報告長官,我要結婚!

◎方智達

我是在當兵時結的婚。那一年,經過與家長討論,決定於6月22日舉行婚禮,於是在6月初報告部隊長官這個消息,也得到了休假的核可。

6月8日時,我卻得知6月17到8月7日都管制休假,也就是不能休假。6月19日,我在禱告後詢問長官,再次得到應允,可於6月22日當週使用個人積假來請假。政綜科長已核批假單,假單的日期為6月20至24日5天,我放下心中大石,心想可以放心結婚了。

沒想到,到了6月19日,卻傳來颱風將於6月20日襲台的消息。我心想,若是我6月20日才離開部隊,勢必沒有車子可以坐,因為營地遠在恆春的三軍聯訓基地,非常偏僻。因此我便趕緊去找科長,想詢問他是否可以批准我6月19日當晚就離開。但科長不是在開會,就是一直指責我工作哪裡沒做好,或者叫我去做公差。一整天下來,我根本找不到機會說離營的事,心急如焚又無能為力,只能跟神禱告。當時,我想起6月16日曾看見很大的彩虹,覺得是神與我立約的記號,神是信實的。

好不容易到了晚上8點半,終於找到機會向科長詢問,沒想到科長丟給我一句話:「因為大部隊發布防颱警報,原本的假單無效,要放假還要讓旅長批示。」哇!旅長咧!我只是一個小兵,請假居然要找到旅長那麼高的層級?而且已經快9點了,超過9點我就出不去了,就算出得去,我又要去哪裡找車啊?無可奈何之下,我還是去印假單。

接下來,我邊跑流程邊禱告,少校旅部連長批示後,轉呈中校人事科長,最後再轉呈旅長。結果,在部隊戰備管制休假、連軍官都沒休假、我也沒有任何結婚證明的狀況之下,我的假單竟然一路闖通關,順利放假了!日期是6月19至24日總共6天。

拿到假單後,我趕緊換裝衝出大門,正當我以為可能得在沒有路燈的情況下,徒步從保力山走上5公里到省道去搭車,卻在門口看到一個送鹽酥雞的阿姨在等收錢。我如獲至寶,詢問她是否可以載我下山,她爽快答應了。順利下山後,我在省道等著搭公車,這時有計程車靠過來說要回高雄,問我要不要坐,只算我400元──從恆春到高雄的價錢是1800元!我立馬跳上車,雖然外頭已開始風雨交加,但我心中卻充滿平安與感恩。我終──於──可以結婚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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