貪心

◎賴信瀚

最近一連發生兩個和金錢有關的案件,其一是新加坡城市豐收教會的創辦人康希牧師和該教會的核心同工,因為涉及挪用教會的款項而遭到新加坡當局逮捕。其二則是台灣前行政院秘書長林益世先生涉及索賄及貪瀆,被檢調單位收押。關於康希牧師的案子,台灣教會界有不同的聲音與評論,我對該案內情所知甚少,因此不能多做評論。而林益世先生的貪瀆案在檢調單位追查下,犯行幾乎已經確定,接下來,就是要清查金錢流向,以及揪出背後的共犯結構。不論如何,這兩個案子都喚起我們重新反省一個非常重要的信仰課題,就是「貪心」。

路加福音12章記載了一個事件,有個人對耶穌說:「夫子!請你吩咐我的兄長和我分開家業。」可能是因為他的兄長不願將家業分給他,也有可能他覺得兄長分配家產的方式並不公道,因而期待耶穌能夠發揮祂的影響力,督促他的兄長秉公處理。耶穌一眼就看出問題的癥結,就是人內心的貪念,只要貪心的問題沒有解決,給他再多,他也覺得不夠。因此,耶穌拒絕了,「於是對眾人說,『你們要謹慎自守、免去一切的貪心,因為人的生命,不在乎家道豐富。』」

什麼是「貪心」呢?耶穌用比喻對眾人說:「有一個財主,田產豐盛,自己心裡思想說:『我的出產沒有地方收藏,怎麼辦呢?』」本來有了,還想要更多,更多之後就可以享受安逸、吃喝快樂,這就是貪心。人為了將來預備並不是不好,但是往往卻想要更多,心裡還想要。人會常常想要,「想要」不是不好,但是想要什麼?想要更多要做什麼?耶穌說,想要更多的人就是無知的人。貪心的定義就是不能控制自己裡面想要更多的慾望,永遠都不滿足。

古羅馬有一句諺語說:「錢就如同海水一樣,越喝越多卻越渴。」錢財永遠不會讓人心裡生命豐富,就像耶穌說,人的生命不在乎家道豐富。聖經說:「貪財是萬惡之根。有人貪戀錢財,就被引誘離了真道,用許多愁苦把自己刺透了。」(提摩太前書6章10節)聖經的話語句句刺透人心。貪心是人的毛病。「想要」和「需要」不一樣,只要「想要」超過了「需要」就是「貪婪」。聖經的「貪婪」不是只有財,包括貪吃、貪權、貪名譽、貪色&hellip&hellip,不論哪一種,都是貪。

耶穌說過:「一個人不能事奉兩個主;不是惡這個、愛那個,就是重這個、輕那個。你們不能又事奉上帝,又事奉錢財。」(馬太福音6章24節)祂反對的不是錢財,而是人對於錢財的貪求,因為那會使人的心被蒙蔽,而致容不下上帝。箴言告訴我們:「你要保守你心,勝過保守一切,因為一生的果效是由心發出。」願我們都懂得以聖經的真理,謹慎持守自己的心,不沾染世俗,不被物慾蒙蔽,遵行上帝的旨意,享受在祂恩典裡真實的豐盛。

(作者為台南中會大同教會牧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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