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年」文學

◎林佩蓉(國立台灣文學館助理研究員)

「精彩一百」,是紀年「數步器」停留在中華民國100年時所跳出來的祝賀標語。政府稱「建國百年」一切都需「精彩一百」,在任何的文宣品上,與「百年」相關,舉凡經費、政令、地區形象、活動標記等,都需安放特定的圖樣,以此提醒辨別眼光,這一個活動是特別的、屬於「百年」、保證「精彩一百」。只是,這個「百年」,除了在一種紀年的意義尚為明確,但運用在有形與無形的文化資產上,就疑惑重重,或許是因為這樣,在已行將半百紀念的今日,仍然不禁令人問起,這「百年」是怎樣被標記,從什麼時候算起?

記得與團契學生一起查考馬太福音時,總是與他們一起耐著性子,慢讀1章1~17節,慢讀是因為容易跳讀,「反正就是一堆人名呀,」然這些人名有其必要之意義,在1章1節起,作者簡明扼要記載了耶穌的家譜,並且在起初明確說明「亞伯拉罕的後裔,大衛的子孫,耶穌基督的家譜。」這可以讓我們逐漸領略,因為與耶穌基督有份,共同經驗上帝的創造,在理解這些有形血緣與無形救贖的歷史脈絡與生命經驗時,何其有幸擁有耙梳生命的機會;然而身處在經歷不同殖民時期的土地上,曾幾何時被植入執政者制定的歷史大敘述中,霧霧不明,不得不使身在其中者只能得過且過的跳讀一切。

在5月底上場的「百年小說研討會」是全國性的文學盛會,結集當前熱門的小說家與評論家,為期3日,共計8場專題演講、論文發表、對談;6場座談,規模很大,集合1920年代之後的老中青3代,從1925年出生,大半輩子從事文學創作、長期在海外培育寫作人才的聶華苓,到1970年代「六年級生」代表豐沛創作力的許正平、甘耀明等人。

一日場次高達30餘人與會發聲,內容從「10~30年代」談起,也就是自1912年中華民國建國元年開始談起,包涵的層面從中國的魯迅到台灣1912年以降各年代的作家作品,以此為記的「百年」,很明確的將1912年之前台灣文壇上已開始的「精彩」排除,中華民國的百年,無法放置「騎鯨入台」謀求反清復明的鄭氏家族、漂洋過海興學、旅行、當官的宦遊者,揭竿起義驅除異族的本土文人,至少在這些重疊的歷史結構體中,包括像1683年,夾在「永曆(明鄭)」與「康熙(清帝)」年號間的江日昇之作《台灣外記》,此為江氏來台,所創作的歷史小說,這是台灣文學史中一部作品。

如果學問涵養及救亡圖存醫治腐敗中國的文學良心魯迅,總是在這塊土地上以牢不可破之姿,屹立不搖,1920年代之後的台灣新文學運動前輩者,也的確受其影響,那麼對於在台開天闢地的神話故事傳說等文學作品、來台生活,以腳親驗,以筆創作的江日昇、郁永河等人小說及相關文體,這些精彩要在什麼樣的時間點,才能被「列入」或者被言說:的確是台灣「百年」文學,當然「精彩」一百,然後細細被慢讀,這關於「百年」的文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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