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顧88水災發生當時,中央官員游泳、父親節聚餐、理頭髮等怪異景象,令百姓憤慨難以接受。馬總統及中央重建官員們在88水災滿週年時,對外宣稱災區重建執行率高達9成,而民間社團也舉行了1週年記者會,卻給政府重建政策及執行率打了個零分。緊接著全國各災區代表約千人夜宿凱達格蘭大道,嚴正抗議馬政府制定一個強制原鄉族人們集體遷村的惡法〈莫拉克颱風災後重建特別條例〉。
平心而論,到底88水災2年來,災區部落及原住民族人們的生活過得如何?近日長老教會總會原宣於聖經學院舉辦「原住民族自治論壇」,會中綜合與會災區代表們的評論如下:1.馬政府以安置取代重建是嚴重的錯誤。2.馬政府強制性的集體遷村造成部落族人對立,撕裂原鄉部落。3.目前入住杉林大愛永久屋族人嚴重失業,生活頓時出現問題。4.戶籍遷至都會區永久屋,將喪失原鄉土地的權利與主張。5.原鄉家屋強制斷水斷電、家屋拆除。6.入住永久屋的災民需要將戶口遷出而且災區族人只能遷出,不得再遷回原鄉,嚴重違反人民有遷徙的自由。7.災區土地使用處處遭受限制。8.原鄉重建牛步化,特別道路問題最嚴重。
88水災當下,政府快速地請水保專家坐直升機由空中逕自大規模劃設「特定區域」,即所謂的「危險區域」,在這範圍內的族人需要依〈災後重建條例〉規定強制遷村。種種措施無需與在地居民討論,逕自決定與實施。
中央重建委員會對於特定區域的劃設,1個月內就修改了6次,這種輕率、粗暴的心態如果成為常態,未來整個原住民無論災區或非災區,在面對《國土計畫法》的制定時,政府將以上述一意孤行的模式為先例,全國原住民的惡夢才剛要開始。
時值88水災2週年之際,馬總統在8月1日全國原住民行政會議說到:「原住民政策強調自治、自主,先試辦原住民自治區,走得穩才能走的久。」「原民自治」言猶在耳,實際行為卻令人擔憂。我們期待政府能以〈聯合國原住民族權利宣言〉、〈憲法增修條文第十條〉、〈兩公約〉及《原住民族基本法》內,尊重民族意願及自決權的精神,扶持並保障原住民的基本權利與尊嚴。