靠核電降電價?環團指出與實況不符

(相片提供/全國廢核行動平台)

【邱國榮綜合報導】針對台北市選區的立法委員提出延長核能發電廠的運轉期限法案,全國廢核行動平台在3月19日於新北市政府前召開記者會表達強烈反對,認為這將使新北市民面臨核災和核廢料威脅,為此呼籲新北市市長和市議員簽署反對連署書,以保障選民安全;平台將在4月公布連署結果。

事實上,行政院已決定自今年4月起調整電價,由工商界領袖組成的「三三企業交流會」理事長林伯豐曾提出一個觀點:如果核能發電能在台灣的基載電力中占到30%比例,那麼台灣將能享有合理的電價和穩定的電力供應。

對此,綠色公民行動聯盟秘書長崔愫欣受訪表示,在過去20年間,核電支持者堅稱沒有核電、台灣將面臨電力短缺,然而隨著時間過去,核電在台灣用電比例逐漸減少,並未導致預期中的電力短缺,事實證明核電支持者的論點並不成立。此外,主張核電能夠降低電價的說法也受到質疑;她強調,近年來電價上漲主要是由於國際燃料成本的增加,而非核電減少;若將政治立場與能源政策混為一談,這可能會誤導公眾。

綠盟秘書長崔愫欣遞交連署書給新北市政府代表。(相片提供/全國廢核行動平台)

在19日的記者會中,台灣蠻野心足生態協會專職律師蔡雅瀅指出,新北市有兩座正在除役的核電廠,市長侯友宜在上任初期曾堅持要先解決核廢料問題,卻在總統大選期間轉而支持核電延役。現在選舉結束,人們期待市長能回到保護市民的立場,反對老舊核電延役。主婦聯盟環境保護基金會發展推廣組長李孝濂也呼籲侯友宜不應該因為少數擁核政客的影響而改變立場。

媽媽氣候行動聯盟秘書長楊順美強調,核電廠是否能延役關鍵在於是否具備延役條件,而非申請時機。過去台電申請延役審查至少需要一年半至兩年時間,且核一、核二廠的老化不容忽視。她提醒,即使延長申請期限,必須進行的安全審議仍然不可或缺。而崔愫欣指出,新北市的核一廠和核二廠已經進入除役階段,且燃料冷卻池已滿:在未解決這些問題之前要延役並不現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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