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論】與受難中的香港人同悲傷

《香港基本法》第23條,自3月8日提出,19日立法會議員即全票通過,在23日刊憲生效。意謂著在香港《國安法》所規範的分裂國家罪、顛覆國家政權罪之外,又補上了竊取國家機密罪、禁止外國組織在香港從事政治活動、禁止香港團體與外國政治性組織聯繫等七項罪行。其立法效率之高,令民主人權國家嘆為觀止。

香港曾是許多台灣人喜愛前往之地,然而如今寫在《基本法》的條文,意謂著任何擁有主體政治意識的台灣人,前往香港時的人身安全將無法獲得任何保證,隨時可能因為定義不明的條文解釋,被列為罪犯遭到抓捕。交通部長王國材也建議,國人若一定要前往香港,務必要審慎評估自身的安全。

中國長期以來深諳民主國家的遊戲規則,從江澤民時代確立「悶聲發大財」路線,讓歐美社會幻想中國民主化的可能。直到習近平做了一場「中國夢」,才讓民主國家驚醒,原來夢裡的「中國式民主」,其實是不折不扣進化加強版的專制與獨裁,香港血淚經驗就是最真實的明證。

用香港人的親身遭遇,作為台灣人的警惕,是何其殘忍,卻又何等無奈。被關押入獄的《蘋果日報》創辦人黎智英,以及數百位仍在獄中的民主人士,甚至數以千計再也無法返港的人士,仍在最深沉的黑夜裡受難。去年3月返回中國辦理除籍手續時被逮捕的台灣女婿、八旗文化總編輯富察,至今同樣仍是音訊全無,臉書專頁「富察回台灣」,每日都有人留下懇切的思念與呼喚。

《香港基本法》第23條生效隔日是棕樹主日,揭開受難週的序幕,萬民簇擁期待獲得拯救,將透過耶穌十字架上的寶血來完成,而那時,甚至連祂的門徒都不敢相認。這不是一個遙遠的神話故事,而是現實生活的寫照。數千年過去,基督徒除了記念耶穌的受難,也當與無數正在經歷苦難的人們同悲同哭。

廣告/美好腳蹤368認購

我有話要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