你們這些偽君子有禍了!你們好像粉飾了的墳墓,外面美觀,裡面卻裝滿了死人的骨頭和一切的汙穢。」(馬太福音23章27節)然而,耶穌被棄絕的原因不僅止於此,在這場不義的審判中,有三個人棄絕耶穌至關重大,第一個自然是猶大,第二個是彼得,第三個是上帝。

猶大為何棄絕耶穌?簡單地說,當有利可圖,祂就跟隨耶穌;當眼看著要血本無歸,他就立刻出賣耶穌。這並不是猶大獨有的罪,早在千年前,撒但就曾懷疑約伯:「約伯敬畏神,難道是無緣無故的嗎?」提摩太‧凱勒牧師曾說,撒但認為是約伯對待上帝就如同投資人對待股票,如果股票讓他獲利,他就繼續持有;一旦開始賠本,他就全部賣出。所以如何分辨一個人是上帝的僕人還是投資人,方法就是:當順服和跟隨耶穌要付出代價時,他會怎麼做?

《荊棘冠冕》,1604年的作品,現收藏於義大利普拉托的阿爾貝蒂宮,是否為卡拉瓦喬所繪仍有爭議。

人之罪惡

事實上,當耶穌說有人會出賣祂時,門徒一個一個問祂:「主啊,該不是我吧?」(馬太福音26章22節)正足以證明他們的屬靈洞察力,因為他們知道自己或許真的可能出賣耶穌。彼得就是缺乏這樣的屬靈洞察力,他才敢自信滿滿地對耶穌說:「就算所有的人都背棄祢,我也永不背棄祢。」而這樣的驕傲與自信,讓他成為第二個棄絕耶穌的人。

我們從猶大與彼得身上看到,耶穌的死不僅緣於法利賽人與文士的嫉恨,更緣於人類自亞當、夏娃以降難以解決的困境──罪。耶穌所受不義的審判,累累的鞭傷、刺穿掌心的釘痕、汨汨流下的鮮血,乃至被神離棄的死亡,無一不是因為罪而受的刑罰,而這些罪無一可以歸咎於祂,必須全部算在人的頭上。

人的惡還需要多說嗎?在路加福音22章31~53節所記載耶穌人生的最後一個夜晚,一個一個棄絕耶穌的門徒中,公認最邪惡的猶大,甚至是以友愛的動作──親嘴做出殘酷的背叛,親手把耶穌送上十字架。或許向來奉公守法的你雖認同人是罪惡的,卻還要為自己辨護兩句,認為那都是別人做的,你可是一心一意追求上帝真理的敬虔的基督徒。那麼,你可能就是下一個彼得。

我們必須常常捫心自問:如果背棄信仰,可以得到安全、財富、權力,我們會做怎樣的選擇?如果背棄信仰,就可以不再承受質疑、拒絕、逼迫,我們會做怎樣的選擇?我們也可以問:「主啊,該不是我吧?」或許我們會發現,自己和彼得沒有那麼不一樣。

人的罪惡,理應得到上帝的忿怒。愛德華茲(Jonathan Edwards)曾說,耶穌在客西馬尼看到的是上帝將這忿怒的杯擺在祂面前,這杯比尼布甲尼撒王的火爐可怕得多。這忿怒的杯,就是上帝的棄絕,也是基督最後的試探。

義之替代

耶穌被上帝棄絕,遠比被親密的朋友背叛痛苦,但是祂沒有拒絕。「神愛世人,甚至把祂的獨一愛子賜給他們,為要使一切信祂的人不至滅亡,反得永生。」(約翰福音3章16節)上帝賜下耶穌的方法之一,就是把祂棄絕在地獄。所以,耶穌被賜給我們,不僅表示上帝愛我們的愛,也證明耶穌愛我們。提摩太‧凱勒說,如果連地獄也無法摧毀耶穌的愛,我們還能做什麼摧毀呢?而當我們真正明白承受何等大的恩典,我們就開始能夠對付自己的罪、面對批評、承受苦難。

如今,我們的罪孽歸在耶穌身上,祂成全的律法之義歸在我們身上。我們既然因信稱義,就得以與上帝和睦相處,藉著耶穌、因著信飽享恩典,「並且因為盼望得享神的榮耀而歡呼自豪。」(羅馬書5章1~2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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