也應該對上帝更有信心一點

◎李怡道(專業家庭煮夫,暫居英格蘭)

這幾個月來,我現在參與的教會從撒母耳記開始,逐章介紹以色列王朝。前幾個禮拜,進度到了列王紀上10~11章。牧師先介紹了所羅門晚年「因為」娶了數百個外邦嬪妃以至於信仰動搖,遠離上帝的歷史,接著開始闡述這段歷史對現代人的意義,最後得出結論:基督徒娶妻,一定要娶基督徒,不然就會遠離上帝。

我與妻相視一笑,她擠出一張怪臉對我說,且讓我這個邪惡的外邦女人帶你遠離上帝吧!

這種想要維持種族血統純粹的思維,在21世紀看起來實在有點不合時宜。不要說21世紀,1世紀時,耶穌就已經要門徒去普天下──而不只在某一國/種族──傳福音,為什麼2000多年後,這些英格蘭的非猶太人,還卡在這種思維裡走不出來?

回到家,上「面冊」(facebook)就此發了點牢騷,意外知道了一個有趣的事。面友告知,其實早年台灣基督長老教會也有類似的規定,如果長執的子弟和未信者聯姻,其父兄將喪失長執資格。

這讓我想起一個我家族裡的往事來。

我的二姑在我出生前就已經去世,留下姑丈和眾多子女,二姑的長子理所當然是家族香火的繼承者。當年,大表哥交了個基督徒女朋友,論及婚嫁。這未來的大嫂,對要嫁入民間信仰的大家庭當長媳有種種不安,來與母親長談。母親也是民間信仰大家庭的基督徒媳婦,與婆婆同住,逢年過節總要幫忙打理祭祖拜拜的所需。母親與嫂嫂談了什麼,我不知道,但總之,她便下了決心結這個婚。大表哥與我們家往來算是親密,加上年紀剛好,我與大我2歲的姊姊還在他們的婚禮擔當花童。

那是我唯一一次當花童吧?穿著短褲西裝,傻呼呼地完成了自己也不知所以的任務。

就這麼2、30年過去了,大嫂沒有變成未信者,反而,大表哥已經變成了牧師,不僅如此,幾年前姑丈連同其他表哥表姊,一大家子全都落了教。

可能是受到家族裡這幾個讓人尊敬的基督徒的影響,我一直以來,都不覺得「拉人來受洗」算是什麼傳福音的手段。我從來都覺得傳福音是要在日常生活、在言行舉止、在社會參與,盡力活出基督的樣式,那才有可能說服其他信仰的人。而婚姻,是經年累月大事小事的共同面對,這樣用生命去相處的傳福音,難道不會比什麼1次特會2次流淚3次擊倒,都還來得扎實嗎?

與未信者通婚就會變成未信者?或許,可以對基督徒更有信心一點,也應該對上帝更有信心一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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