制憲公投遭駁回訴訟敗 辜寬敏要求釋憲

(相片提供 / 台灣制憲基金會)

【邱國榮綜合報導】去年中央選舉委員會(中選會)於10月16日駁回台灣制憲基金會所提制憲公投提案,該基金會董事長辜寬敏於是在12月委任黃帝穎律師,向台北市高等行政法遞狀訴訟,判決於8月26日出爐,辜寬敏敗訴但同時決定繼續上訴,並且要求釋憲。

(相片提供 / 台灣制憲基金會)

台灣制憲基金會針對公投制憲,提出2項提案:「您是否同意要求總統啟動憲法改造工程?」與「您是否同意要求總統推動制定一部符合台灣現狀的新憲法?」均遭駁回。黃帝穎表示,憲法保障民主權與人民創制權,顯然台北高等行政法院未以此精神為判決。他說,當事人辜寬敏已經決定上訴,要讓台灣史上首件制憲公投案留下司法紀錄,並且為堅持人民有權對制憲的重大憲法政策進行公投,會請大法官會議解釋憲法。

台北高等行政法院判決原告敗訴,合議庭表示,憲法增修條文已有明文規定憲法修改的程序,創制權專屬立法院職權,民眾就憲法修正僅有投票複決權限,無創制權;且公投法是在憲法架構下進行,公投所指的重大政策不能牴觸憲法。另外,透過體制內公投制度來達成體制外「制定憲法」於法無據。

(相片提供 / 台灣制憲基金會)

制憲基金會執行長林宜正表示,根據基金會今年8月最新民調顯示,約80%的民眾希望台灣制定新憲法、邁向正常國家,就連國民黨的支持者也有約60%民意支持,顯然制定新憲法是跨越黨派的共識。他呼籲台灣民眾,對於制定新憲法的支持,轉化為2022年與2024年大選的選票力量,這是接下來基金會繼續推動制憲運動規劃重點。

他亦提醒民進黨,制定台灣新憲法是民進黨黨綱與正常國家決議文的記載,不應該讓這些目標成為政治備忘錄、成為歷史文獻。推動台灣國家正常化將成為2022年地方選舉與2024年中央選舉的最優先政見,藉以督促所有的政黨,展開已經有民意高度共識的制憲進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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