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書

貪心

◎賴信瀚 最近一連發生兩個和金錢有關的案件,其一是新加坡城市豐收教會的創辦人康希牧師和該教會的核心同工,因為涉及挪用教會的款項而遭到新加坡當局逮捕。其二則是台灣前行政院秘書長林益世先生涉及索賄及貪瀆,被檢調單位收押。關於康希牧師的案子,台灣教會界有不同的聲音與評論,我對該案內情所知甚少,因此不能多做評論。而林益世先生的貪瀆案在檢調單位追查下,犯行幾乎已經確定,接下來,就是要清查金錢流向,以及揪出背後的共犯結構。不論如何,這兩個案子都喚起我們重新反省一個非常重要的信仰課題,就是「貪心」。 路加福音12章記載了一個事件,有個人對耶穌說:「夫子!請你吩咐我的兄長和我分開家業。」可能是因為他的兄長不願將家業分給他,也有可能他覺得兄長分配家產的方式並不公道,因而期待耶穌能夠發揮祂的影響力,督促他的兄長秉公處理。耶穌一眼就看出問題的癥結,就是人內心的貪念,只要貪心的問題沒有解決,給他再多,他也覺得不夠。因此,耶穌拒絕了,「於是對眾人說,『你們要謹慎自守、免去一切的貪心,因為人的生命,不在乎家道豐富。』」 什麼是「貪心」呢?耶穌用比喻對眾人說:「有一個財主,田產豐盛,自己心裡思想說:『我的出產沒有地方收藏,怎麼辦呢?』」本來有了,還想要更多,更多之後就可以享受安逸、吃喝快樂,這就是貪心。人為了將來預備並不是不好,但是往往卻想要更多,心裡還想要。人會常常想要,「想要」不是不好,但是想要什麼?想要更多要做什麼?耶穌說,想要更多的人就是無知的人。貪心的定義就是不能控制自己裡面想要更多的慾望,永遠都不滿足。 古羅馬有一句諺語說:「錢就如同海水一樣,越喝越多卻越渴。」錢財永遠不會讓人心裡生命豐富,就像耶穌說,人的生命不在乎家道豐富。聖經說:「貪財是萬惡之根。有人貪戀錢財,就被引誘離了真道,用許多愁苦把自己刺透了。」(提摩太前書6章10節)聖經的話語句句刺透人心。貪心是人的毛病。「想要」和「需要」不一樣,只要「想要」超過了「需要」就是「貪婪」。聖經的「貪婪」不是只有財,包括貪吃、貪權、貪名譽、貪色&hellip&hellip,不論哪一種,都是貪。 耶穌說過:「一個人不能事奉兩個主;不是惡這個、愛那個,就是重這個、輕那個。你們不能又事奉上帝,又事奉錢財。」(馬太福音6章24節)祂反對的不是錢財,而是人對於錢財的貪求,因為那會使人的心被蒙蔽,而致容不下上帝。箴言告訴我們:「你要保守你心,勝過保守一切,因為一生的果效是由心發出。」願我們都懂得以聖經的真理,謹慎持守自己的心,不沾染世俗,不被物慾蒙蔽,遵行上帝的旨意,享受在祂恩典裡真實的豐盛。 (作者為台南中會大同教會牧師)

好書分享 ” 主啊, 教導我們禱告 “

今天在教會圖書室看了一本好書 “ 主啊, 教導我們禱告 “, 作者是Morris Cerullo. 我把這本書的內容概要陳述如下,希望與大家分享. 沒有哪一個時代像現在這樣, 需要神的百姓如此迫切禱告. 也沒有一個時期像現在這樣, 需要學習如何禱告. 讀這本書時, 不論你目前正經歷到什麼困難或挫折, 都能從書中獲得全新的熱情, 使你更愛禱告. 靠著聖靈的教導, 使我們更會禱告. 並且在禱告當中摸著神的心意, 以至於祂對你的生命ˋ家人ˋ事奉, 以及萬國的旨意都能實現. 以下是禱告的重點與禱告的益處: 1)憑著神的約, 大膽禱告 2)憑信心禱告. 並且要持續禱告,不可灰心. 祂會添加力量,使我們堅持禱告下去,...

Hello

Hello

信仰的良知

◎賴信瀚 7月11日報載梵蒂岡發表聲明,將日前被中國任命為黑龍江教區主教的岳福生逐出教會,岳福生未經教宗批准接受任命,須受教會法規懲罰。岳福生是中國天主教愛國會副主席,梵蒂岡表示此任命未獲教宗批准;並呼籲中國天主教徒捍衛教廷的教義與傳統。隔天還有另一則消息,上海天主教輔理主教馬達欽,為抵抗北京當局對宗教的箝制,公開宣告退出官方的「天主教愛國會」,竟遭當局軟禁於修院內並禁行主教職務。 這2則消息都關係到中國天主教的宗教事務,兩位主教有迥然相異的立場與行動,也使他們的人生有截然不同的境遇。雖然選擇向中國官方靠攏的岳福生主教被梵蒂岡逐出教會,但梵蒂岡沒有實質權力與中國政府周旋,逐出教會的懲處,只能淪為紙上談兵。相較之下,公開抗拒中國官方箝制而遭軟禁的馬達欽主教,處境顯得極為落寞。 列王紀上22章記載一個充滿道德勇氣的屬靈精兵:先知米該雅。他在龐大的宗教勢力面前,揭穿惡質、虛假的先知文化,因為當時的先知只會向執政當局說好話,藉此來換得高官厚祿,米該雅毫不妥協的拆穿他們虛偽的面具,甚至要與許多先知對立也毫無畏懼。更令人欽佩的,是他竟敢在掌管生死權柄的君王面前,毫無保留的將上帝所託付的信息一五一十的傳達,甚至不顧干犯君王的喜好與威嚴。 先知米該雅面對群起攻擊的400位假先知,以及掌握政權的專制王權,卻仍有決心與勇氣宣告:「我指著永生的耶和華起誓,耶和華對我說什麼,我就說什麼。」(列王紀上22章14節)結局是被關在監獄裡受苦,吃不飽、喝不足。他以抵檔邪惡的勇氣,並勇於接受肉體和精神上的折磨,來實踐上帝的託付。這充分的表現出他信仰的道德勇氣,這樣的勇氣,也是今日我們蒙主呼召作祂門徒的人應該學習效法的。因為教會的時代使命,就是要作這個時代的先知,為這個時代守望。 教會生活也是一場信仰爭戰,我們該服從誰的領導,拒絕誰的提議?真理的靈會讓我們因堅持真理而受苦;虛假的靈會使我們獲得短暫的成功,但緊接而來的卻是立場的偏頗與靈命的墮落。呼籲弟兄姊妹為馬達欽主教禱告,求上帝堅固他,即使在受壓迫的環境中,仍有主所賜的平安與喜樂,使他剛強壯膽,勇敢堅持所信的真理。也邀請所有的弟兄姊妹為自己的靈命禱告,即使身處這彎曲悖謬的世代,我們仍然可以成為真理的戰士,基督的精兵,為持守真理、維護信仰而爭戰! (作者為台南中會大同教會牧師)

饒恕

饒恕 我的 心哪,妳為何無法原諒仇敵? 整天在怨恨的苦毒中徘徊。 我的靈哪,妳為何不得安寧? 終日在鬱悶的邊緣掙扎。 我在?的話語當中尋求解答, 又在默想當中索取力量。 在迫切的呼求 當中, 我聽到?溫柔慈愛的聲音: 「孩子,為何不讓我先醫治你受傷的心、 安撫你憂傷的靈?」 「父啊,我願意, 因我心渴慕平安喜樂。 求?醫治安慰我, 拯救我脫離這痛苦的深淵。」我回答。 在?溫和的觸摸當中我重新得力, 在?慈愛的慰藉當中我開啟雙眼。 於逐漸癒合的傷口當中, 我看到耶穌為我承受的傷痕。 於慢慢減輕的痛苦當中, 我體會救主為我忍受的苦楚。 世界的猙獰變成需要救恩的標誌, 仇敵的控訴轉為他們求救的呻吟。 救主赦免的恩典教我放下屬世包袱, 上帝憐憫的慈愛給我得自由的生命。

齊人非福

◎李冠呈 自當年影星成龍外遇自白道「我犯了全天下男人都會犯的錯」以來,近日來聯電榮譽副董事長宣明智先生的外遇事件亦沸沸揚揚,令筆者想到,不管外遇對象是小三、小四還是小五,男性不得不被女性冠上「管不住下半身」、「都是下半身惹的禍」之罪名,無怪乎主禱文教導我們「救我們脫離『試探』,不叫我們遇見兇惡」,試探也包含了性的試探。 外遇真的是逞一時之快,惹一世之禍。哥林多前書7章4~5節提到:「妻子沒有權柄主張自己的身子,乃在丈夫;丈夫也沒有權柄主張自己的身子,乃在妻子。夫妻不可彼此虧負,除非兩相情願,暫時分房,為要專心禱告方可;以後仍要同房,免得撒但趁著你們情不自禁,引誘你們。」 對於一位基督徒而言,如果已經結婚,夫妻自然成為一體,既然成為一體,就不能分離或再與其他人結為一體;當然,也不能自我傷害(指家暴),當愛惜成為一體的身體,也就是一起結合組成的家庭。 有位當律師的教會青年,本著滿腔熱血,盼望當律師後能夠為社會公義盡一份心力,無奈進了事務所後,被分發到離婚訴訟與遺產處理部門,整日面對財產分配、爭監護權貌合神離的夫妻與後代子孫,看他們彼此爭得你死我活、面紅耳赤,至死還不罷休,忘了「本是同根生,相煎何太急」的血緣情分。 本來滿腔熱血、現在大量吐血的青年說道,有好幾個官司都是「當事人」已經過往,但是大房、二房甚至三房後代因為財產分配問題「喬」不攏,更慘的是棺材放在大廳好幾年還無法入土為安,年事已高的大房太太甚至擔憂死後和先生一樣無法安葬,終日活在痛苦絕望當中,真的是禍害無窮。 這位青年於是感嘆說:「看到這些事,以後我死了一毛錢也不留給孩子,所有遺產捐給慈善機構或教會,寧可讓他們靠自己過活,也不要為了遺產破壞兄弟姊妹的感情。」 箴言5章18節說到:「要使你的泉源蒙福;要喜悅你幼年所娶的妻。」泉源有一解釋為流動(小孩出生後所流的血),筆者整句翻譯為:要一直討妻子歡喜,使與妻子所生的孩子蒙福。 說得更白話一點,就是只要跟妻子生小孩,讓我們的眼目只在自己的妻子與孩子身上。或許我們該感謝主、求主讓我們不會、不能、不想也不行去「黑白來」。齊人非福,身為丈夫該看重自己的妻子,破除「婚姻是愛情的墳墓」的迷思,唯有婚姻才是真正的友情、愛情與親情的結合,並把愛情延續到進墳墓(永恆)中。 (作者為高雄中會援中教會牧師)

希望我走向神時如風般輕盈

◎羅順定 在告別禮拜中,參與的人應不會一邊參加一邊批評怎又會是〈千風之歌〉吧?公報媒體做為「評論平台」提供許多看法是正常的事,但不必過度憂慮〈千風之歌〉播放了以後,參加的人會雞皮疙瘩坐立難安?我想不會! 去年家父過世,在教會中的禮拜也播放了這首歌,我喜歡它,那是文學,是意境。母親事後問我,她不太認識基督教,她說,爸爸這樣走,真的如風?我說,是的。如果,靈魂被神接走,那不是如聖經上所說,聖靈是風般的輕巧,它是無色無味,我的靈魂隨風上揚,那不是很美的文學? 基督教教義是詮釋聖經而得的信仰結晶,但嚴峻的內裡,也能溫柔的外顯在告別式中。舉例來說,我們在禱告詞中,不也說:「願我們的祈求,我們的禮拜,如馨香之祭,吹到上主面前。」(詩篇141篇2節)我們的禱詞是一種意境,是告白,是正經八百也好,也可以溫柔如作文般,不是嗎? 這幾年來,在告別禮拜中,回顧故人的短片中,我也聽了4、5年〈千風之歌〉;我所指導的台神音碩論文中,學生列舉了〈千風之歌〉,那是意境文學中的敘述與嚮往,那是曲譜與歌詞的力道,注入不同的想像中。我自己是癌症患者,是個對生命充滿盼望的人,我高興會有一天我的生命結束了,有一首歌在述說我將如風如雲而去,沒有重量,沒有擔負,我如風般輕盈隨著聖靈(風)走,祂或許直接帶我到神的居所,也或許帶我遨遊我生前沒去過的地方,祂是安慰的神,是帶領的神,我死以後的靈魂無愁無軛輕快如祂;我也一直在我授課「生死學」中教導「生命的擔負」因死而輕省,因輕省而快樂。 或許有一天〈千風之歌〉不再播放了,大家或會再記住「我輕輕地走,不帶走一片雲彩」的想像,我想像我的告別禮拜中,我的同工、朋友會知道我受過正規、嚴苛的神學訓練,知道我會唱各種聖詩,他們也會為我唱〈千風之歌〉。我教過數千個學生「生死學」,他們知道,他們的老師如風隨風,跟著聖靈走,多麼快樂。 我說:「我如輕風般飄,也不會迷路。」 (作者為生死學教授)

也談〈千風之歌〉

◎林瑞隆 最近幾期《台灣教會公報》連續刊登有關〈千風之歌〉的討論文章,主要涉及該首詩歌是否適合當作聖詩在教會禮拜或相關儀式中來唱的問題。文章作者也包括好幾位牧師,有持反對意見的,也有認為合宜的,一時之間頗為熱鬧。 一首詩是否適合在教會的禮拜或相關儀式中使用,端視詩詞內容所要表達的思想和意念如何,雖然有時樂曲本身也被列入考慮。就定義來說,聖詩或聖歌乃是禮拜中讓會眾或聖歌隊吟唱的詩歌。按照信仰的理解,「聖」有「分別出來」的意思,則聖詩必然和一般詩歌不同,是特別用來敬拜上帝之用的,因此必須在某種程度上表達出相關信仰的意義來。 〈千風之歌〉的音樂旋律其實很多元,目前台灣教會比較熟悉的可能是日本作曲者新井滿所譜具流行風的曲子。歐美世界則有許多不同作曲者所譜的曲子,其中英國羅伯‧普萊茲曼(Robert Prizeman)所作,於2004年由他指揮的自由(Libera)兒童合唱團發表的曲子更具清越、脫俗、優雅之氣質。 這首詩的詞是1932年由美國巴爾地摩的花店婦人傅瑪莉(Mary Elizabeth Frye)所寫,題目是該詩的第一句「不要站在我墓前哭泣」,靈感來自她所認識的德國猶太女孩瑪格麗特‧史瓦茲寇普夫(Margaret Schwarzkopf)得知母親生病,卻因德國反猶太風潮不得回去探望,最後母親身亡的悲傷經驗。傅瑪莉聽見瑪格麗特憂傷地說:「我無法站在她(母親)的墓前哭泣。」轉而以死者的口吻安慰生者不要站在墓前哭泣,因為我(死者)沒死,沒在墳墓裡;我已羽化為千風、雪地閃爍的鑽石光芒、照射成熟穀物的日光、秋天的雨水、支撐飛鳥盤升的氣流、夜間的星光&hellip&hellip等。除了安慰生者之外,詩詞清楚表現出個人靈魂不朽的意義,而且這靈魂無所不在,四處皆可讓生者感受到。這首詩在基督徒社群中引起最大爭議的地方是這裡,因為死者的靈魂太大了,大到好像上帝那般。 從文學的角度看,這首詩文辭優美、意境高超、節奏明快、具浪漫之情懷,當作一般文學作品來欣賞,確實具有超越、清新、優雅的特色,實際上又具有撫慰憂傷心靈,叫人擦乾眼淚的作用,應屬難得的好詩。不過,如果用基督教以上帝╱基督為中心的信仰來檢視,該詩內容所表達的意義明顯是不符聖詩的標準的,因為死者清楚地取代了上帝。 (作者為台南中會東寧教會牧師)

講道,生命的詮釋

◎王文基 多數基督徒都看重「講道」的重要性,原因固然非常多,但其中有一項特別明顯,就是信徒期待透過聆聽講道,而能夠知道如何把真理的原則應用在日常生活中。我認為,這種實用性的理由其實是無可厚非的。如果講道者回想自己過往當會眾時的心理,就不難理解這樣的想法了! 然而,當代的講道卻容易走向偏激,要嘛變成瑣碎雜事的心靈分享外加幾個笑話便結束,卻聽不到聖經信息在哪;要嘛變成考古學發表會般的冗長學術研究,卻與現實平凡人生毫無瓜葛。 我打從神學院學習講道學至牧養教會時真正操練講道,都有一個非常重要的觀念指引著我,就是「講道是一種生命的詮釋」!這個觀念可以分兩方面來說明:第一方面,這是指藉著宣講聖經把上帝本身的生命特質與原則詮釋出來。因為我們信仰的上帝是個活生生並有生命力的上帝,祂有自己生存的方式和特質,只有透過詮釋聖經中關於上帝與人類互動的實況,可以讓人一窺上帝的生命景況;不然,我們根本無從猜測出上帝是個怎麼樣的上帝。由此看來,講道必然是建基於聖經的話語之上,故此離開對聖經詮釋的所謂「講道」是值得可疑的。 第二方面,這是指藉著詮釋人性生命的反省把聖經原則對照並應用出來。因為我們面對聖經的真理光照下必然導向一種靈性的反省,就是將自己的生命歷程對照於聖經的原則下到底會有怎樣的結果,優勝劣敗立竿見影!然後我們才再次驚覺需要將屬靈生命法則貫徹於日常生活中。 整個過程是具有主觀性的,講道者本來就必須先把自己放在聖經面前檢視一番,然後才會有真實的人性體會;而這等人性的體會才真正能打動聆聽者的心,因為我們皆在同一凡人的層次中面對大而可畏的上帝。能平衡地處理這兩方面,就是很棒的講道了! (作者為基督教宣道會天母堂主任牧師)

我們家的小孩很乖……

◎王宇君 10次有8次,社會新聞事件中的加害人曝光後,記者前去詢問加害人的父母、鄰居、朋友、同學、同事對加害人的印象,得到的答案幾乎都是「這個小孩很乖」「他平常很有禮貌」「沒想到他會做這種事情」&hellip&hellip。 無獨有偶,最近新加坡的康希事件爆發後,力挺康希牧師的聲音中,也出現了類似的言論,其中有一部分還是教會牧長透過教會報刊所發,不外乎「我們很了解康希牧師的為人」「康希牧師不是這種人」「康希牧師不會做這種事」。 說實在的,無論康希牧師是否真的做了不法或違背信仰教導的事情,力挺者無論如何也不應該拿出「我跟他很熟,我了解他的為人」這種類似「這個小孩很乖」的論點來替其背書,實在令人感到不可思議。畢竟,我們是基督徒啊!所謂的基督徒,就是深知自己是個不配得救的罪魁,若不是神的恩典,我們早已是沉淪滅亡的罪人。 聖經說過,只有上帝知道人心的幽微,其他人無從得知。基督信仰更是一再告訴我們,因為人有罪,會軟弱、會跌倒乃是正常的,重要的不是犯錯跌倒,而是之後的認罪悔改。從亞伯拉罕、大衛到約拿,聖經中多的是犯罪跌倒的軟弱之人,但神的恩典,正是一次又一次的使用這樣的軟弱之人來傳揚。正是神的愚拙比人智慧,我們豈能了解神的想法?充其量我們只是蒙恩得救的罪人,努力朝著標竿直跑,不代表我們不會一時軟弱因誘惑跌倒。難道基督徒就不犯錯,不會犯罪?歷史上基督教會幹過的壞事也還真不少。 因此,退一萬步來說,就算康希是個非常能傳福音引人信主的大牧師,難道就成了完全不會犯錯跌倒的聖人?我知道牧師們平常講道還蠻喜歡來一招,就是招認一些無傷大雅的小罪,接著宣告自己靠主已經得勝,換來一堆阿們。那麼,為何就如此篤定不可能犯大錯?犯錯又何妨,真心認罪悔改回轉歸主不就好了?難道公開宣稱信主之後,就沒有認罪悔改的權利嗎? 我深深的覺得,康希牧師有沒有犯錯跌倒,其實並不是最可怕的事情,最可怕的是教會界裡面那種「大牧人必須是聖人,不能犯罪跌倒」的沉默輿論壓力。假若最後確定康希牧師的確做了違法的事情,只要他願意伏法認罪服刑,願意真心悔改,他還是我們的弟兄不是?教會裡多的是曾經犯錯跌倒後來悔改成為傳道的美好見證,奈何不容許大牧人也有此一犯錯後悔改的權利? (作者為文字工作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