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簡銘興
對演員來說,最需要的就是能有舞台,並常常博得觀眾的肯定與喝采;而對劇場經營者而言,天天高朋滿座是管理者最希望看見的事情;對於劇作家來說,則期待所寫的劇本可以歷久彌新、發人省思且不斷被翻演,最好能像莎士比亞一樣流傳千古。
「創作是為了要活下去」這是在劇場工作者心裡的盼望,除了能圖個衣食無慮,也期待自己的心願能夠被滿足,而舞台表演工作對大多數的人來說,是好玩又有趣的事,我聽過太多人一提到他們人生中第一次的表演經驗,總是能夠滔滔不絕說著第一次上台多麼糗態百出,以及在台上被觀眾觀賞時的緊張,就像是坐雲霄飛車一樣的痛快,甚至還有人誇張的描述自己就像是被角色附身了一樣,久久無法回神的奇特經歷。
不過在我所接觸過的人裡面,蜻蜓點水般與劇場創作擦身而過的人,總是比願意不斷在裡面專研,努力接受磨練的人多;3分鐘熱度的人,總是比付出恆心與耐力持守在這行業裡的人多。
我回想起受洗經驗,當我全身泡進受洗池時,因為水溫很冰,原本就怕水的我,幾乎是渾身顫抖著讓牧師為我施洗。當我要在眾人面前回答說我願意一生愛主、服事主的堅信時,我心裡根本只希望趕快結束這一場很讓我不舒服的噩夢;而當牧師用毛巾按壓住我的口鼻並且把我全身往後傾倒入受洗池時,我心裡想的其實不是:「太讚了!我成為一名基督徒了」,而是:「天呀!我終於下水了!」
領了受洗證書的我,開始了一段漫長的「兼職基督徒」的人生,這個身分似乎與我的生活、事業、家庭、愛情扯不上太大的關係,甚至不敢在別人面前談論起這個「基督徒」的身分,一個不傳福音、不敢隨時與人分享耶穌基督的人,要將基督穿戴在身上,說實在的還真是沉重。
我曾經轉換過不同的跑道,總覺得除了在教會裡當牧師以外,一定可以找到讓我最能夠在職場分享福音,讓基督徒這個身分更自然更有說服力的行業,後來慢慢發現原來神早給了我創作與寫作的恩賜,能將信仰的精髓與來自聖經的領受都訴諸於作品裡,如此一來也勢必要讓自己原本憋腳的兼職基督徒身分,轉化成為一種頗具殊榮的身分──「屬神的兒女」,用這個身分惕勵自己對信仰必須全面受裝備,對神必須戀慕,對聖經必須專研,並且隨時牢記被神激勵、被愛、被饒恕的感覺,可以隨時隨地與別人侃侃而談自己生命中曾被神蹟奇事觸碰的經歷,畢竟傳福音不是一門學問、無須高超的技巧,更非深奧的神學理論。在我的認知中,「傳」就是「說」,是個動詞,所以要付出行動,「福音」就是「耶穌」,傳福音對我來說就是:「誠實的說出耶穌在我生命裡面的經驗。」
聖經中教導我們要用「各樣的智慧勸誡教導大家,為要使每一個人成為成熟的基督徒,把他們帶到上帝面前。」(歌羅西書1章28節)
找到生命中可以自由敞開分享福音的生活與工作吧!讓身旁的朋友們可以因為我們這個特殊的身分而受惠,讓福音可以更廣泛普及,讓天父可以以我們為榮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