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二崙受難

編按: 1849年11月21日出生於蘇格蘭的巴克禮牧師,26歲就到台灣來宣教,期間時常以書信向英國長老教會報告宣教情況。為記念這位為台灣福音文字事工帶來廣大影響的牧師,本報連續刊登6篇張瑞雄牧師收集、幾位同工翻譯的巴克禮手寫書信,讓讀者親睹巴克禮牧師的台灣宣教紀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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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85年,7月27日,福爾摩沙,埤頭(鳳山)
敬愛的馬奇遜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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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次我去信報告,關於福爾摩沙的事務。自從那時以後,事情的發展需要我再提筆:
杜君英這村莊本來是平埔族的部落,是在打狗東南邊約15英哩的地方。我們在那裡的教會已有好幾年,都是用福佬話做禮拜,也有很多客家人來參加教會聚會。現在大部分會友是客家人,他們多少都能了解福佬話。雖然懂福佬話,但他們自然希望能用客家話做禮拜,所以5年前他們在內埔鄉買一塊土地,也買了建材。
您可能記得我們曾告訴過您,一些未信者晚上來偷建材,這事告到法官那裡,1年後經領事(英國)協助,賠償我們300元,但教會仍需放棄這建地,因為土地產權不清楚,這決定可說對我們是好的。法官並正式公告說,假使教會另擇址在附近蓋教堂,人們不准再有任何干擾。
這事就這樣靜了下來,直到去年會友們用100元買了一幢房子作聚會使用。這地是在二崙村的外圍。二崙村民馬上提出反對,因為這地區的人早已決定不要有任何教會在他們的社區。他們又發布聲明,任何村莊或鄉鎮若准予建教堂,都會有不好的後果。土地的產權當時只是在地區的長官(區長)處登記,最高總督並沒有這資料。
不久,村裡的領導者聽到消息,寄一份告狀給台灣總督,希望他能阻止我們聚會,但是總督否決了村民的要求。總督對他們說,基督徒如此做是合法的。
我們告訴信徒,因為法國軍隊作亂,我們聚會暫停,等事情比較平靜時再說。春天時,我從清國大陸回來,事情看來挺平靜的,我們就派一位年長的人,他已在大學(現在的台南神學院)唸了一年的書,希望他能成為傳道師,將來在新佈道所就任,以便推廣宣教的工作。6月21日,他與許多基督徒聚會守禮拜。當禮拜時,許多未信者聚集來驅散、毆打他們。他們向台灣府的宣教師會報告,提問要如何處理。
當時我們都遠到鄉下去傳福音,不在附近。當我得到這消息後,時間已經過了很久,所以要報告官府的期限已過。我們認為應派1人去村子裡與那些未信者對話,因為我從一開頭就知道村民與教會間緊張的原委,所以就指派我去作這事。我到了杜君英佈道所,禮拜六下午起程去二崙,在南邊約4哩地方,留了大部分行李在杜君英,只是攜帶一兩天常用的行李在轎子上。這看來似乎是完美的事,我手上有官府的公告,我以前曾提過,這公告並非只是一般性的文件,而是公告這房子是賣給教會的,我們教會對土地有絕對的所有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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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星期六下午,8~9位村子裡的長輩來見我們,與我交談。他們說我們不准在那裡建禮拜堂,我說他們的理由沒有正當性。他們說蓋教會的地點是龍的頸,在那裡蓋房子會毀村子。我說我不相信龍及龍頸的觀念。但為了與村民和平相處,假如他們能提供相似的土地,我們願意與他們交換土地。他們說,他們不知道什麼地點適合我們,是否可將這土地再賣給他們。我強烈反對,因為我們都覺得若放棄這塊土地,就不可能再買到別的土地(因他們自始就反對教會進入村庄)。然後他們說很多年輕人在村子裡,他們無法管得住,假如我們做禮拜,有人可能會來鬧場。我說有騷亂時,當局會來盤查你們,不是盤查年輕人;無論如何我們都沒有任何責任,我們只是禮拜真神而已,我們絕不退讓。他們不發一語地離開,而後他們又回來,不太情願地說:不可能談判解決。我再重複一遍以前所說的,然後他們就離開了。我們每個人都沒想到村民會衝著有外國人在時來騷亂,心裡猜想他們大概會在一個禮拜後,等本地人來主持禮拜時他們才會再來搗亂。
但事情與想像完全相反,7月19日禮拜日早上,大約20名會友在教會等候9點的禮拜。在外面村子裡,我們聽到打鑼,叫人集合的聲音。我們繼續禮拜聚會,我剛講道完,「祂救了別人,但不能救自己。」整個禮拜堂鴉雀無聲。然後有一位友善的村人叫著說:「他們來了!」果然他們從村裡收集許多有大有小的糞桶,糞桶沒有蓋,臭味撲鼻。我看到他們衝進教會院子,他們以柄杓把糞便灑向我們。(我連寫出來都覺得羞恥!)我們馬上關上門,躲到房間的一個角落。但這門不久即被石頭打破,他們便衝進房裡來。他們在整個房裡潑了糞便,臭氣沖天,我們有些人也被潑了糞便。
然後,我就站出來門外,告訴他們,我們不再聚會,會將此事呈報當局。但他們不聽,用糞便把我從頭頂淋到腳尖。我不久發覺,他們有受到指示,不可傷害外國人,所以我就站著讓他們以大便淋我,直到他們爽快為止,也引了很多人來看,這對我們可能是一個好的現象。他們一些人覺得這樣還不夠,衝到內房,朝不抵抗的基督徒,抓他們的頭髮,拔他們的鬍鬚,剝掉他們的衣服,鞭打他們,直到我看到背部出現傷痕。他們甚至拖了一名婦女,但沒有傷她,我嘗試阻止,卻更惹他們的怒氣。他們詛咒我們,大聲叫嚷著,有人舉起棍子要打我,但被別的比較小心的人阻止了。
他們特別尋找這房子的主人,敲打牆壁,甚至查遍女人房間找他。幸運地,他早就溜走了,不然他會被打死。之後他們就離開了,但是還有很多人圍繞看著我,那時,所有會友都四散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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騷亂後,一些會內婦女及一些房東親屬的未信者來照顧我,讓我洗澡及招待晚餐。然後我想我應該回去,但是沒有人幫我提袋子,也沒有轎子。當騷亂的時候,我有一些東西被偷了,我的遮陽帽不見了,但後來在村子裡找到。他們用它來慶祝勝利,他們還告訴我,這帽子在村子裡被用來遊行展示,後來就被毀壞了。還有一個小手袋,裡面有些文章及我的口袋聖經,並8~9封信,都被拿走了;還有那本改版的舊約聖經,那是我在拿到護照前一天收到的。另外,還有在我口袋裡的一份官府公告,都在騷亂時被弄污了。我放平它讓它乾掉,無意中聽到有人說,清官府不會喜歡他們的官章受此侮辱。然後,有一些從杜君英來的基督徒婦女,來幫我提東西。他們告訴我,傳道師在不遠的地方等我。我要特別說明,我隨身只帶一套外衣,但現在已無衣服可穿。我只好穿上睡衣,是用漢式女上衣改的。在胸前有一個袋子,我就將平常帶在身上的東西裝在口袋裡,我的金錶、鎖匙、羅盤等等,但護照及官府公告太大,無法擠進口袋,我只繫在我的褲帶,相信他們一定有人看到我這麼狼狽。我們還沒離村子太遠,我聽到有聲音叫我回去。不久,我們被一些人擋住了,其中一個抓住我,想拿我的文件,我極力反抗,然後他拔出刀子,割了我的外衣,伸手從破洞取了我一些文件,他只拿到一些,然後取了我的包包。另外一個人想搶我的雨傘,我跟他說,在爭奪中,我若死了,你也跑不掉。所以他就不搶了。我們後來聽說鄰村的人抓到一個賊,因為犯罪行為在他們的轄區內,村民怕被牽連。我很高興他們沒有拿到文件,很明顯的他們要這文件。
我急急離開,不久即到傳教師等我的地方。我們已經走了很多路程,我發覺那賊割破了我的口袋,口袋裡的東西全部不見了。當我到達杜君英,他們以為我失蹤了,他們已派人到宣教師會報告去了。我仍送出我親身經歷的事件原委給宣教師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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隔日,我到地區政府所在地(縣府),基督徒已經對那村民提出告訴狀,再隔日我到打狗去見英國領事,但他不在。所以再次日,我乘輪船到台灣府去,我得知領事已被傳教師會告知,且很熱心地開始處理這事。他告訴了台灣府,台灣府對村民如此侮辱外國人非常生氣。領事指示我到埤頭縣府去,親身報案,希望能取回失物。從台灣府到埤頭約30哩路,但需要12小時旅程。我在6點鐘到達。我將我與領事的名片遞進去。那知縣說,他任何時間都非常歡迎見我,在喝了一些涼飲之後,我到他衙門見他。他很親切接見我,也很注意聽我敘述。我說村子那些年長者自稱是學者,但如此粗暴對待從外國來的學者。然後他(知縣)讓我驚奇,他問我明天是否會在教堂,他要來拜訪我。
隔日11點左右,他穿府服正裝來見我,當時涂威霖(Thow)牧師也在場;他聽了我所遭遇的事,很親切地來看我。還好,知縣了解本地話(福佬話),所以與他交談甚歡。我讓他看一些東西,也給他一些中文新約聖經。我希望他讀了之後,能接受真理。他離開的時候,對我保證,會好好處理這事件,他已派了官差去逮捕人,也會努力找回被偷的物品。這是禮拜五的事,現在是禮拜一晚上,沒有別的事了。
我很高興提起,本地基督徒實在很可取,不過他們未信的親友則很生氣,並公開說,假使當局沒有好好處理,他們要報復。但基督徒們很安份守己,他們說這次的事件可當作一次經驗。在這地區的一次體驗,他們覺得這事雖發生,但他們並不後悔,為這一切所發生的事,我們還是感謝上帝,讚美上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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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您忠誠的 &nbsp Thomas Barcla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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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譯自英國倫敦大學亞非學院(SOAS)的史料珍藏館(special archives)所收藏,巴克禮牧師手寫報告宣道狀況的書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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